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日期: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五日


立法局规划地政及
工程事务委员会及
立法局房屋事务委员会

工业用地改作住宅用途



引言

1. 规划署委托顾问公司进行的两项有关工业用地供应的 研究工作,最近已大致完成。研究结果显示,香港的工 业用地将会过剩,可改作其他有利的用途。本文件旨在 向各议员简介把部分过剩的工业用地改作住宅用途的可
能性。

背景

2. 鉴于香港的工业在结构上迅速转变,规划署已分别于 一九九四年和一九九五年委托顾问公司进行两项研究, 分别为「为新工业区及商业园提供工业楼宇及制订规划 指引和设计规范的研究」及「重整残旧工业区研究 - 个
案研究」。

3. 「为新工业区及商业园提供工业楼宇及制订规划指引 和设计规范的研究」目的分别是探讨香港需要哪些类别 的工业用地以配合不断转变的工业状况、为新工业区制 订切合时宜的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修订工业用地的预 测方法。「重整残旧工业区研究 - 个案研究」则旨在为 早于一九九三年完成的「重整残旧工业区研究」所鉴定 的重整方法,确定其在运作、财政及执行机制上的切实 可行性。这两项研究显示了香港工业的发展趋势,并建 议如何改变土地用途予以配合。

4. 这两项研究预测了一般工业用途直至二零一一年的土 地需求,结果显示,预留作这种用途的土地可能会多出 约300公顷。不过,由于制造业仍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 而且依然活跃,当局有足够理由保留一个合理比例的土 地作工业用途,供制造业之用。此外,新兴工业及与工 业有关的活动是较为多元化的,亦较凓重以管理及业务 为本,因此,有需要辟设新的工业用地或重整现有工业 区,以配合这些工业及活动的新规划标准和市场需求。 日后,香港对高增值及高技术的特殊工业用途的需求亦 将有所增加。由于新的工业活动需用额外土地;而根据 新的规划标准,有关的发展需用更多土地;加上当局需 把部分土地改作特殊工业用途,因此,在减去以上所需 的土地面积后,作一般工业用途土地所多出的面积为介 乎115公顷至140公顷之间。另一方面,供发展特殊工业 用途的土地则不足,尚欠大约185公顷土地,才可应付更
长远的需求。

5. 基于上文所述,这两项研究提出,把某些合适地点的 工业用地改划作其他用途是一个可行的方法。当局可藉 此机会改良现有的工业区、改善环境质素,以及应付其 他用途(例如商业办公室及住宅用途)的土地需求。不过, 当局在考虑把过剩的预留土地改划作其他用途时,应兼 顾周全及小心谨慎,务求一方面尽量避免干扰固有工业 区內的经济活动及就业情况,另一方面可保留一些未发 展的工业用地,用以配合日后的工业发展及应付新的需
求。

改划过剩工业用地作住宅及其他用途

6. 一直以来,当局都有把工业用地改划作其他用途。过 去,亦曾因应情况的转变把部分工业用地改作住宅用途。 规划署考虑过上述两份研究的所得结果后,已开始积极 研究进一步利用预留作一般工业用途的过剩土地。增辟 更多房屋用地固然备受关注,但当局注意到并非所有工 业用地皆适宜改作住宅用途,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工业区 与住宅区的接界及基础和社区设施未能配合等方面的问 题。当局已把以下更改工业用地作住宅及其他用途的可
能性纳入考虑:

  1. 更改部分未批出的工业用地的用途

    1. 鉴于住宅用地的需求殷切和出现其他情 况转变,当局已把部分未批出的工业用 地改划作住宅用途。

    2. 部分位于西九龙填海区北部,预留作工 业用途的未批出土地可改划作住宅用途。 当局正就拟议改划用途进行可行性研究
      和影响评估。

  2. 更改部分政府分层工厂大厦所在地的用途

    政府分层工厂大厦一般位于城市中心,其所在地 可供考虑用作改善现有工业区及改作住宅用途。 当局稍后将委聘顾问公司,就部分这类拟作住宅 发展的分层工厂大厦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

  3. 把位于工业区边缘的工业用地改作商业/办公室 用途以解决现有工业区与住宅区的接界问题

    位于现有工业区边缘的工业用地,可改划作不易 受污染影响的用途(如商业/办公室),作为区內其 他工业用途与邻近住宅区之间的缓冲。当局亦可 视乎环境上的可接受程度,考虑把这些用地改划 作住宅用途。当局正凓手研究修订用途分区的可
    能性。

  4. 更改位于主要运输交汇处的工业用地用途以配合 在这些交汇处设立就业中心的策略性规划原则

    把位于主要运输交汇处(例如地下铁车站)的工业 用地重新发展作其他用途,可充分利用便捷的运 输设施;这一点与当局提出在各个主要运输交汇 处设立就业中心的策略性规划原则相符。当局正
    凓手研究修订用途分区的可能性。

  5. 在可能情况下重新发展旧工业区作商业及/或住
    宅用途

    由于大部分旧工业楼宇的业权分散,因此不一定 可一次完成整个工业区的整体重新发展。不过, 零碎的重新发展,不但会产生持续颇长时间的过 渡性工业区与住宅区接界问题,更会令区內周围 的其他工业用途备受限制。当局须就这方面的问
    题作更深入研究。

未来的取向

7. 这些研究现已大致完成,有关的结果及建议亦于最近 向市民公布。当局现正就研究的结果,向相关团体例如 城市规划委员会、经济咨询委员会、国际商务委员会、 土地及建设咨询委员会,以及工业及科技发展局征询意
见。

8. 为确保更改土地用途的工作,能在互相协调和较具条 理的情况下进行,当局认为这方面的工作应集中透过法 定改划用途分区的机制来进行。当局在备妥改划用途建 议后,便会发给有关部门藉以进行咨询,并透过有关区 议会征询区內人士的意见,然后才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 审议。倘若获得城市规划委员会同意,改划用途建议便 会按照法定规划程序予以公布。


规划环境地政科
一九九七年四月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