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CB(2)263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并经主席核正)

档 号: CB2/PL/SE/1

立法局保安事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纪要

日期:1997年6月20日(星期五)
时间:上午11时30分
地点:立法局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涂谨申议员(主席)
    周梁淑怡议员(副主席)
    张文光议员
    刘慧卿议员
    黃宜弘议员
    黃伟贤议员
    郑家富议员
    张汉忠议员
    曾健成议员
    任善宁议员
缺席委员:

    李华明议员
    杨孝华议员
    何俊仁议员
    叶国谦议员
    罗祥国议员
    廖成利议员
    罗叔清议员
    吴霭仪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陈伟业议员
    何敏嘉议员
    单仲偕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副保安司1
    尤曾家丽女士

    助理保安司(A)1
    陈钦勉先生

    署理海关总监
    李伟民先生

    边境及口岸科总监督
    李谦利先生

    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
    传俊康先生

    人民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
    麦桂炘先生
列席秘书:
    总主任(2)1
    汤李燕屏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2)5
    胡锡谦先生



有关最近一宗涉及人民解放军 (解放军) 先遣部队人员及
驻守出入境管制站的香港海关人员的报道,以及政府当
局对涉及驻港解放军人员的事件的立场

主席欢迎政府当局的代表出席是次会议。他告知议员是
次会议的目的,是要求政府当局澄清最近一宗涉及解放
军先遣部队人员及驻守出入境管制站的香港海关人员的
报道,以及当局对涉及驻港解放军人员的事件的立场。

2.议员察悉在会议席上提交,关于1997年6月19日质询总
督时间內就此事进行的有关讨论的纪录拟稿。

事件的始末

3.副保安司1及署理海关总监应主席所请,叙述事件的始
末如下 ─

  1. 1997年5月27日,一辆载有解放军先遣部队人员的
    车辆在落马洲管制站被一名海关人员截停,以便
    进行例行检查。可能由于语言上的隔阂,加上该
    名司机是首次过境,误会便由此而起。该名海关
    人员以其不太灵光的普通话要求司机出示车辆的
    “禁区纸”,亦即“封闭道路许可通行证”( 通
    行证)的广东语说法。由于该名司机不知道“禁区
    纸”即是“通行证”,故并沒有出示所需的证明
    文件。因此,该名海关人员便向其主管求助。经
    检查有关文件,证实车內各人为解放军人员,并
    得知所有过境的解放军车辆均已获发通行证,且
    已向人民入境事务处 (入境处) 办妥一切所需的入
    境手续,该名主管人员便准许有关车辆通过管制
    站。

  2. 解放军其后在防务问题专家小组会议上,要求政
    府当局澄清何以在边境管制站须两度检查其证明
    文件。经调查后,政府当局向中方作出解释,并
    断定此次事件纯粹是言语不通所造成的误会。
4. 副保安司1回应议员时表示,解放军并无直接向香港海
关作出投诉。中方只是在某次专家小组会议上提出此事。

5. 副主席表示有报道指解放军并未理会海关人员的指示
而强行驶过管制站,她就此提出查询。署理海关总监澄
清,有关的解放军人员已依照海关人员的指示,将车辆
停泊一旁以便检查有关文件。当时并无出现任何解放军
人员或车辆强行通过管制站的情况。

6.何敏嘉议员指出,总督在1997年6月19日的质询总督时
间內表示,中方曾于某次专家小组会议上就此事提出抗
议。他询问该项“抗议”的內容为何。副保安司 1 回应
时表示,据她所知,中方当时曾要求政府当局澄清何以
其证明文件在边境管制站经入境处检查后,仍需作第二
次的检查。至于这是投诉、抗议还是查询,纯粹视乎个
人看法而定。

7. 张汉忠议员询问在海关部门內是否存在某些压力,导
致一名海关人员透过报界表达其不满,署理海关总监回
应时表示,部门內已设有多种渠道让职员表达其不满及
作出投诉。此外,他们亦可透过所属的公务员组织提出
投诉。海关部门內并不存在任何压力,对职员作出內部
投诉加以限制。

边境管制站执行的一般程序

8.署理海关总监告知议员,每日约有 16 000 架次的车辆
通过落马洲管制站,平均有 400 架次须接受搜查。有关
方面除备有详列边境人员需加倍注意的“高度危险车辆
”的文件外,并无列载可获豁免依循某些程序的车辆的
编号一览。虽然在发生上述事件后,当局已向驻守边境
管制站的海关人员发出文件,列明29辆属解放军先遣部
队车辆的编号,但此举的目的仅在于方便边境人员识别
已获发通行证的解放军车辆。

