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保安事务委员会
待议事项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的情况)



A. 由议员提出讨论的事项

1. 中国在香港驻军的事宜

议员于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决定将 此事列为常行讨论事项,由四月份会议起每两个月进行讨
论一次。
(将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讨论此事。)

2. 为中国来港新移民订立新的入境政策

由罗致光议员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提出讨论。罗议
员提出下列建议:

  1. 改变配额的批拨办法,以家庭作为单位签发
    单程通行证,以避免儿童与母亲分离;及

  2. 与中国合作,使中国移民在来港前可以得到
    适当辅导,为移居香港作好准备。

3. 跟进遣返越南船民工作的进度

主席于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建议在数 月后跟进此事,以便掌握此事的最新发展。
(将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讨论此事。)

4. 非华裔少数族裔人士问题的跟进事宜

  1. 主席于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事务委员会会 议上作出总结,表示事务委员会将于保安司 就刘慧卿议员在一九九六年十月九日立法局 会议上提出的口头质询作出答覆后,研究日 后跟进此事的工作方向。有关的正式纪录的 拟稿摘要已随立法局CB(2)367/96-97(01)
    号文件送交议员参阅。

  2. 印籍人士资源小组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就 此事作出回应的文件,及随附资源小组致总 督的意见书,均已随立法局CB(2)184/96-97
    号文件送交议员参阅。资源小组希望立法局
    就其所提各点作覆。

最新发展

  1. 总督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就上述事项致 內务委员会主席的覆函,已随立法局CB(2)
    499/96-97号文件送交议员参阅。

  2. 立法局秘书处伦敦办事处公共关系顾问表示, 韦朗布勋爵已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向 英国上议院提交「英国国籍香港法案」(British
    Nationality Hong Kong Bill)。该法案旨在
    为本港的非华裔少数族裔人士爭取英国国籍,
    并已订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进行二读。

5. 非法入境者干犯罪行的问题

由周梁淑怡议员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 提出讨论。周梁淑怡议员关注到近日由中国大陆及越南来 港的非法入境者数目上升,其犯案数字亦有所增加,她希
望得知警方已/将会采取何种措施解决此问题。

6. 一九九七年主权移交典礼的保安措施

由叶国谦议员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提 出讨论。鉴于料将有大量官方嘉宾及游客来港参观一九九 七年主权移交典礼,叶议员关注到当局计划在主权移交典 礼上采取何种保安措施,以及警方是否有足够资源应付此 艰巨工作。主席建议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事务委员会会议
讨论此事。

7. 1995年释义及通则(修订)条例草案

当局将于条例草案在一九九六年年初生效后一年,检讨 《贩毒(追讨得益)条例》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应 否免受该等条文规限,并于一九九七年年初完成检讨后向
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

8. 1995年防止贿赂(杂项条文)(第2号)条例草案

1995年防止贿赂(杂项条文)(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已将
下列事项转交事务委员会处理:

  1. 要求当局提交廉政公署权责检讨委员会的讨论文件;

  2. 廉政公署的逮捕权力及逮捕后的程序;

  3. 廉政公署与警方的合作;

  4. 与拍卖有关的贿赂;及

  5. 《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适用的地域范围。

9. 私人发展商对新界居民作出的骚扰和恐吓

由黃伟贤议员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事务委员会会议 上提出讨论,黃议员提交的参考便览载于附件1。

10. 一九九七年后的永久居留问题

议员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决定将
此事列为常行讨论事项,每两个月进行讨论一次。

11. 单程通行证的跟进事宜

由周梁淑怡议员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五日提出讨论,周梁
淑怡议员提交的参考便览载于附件2。

B. 由保安司建议讨论的事项

保安司建议在未来两个月举行的事务委员会会议讨论下列
事项:

拟议讨论事项 拟议讨论
日期
进行讨论
的日期
1. 警队服务质素计划及反贪污策略 9.12.1996 9.12.1996
2. 检讨性罪行的罚则 9.12.1996 9.12.1996
3. 拟议修订《危险药物条例》 16.12.1996
4. 成立法定的长期囚禁覆检委员会 13.1.1997
5. 越南船民 13.1.1997
6. 移交防务职责 13.1.1997
7. 对利用青少年从事不法毒品勾当
的毒贩判处较重刑罚
13.1.1997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