立法局CB(2)603/96-9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2/PL/HS/1

立法局
卫生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一)
时 间 :上午八时三十分
地 点 :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何敏嘉议员(主席)
    梁智鸿议员(副主席)
    黃震遐议员
    陈婉娴议员
    罗致光议员

缺席委员:

    杨 森议员*
    莫应帆议员*
    杨孝华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卫生福利科

署理副卫生福利司
张正云先生
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卫生)1
陈梁梦莲女士
助理卫生福利司(卫生)3
郑锺伟先生

卫生署

署理卫生署副署长
麦倩屏医生

署理牙科服务主任顾问医生
关林惠英医生

医院管理局

署理行政总裁
赖福明医生
高级行政经理(医务)
黎景光医生

列席秘书:

总主任(2)4
陈曼玲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2)4
周富平先生



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议员察悉,香港大学和中文大学的代表将于本年十一月 十一日出席下一次会议,讨论两间大学的临床医生和香 港大学牙医学院临床教学人员的私人执业的问题。

II. 公营医院的急症室服务

(立法局CB(2)116/96-97(01)号文件)

2. 主席提及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提供的文件,并表示应 集中讨论以下两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1. 如何纾缓公营医院急症室服务的压力;及

  2. 报章上有关投诉拒绝收取病人入院和提早
    让病人出院的报道。

3. 赖福明医生表示,正如文件首段所扼述,医管局已制 订一连串改善措施,以应付市民日益增加的需求以及改 善急症室服务的质素。他指出,急症室求诊人次由160
万增至190万,增幅达16%,导致部分医院的工作量剧
增。当局已实施分流制度,令需要紧急医治的病人可优 先获得治疗,并改善急症室的实质间隔,以便进行医护 工作和改善病人的进出。至于第二项问题,他表示急症 室每位医生均会根据病人的情况作出决定。

4. 政府当局声称已将急症室病人的候诊时间减为少于30
分钟,梁智鸿议员对此表示质疑。他指出在屯门医院, 每天的求诊人次已由一九九四年一月的394人次上升至
现在的518人次,候诊时间平均为45分钟或以上。他询
问除增加人手外,卫生署、医管局和私人执业医生有何 改善方法,特别是改善晚上和假期间的情况。

5. 张云正先生承认,就某些医院而言,并非所有时间均
能达致30分钟的服务目标时间。他表示需要紧急医治的
病人会优先获得治疗。当局已致力教育市民,以及改善 卫生署和医管局的联系。赖福明医生强调,教育市民正 确使用急症室服务(包括那些疾病应前往急症室求诊)、 具备治理轻病的常识,以及有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等均至 为重要。当局已印备这方面的海报和小册子。他答允提 供样本,供议员参阅。

6. 麦倩屏医生告知事务委员会,卫生署辖下有八间诊疗
所在长公众假期间提供服务。该等服务的使用率约为60%。
当局已推行不同的宣传措施,包括在诊疗所张贴海报、发 出报章新闻稿及作电台广播,以及在地区报章上刊登资料。 此外,香港医学会提供医讯通服务,让市民知道在假日提 供服务的私人执业医生的资料。

7. 据主席观察所得,该等诊疗所使用率偏低,可能是地 点不便所致。麦医生回应议员的问题时表示,该等诊疗
所的地点如下 ──

    香港区: 湾仔贝夫人健康院 及
    筲箕湾赛马会诊疗所 `
    九龙区: 油麻地赛马会诊疗所、
    柏立基健康院 及
    观塘赛马会健康院
    新界西: 戴麟趾夫人分科诊疗所、
    荃湾及元朗赛马会健康院
    新界东: 上水石湖墟赛马会诊疗所

她表示该等公营诊疗所均具规模,所处地点交通亦甚为 便利,市民易于前往。她并补充说,石湖墟和元朗诊疗 所使用率最高,油麻地和观塘的诊疗所使用率则最低。

8. 陈婉娴议员认为诊疗所分布不均,政府应在港岛南区
和屯门开设更多诊疗所。

9. 主席指出,观塘诊疗所使用率偏低,与基督教联合医
院的急症室求诊人次上升50%有关系密切。梁智鸿议员
表示,卫生署应探讨为何病人宁可在联合医院繁忙的急 症室等候,而不愿往观塘诊疗所求诊。他要求政府当局 告知事务委员会该八间诊疗所的服务时间,以及公营医 院急症室的繁忙时间。

10. 张云正先生表示,病人选择往公营医院急症室求诊, 因为他们认为医院可提供较高水平的服务。他亦指出, 大部分基层健康护理服务应由私人执业医生负责提供。

11. 梁智鸿议员认为卫生署应协助减轻医管局的负担。 陈婉娴议员认为卫生署与医管局缺乏联系。她指出在屯 门,病人候诊时间会长达三至四小时,公众假期间许多 私人执业医生均休息,因此问题并非市民选择较高水平 的服务。主席认为政府当局须寻求纾缓问题的方法。

