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性别歧视条例
而检讨妇女及青年(工业)规例
补充资料
在1996年10月2日的立法局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各
委员要求就政府当局征询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的
建议,提供更多资料。
2. 本处会就这项建议,在1996年10月28日征询劳顾会的
意见。我们上次在1996年8月22日呈交人力事务委员会的
一份进度报告中表示,我们计划撤销妇女及青年(工业)
规例(以下简称「本规例」)內所有被视为带有性别歧
视成分的条文,以便在1997年7月13日的限期之前,消弭
性别歧视条例和本规例彼此抵触的地方。政府当局在听
取劳顾会各委员的意见后,会在1997年首季內,将修订
法例的建议提交立法局。
3. 我们同时也考虑将本规例部分或全部保障条文延伸至
适用于男性工人所带来的影响。政府统计处正进行一项
调查,內容有关本港劳动人口的工作时间及超时工作补
贴的模式。我们会分析调查结果并评估建议在经济方面
所带来的影响,然后才就未来的发展路向提出建议。
劳工处
1996年10月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