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委员会
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会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五日
时间:下午四时三十分


项目 事项
I. 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四时三十分至四时三十五分)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四时三十五分至四时四十分)
III. 自上次会议以来发出的参考文件
(下午四时四十分至四时四十五分)
* IV. 兴建新机场客运大楼的补充协议
(下午四时四十五分至六时)
V. 政府批出的设计连建造合约
(下午六时至六时三十分)
VI. 其他事项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

* 本事务委员会邀请经济事务委员会的成员参与讨论此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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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