12. 赖福明医生回应梁智鸿议员的问题时表示,急症室 最繁忙的时间如下 ──

    上午九时至十时
    下午二时至三时
    晚上九时至午夜十二时

麦医生表示,卫生署八间诊疗所公众假期的服务时间是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

13. 罗致光议员表示,须取得下列资料,以便可认真考
虑此问题──

  1. 卫生署辖下诊疗所平日的使用率,即求诊人次;

  2. 每间诊疗所所属范围的人口;

  3. 诊疗所与附近其他医院的距离;

  4. 自诊疗所在假日提供服务后,其使用率有否 上升,例如由40%上升至60%;及

  5. 医管局辖下医院的急症室每日不同时段的候 诊时间,以确定病人的使用率模式。

关于拒绝收取病人入院的投诉,罗致光议员表示欲取得
下列资料 ──

  1. 不同病房的收症比率;

  2. 各类病房病人留院的平均时间;

  3. 急症室在不同时段的收症比率。

他表示上述资料有助了解两者是否有关连。他更指出, 平均候诊时间为30分钟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有些病人 在繁忙时间须等候数小时,而其他病人在其他时间只需 等候数分钟就获得医生治疗。他要求取得各间医院不同 时段不同候诊时间的资料。

14. 麦医生表示,卫生署八间诊疗所平日的使用率高达 90%以上,而且地点适中,方便病人易于前往。她答允 以书面形式提供有关卫生署诊疗所其余的资料。主席建 议或需检讨私人执业医生的执业方式,例如透过租约条 款,规定在公共屋村执业的私人执业医生轮流在公众假 期提供服务。张云正先生表示卫生福利科会与房屋署和 新村西医协会讨论此事。

15. 陈婉娴议员表示,政府当局应利用卫生署辖下60间
诊疗所的服务,而非要求私人执业医生提供服务,以纾
缓医管局辖下医院14间急症室的工作量。她促请政府当
局制订一个以繁忙时间及人口集中地为目标的全面计 划,以解决问题。

16. 就罗致光议员提出的意见,赖福明医生表示医管局 已备有一些统计数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所需资料。至 于病人的行为模式,他表示会加强教育公众更多关于非 紧急治疗的可行安排。

17. 梁智鸿议员指出,单是教育市民而沒有提供其他选 择并不足够。他建议私人执业医生,特别是在观塘和屯 门等地区执业的医生,亦应在假日提供一些服务;而政 府当局亦应与该等地区的医疗界代表商讨此事。

18. 赖福明医生在回答主席的问题时表示,医院管治委 员会尚未讨论在伊利沙伯医院为私人执业医生设立诊疗 所的建议,因此仍未作出决定。

19. 赖福明医生表示从未发生过拒绝病人入院事件。他 指出,急症室的医疗人员会基于病人的需要而非病房內 是否有病床以考虑是否收取他们入院。对于不肯定的个 案,有时会安排病人入住观察病房,然后才决定应否安 排他们入院。黎景光医生在回应梁智鸿议员的问题时表 示,在较大型的急症室会有两名顾问医生及六至八名高 级医生。在较小型的急症室(例如粉岭医院),高级职员 的人数则较少。黎医生指出,病人的情况会随著时间有 所改变,例如头部受伤的病人,初期的症状未必明显, 因此有需要请病人留意有否有这些症状。一旦出现这些 症状,医生或需改变初衷,考虑病人是否需要入院。为 保障病人的利益,可为此类属边缘个案的病人作出特别 安排,要求他们在24或48小时內返回急症室,由更具 经验的医生诊治。

20. 黃震遐医生同意黎医生的意见,并建议在覆诊时,主 诊医生应检讨较早时的决定,以及向病人加以解释。黎医 生同意教导医生及护士向病人作出解释甚为重要。

21. 与会者同意卫生福利科在两个月內提供进展报告。

III. 公营医院的牙科服务

(立法局CB(2)116/96-97(02)号文件)

22. 罗致光议员指出,有人投诉公营医院的牙医在治理经 接受放射治疗的病人时,通常只提供拔牙这种最简单便 捷的治疗。他询问这些投诉是否反映公营医院的人手和 资源均不足够,迫使牙医草率地诊治病人。他亦希望知 悉医管局及卫生署在提供牙科服务方面的分工情况,因 他察悉医管局及卫生署的牙医同时在公营医院提供服务。

