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
一月二十七日
立法局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
事务委员会会议
借调公务员往香港戒毒会事
本文件旨在向委员阐释长期借调一名公务员担任香港戒毒
会总干事的原因。
2. 过往,香港戒毒会也曾多次公开招聘总干事,但始终未
能觅得适当人选,结果,政府应该会的要求,借调了一名
首席行政主任,以编制外职位的性质担任该职。在一九九
六年十一月六日的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小组
委员会」)会议上,委员同意继续现有的借调安排,条件
是,香港戒毒会如在即将进行的招聘中聘得合适人选,即
会中止这借调安排。
3. 该会的总干事须在多方面向该会的主席及执行委员会负
责:就政策的制订提供意见,以及负责一般行政、员工管
理、财政运用、统筹运作事宜和推行决策。由于责任重大,
该会在甄选人才担任这个职位时,一直都很审慎。理想的
人选必须具备丰富的高层行政经验、卓越的领导才能,兼
且抱有未雨绸缪、探索求新的精神,以有效的方式达致服
务目标。
4. 香港戒毒会曾先后三次尝试自行招聘总干事。详情如下:
一九八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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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广告刊登后有15人应征。
当中4人获邀面试,但无一人
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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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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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40人应征。当中5人获邀接
受甄选面试。结果只有两人应
邀出席,但他们都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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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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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3人应征。当中5人获邀接受
甄选面试。其中一人获推荐聘
任,但他最后也推辞了。 |
5. 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香港戒毒会都沒有进行招聘工作,
因为当时该会正在实施和发展多项重要的计划,所以希望
保留借调的人员,为监察这些计划的推行提供所需的连贯
性和领导。
6. 过往一直未能从招聘工作中觅得合适人选,箇中的具体
原因颇难确定,但很可能与晋升机会有限和戒毒康复工作
的性质有关。此外,招聘广告中亦说明,会优先考虑在戒
毒治疗及康复工作方面有经验的申请人;鉴于香港的戒毒
治疗及康复机构寥寥可数,这条件亦限制了准应征者的数
目,有见及此,当局已要求香港戒毒会在即将进行的招聘
活动中,删去这项优先条件。
7. 上述因素已于小组委员会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的会议
上向委员解释。至于取消要求具备戒毒治疗及康复工作经
验的优先条件,委员亦表支持,因为对该职位而言,具备
出众的行政/领导才能比戒毒工作经验更为重要。
8. 目前,香港戒毒会內部仍未有合适的人员胜任该职位。
香港戒毒会的目标,是自行招聘本身的总干事。招聘广告
已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在报章刊登。截至申请期结束当天,
即一九九七年一月三日,共接获40份申请。香港戒毒会现
正拟备候选名单。卫生署和保安科的禁毒处正密切监察情
况。
9. 有关事宜由首席助理公务员事务司(4)狄麟先生负责,
联络电话号码为2810 3567。
公务员事务科
第四部门事务部
一九九七年一月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