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92/96-9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当局审阅)
档 号:CB1/PL/PLW


立法局
规划地政及工程
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星期三)
时  间:上午八时三十分
地  点: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

    何承天议员(主席)
    陈伟业议员(副主席)
    夏佳理议员
    涂谨申议员
    黃秉槐议员
    叶国谦议员
    顏锦全议员
    单仲偕议员
    曾健成议员

缺席委员:

    刘皇发议员
    蔡根培议员
    谢永龄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1)1
    梁庆仪小姐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1
    吴文华小姐

    高级主任(1)1
    袁家宁女士

    高级主任(1)2
    邓曾霭琪女士



I.选举正、副主席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2号文件附录I)

议员获告知,根据《会议常规》第60E(6)条,凡出任与规
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有关的政府咨询团体的主席或副
主席的议员,将不符合是项选举的参选资格。

2.何承天议员当选为事务委员会主席,而陈伟业议员则当
选副主席。

II.职权范围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2号文件附录II)

3.议员同意沿用现有的职权范围。

III.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会期的会议
日期

4.议员商定事务委员会将于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二上午十时
四十五分举行例会。

IV.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2号文件附录III)

5.议员商定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五日下午四时三十分举行
事务委员会的第一次例会,以讨论下列事项:

  1. 在新机场兴建客运大楼的补充协议;及

  2. 政府批出的设计连建造合约。

6.议员商定在下次订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十时
四十五分举行的会议上讨论下列事项:

  1. 人口预测;

  2. 全港发展策略检讨;及

  3. 城市规划白纸条例草案的咨询文件。

议员会就城市规划白纸条例草案的相关內容,讨论有关市
区设计的问题。

7.除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2号文件附录III所载列的待
议事项外,议员同意将「換地政策」亦纳入该清单內。议
员并同意待西部走廊铁路工程计划进展至较后阶段时,事
务委员会亦会参与有关的讨论。

V.提交参考文件及报告事宜

8.议员重申,当局实有必要准时向事务委员会提交参考文
件及报告的中、英文本。

9.会议于上午八时五十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月九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