23. 在回应罗议员第一项问题时,关林惠英医生表示, 牙医会根据其专业判断,并视乎病人的临床病况,决定 替病人进行何种治疗,包括拔牙。牙医须遵守既定的临 床守则,包括治理曾接放射治疗的病人的临床守则。梁 智鸿议员亦同意,牙医对病人采取何种治疗,属专业的 判断,应予尊重。他认为牙医与病人的沟通可能出现问 题,牙医并沒有向病人清楚解释其病况,以及为何必须 把牙齿拔掉。然而,梁智鸿议员认为,若真的出现罗致 光议员所指的趋势,牙医管理委员会应介入进行调查。 张云正先生希望取得有关个案的更多详细资料,以作进
一步调查。

24. 有关人手问题,关林志英医生告知事务委员会,医 院口腔外科矫形部及牙科部均沒有出现人手短缺问题。
她表示,所有牙科专业人员当中,最少有10%是在该两
个部门工作。张云正先生说,政府当局可就现时的人手 情况及负责处理病案数目,向议员提供资料。

25. 至于罗致光议员第二项问题,张云正先生解释为何 医管局和卫生署的牙科职员同时向市民提供服务。他表 示在前政府医院,牙科服务是由驻院的卫生署职员提供, 部分前补助医院则有其本身的牙科服务。他强调医管局 或卫生署的牙医服务水准并无分别。

26. 梁智鸿议员建议医管局接管公营医院牙科服务的管 理及提供服务的工作。张云正先生回答说,整个政府牙 科服务及各专科,均由卫生署管辖。在公营医院牙科部 工作的牙科人员,只占卫生署牙科人手的10%左右。当
局认为,现行的安排既恰当,亦较具成本效益。他答允 在有需要时检讨目前牙科服务的水准,以及医管局与卫 生署之间的协调情况,以鉴定是否有改善余地。然而, 他认为无需更改现行的服务安排。张先生更引述新北区 医院的例子,该院将设立一个牙科部门,以应付预期的 需求。然而,梁智鸿议员亦指出,个别事例亦反映医管 局与卫生署之间在调度资源方面协调不足。他指出,医 管局并无向玛丽医院的口腔外科矫形部及菲腊牙科医院 的牙科部提供足够资源。

27. 关林惠英医生在回应主席有关拔牙后服务的提问时, 表示若牙医认为该项服务属于治疗的一部分,便会向病 人提供。至于离开公营医院的病人,除非他们是公务员, 否则须向私人执业牙医求诊。

28. 梁智鸿议员引述总督于一九九三年发表的施政报告 中,政府当局承诺向「特别需要组别人士」提供牙科服 务。梁智鸿议员询问这些组别人士的定义,以及实施该
项政策的进度。

29. 关林蕙英医生说,在该计划下被视为「有特别需要 的病人」主要属下述三个组别 ──

  1. 患有严重而可导致残废的口腔疾病的病人;

  2. 精神或生理上严重弱能的病人;及

  3. 患有特定疾病的病人。

麦倩屏医生表示,估计属于这三个类别的病人总数约为
11 000名:其中1 900名业已参加该计划,另外估计约 
3 000名病人将于一九九六/九七年度加入。她报告说,
该计划于一九九三年在屯门医院实施,现已扩展至东区 医院,并会分期扩展至其余的地区医院。下一目标为威 尔斯亲王医院。然而,麦医生未能表示该服务将于何时 扩展至全部六间目标医院。议员不满意计划的进度。政 府当局答允向事务委员会汇报进展情况,并提供预期完
成计划的大概时间。

30. 梁智鸿议员询问第29段所载的定义是否包括老人。 麦医生解释说,特别需要组别是以病人的临床病况进行 分类,因此,并不包括老人。然而,她察悉社会福利署 已指定若干私家牙科诊疗所,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 下的受助人提供所需的牙科服务。政府当局会提供正接 受此项免费牙科服务的综援受助人数。麦医生表示会向 公众,特别是学童提供促进牙齿健康及预防牙疾的服务, 使他们可养成牙齿保健方面的好习惯。

31. 梁智鸿议员批评政府现行的牙科服务的政策主要集 中于提倡口腔卫生,范围过分狭窄。该政策忽略了不能 负担接受适当口腔护理服务的贫苦者,他促请政府当局 检讨现行服务,并考虑将该服务扩展至老人及人数不断 增加的中国新移民。

32. 麦倩屏医生在回应梁智鸿议员的询问时报告说,已 派驻牙医到公营医院的六个政府口腔外科矫形部及牙科 部,接受六个月的口腔外科矫形手术培训。她说当局亦 已向香港牙医学院提交培训计划草案,以供考虑。

33. 主席询问基层健康检讨的范围会否包括牙科服务。 张云正先生澄清,该项检讨只集中于如何为现有的健康 服务提供拨款。梁智鸿议员重申,牙科服务是健康的一 部分,政府当局应尽量研究可行的办法,以改善所提供
的牙科服务。

34. 会议于上午十时四十分结束。


*──另有要事
#──不在本港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