9.副保安司1强调,驻港解放军部队并无要求获得或享有
任何特殊待遇。他们必须遵守本港的法律,并按照边境
管制站的一般出入境及海关检查程序过境。驻港解放军
部队已为辖下需要通过边境管制站的所有车辆申请所需
文件,包括通行证在內,并已获签发该等文件。

10.部分议员关注到向海关人员派发列出29辆解放军车辆
编号的名单,可能会令该等车辆获得特殊待遇,从而令
解放军获享特权。刘慧卿议员认为,海关部门不应向职
员派发解放军车辆编号一览,反而应向解放军解释一般
的程序。她补充,政府当局应在报章揭露此事之前,向
市民披露事件的经过。副保安司1回应时表示,解放军
有关当局已于事发后向辖下司机扼要讲解管制站的一般
程序。政府当局亦会检讨现有程序,并考虑有否需要把
各项程序载入本地法律。

封闭道路许可通行证

11.关于需否由入境处及海关同时检查通行证的问题,署
理海关总监解释,这是惯常的做法。海关进行检查的目
的主要是存备纪录,以及核对被检查车辆是否“高度危
险车辆”。虽然过去并无任何车辆在沒有通行证的情况
下驶过管制站,但海关并无必要检查所有过境车辆的通
行证,因为一切所需文件理应已由入境处检查。海关检
查通行证的目的是把车辆的登记号码输入电脑系统。

12.何敏嘉议员询问当局有否规定把通行证张贴于车辆的
挡风玻璃,入境处助理处长表示,边境管制站的通行证
是入境处根据运输署的授权而签发的文件。通行证的背
面已印明,通行证必须张贴于挡风玻璃上接近行车证的
位置。

13.议员询问有关的解放军车辆及其他解放军车辆有否将
通行证张贴于挡风玻璃,署理海关总监回应时表示,有
关的解放军车辆并无将其通行证张贴于挡风玻璃。然而
,他却无法肯定其他解放军车辆有否把通行证张贴出来
。关于有关人员有否向入境处人员出示该解放军车辆的
通行证的问题,入境处助理处长回答时表示,在事发时
当值的入境处人员并不记得当时曾发生任何不寻常事故
。因此,当时通过管制站的车辆所需出示的一切文件,
均应已经过入境处的检查。

语言隔阂

14.曾健成议员质疑该次事件是否纯粹由语言隔阂所引致
的误会。他认为驻守边境管制站的所有海关人员应已接
受一定程度的普通话训练,因为除解放军外,亦有其他
操普通话的人士在该处过境。任善宁议员补充,中港边
境已开放多年,政府当局应采取措施,确保在边境管制
站工作的人员均已接受适当的普通话训练。署理海关总
监回应时表示,该名未曾接受普通话训练的海关人员承
认,他当时是以普通话要求有关司机出示车辆的“禁区
纸”而非”通行证”,而他的普通话并不流利。海关部
门共有超过4 000名职员,整个公务员体系更有逾10万名
人员。因此,为数量如此庞大的职员提供普通话训练,
无疑需要一段长时间。不过,政府当局会就此进行研
究。

在《驻军法》实施后的安排

15. 主席询问《驻军法》在199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后,解
放军车辆是否仍需持有通行证才可过境,副保安司1回答
时表示,此事将交由中港政府的法律专家研究。主席认
为有关《驻军法》于1997年7月1日实施后,解放军车辆
是否需要持通行证过境,以及解放军人员过境时须持有
何种文件的问题,必须尽早解决。当局应向在边境管制
站工作的前线人员发出有关各项新安排的明确指引,以
免发生任何误会。

16.张文光议员表示,从积极的一面来说,此事再次确定
香港的法律规定具有凌驾性的地位。

总结

17.署理海关总监表示,由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双方代表
均认为,此事纯粹是由于语言隔阂而产生的误会,因此
,实再无需要存备解放军车辆编号一览,当局会将之收
回。解放军先遣部队最近往访边境时,有关方面已向他
们讲解管制站的一般程序。此外,有关方面亦已与驻港
解放军部队建立沟通渠道。

18. 副保安司1向议员保证,海关人员会按照他们一贯的
专业手法继续执行其职务,并会恪守香港的法律。他们
将会根据本身的专业知识及判断,决定应截停哪些车辆
进行检查。

19.会议于12时3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9月9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