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1996年10月28日讨论之用


立法局
保安事务委员会
立法局公务员及
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警队人手流失问题
及本地化政策


引言

本文件旨在把警队督察级或以上的人手最新情况及推行本
地化政策的进度告知议员。

背景

2.我们曾于本年7月15日,向议员汇报警队的人手情况。议
员在会上对警队的人手流失情况表示关注,并要求我们提
供进一步资料,阐明经评核为有能力填补晋升职级的人员
,在其现任职级的服务年资。

最新的人手情况

3.据我们最近的人手情况预测显示,约有6.1%(即173名)
在职的督察级及以上的人员可能会于97年6月底前离开警队
。这包括23名有资格在97年7月前,根据英国政府海外人员
赔偿计划提早退休,但仍未决定去留的人员。他们须于1996
年年底前作出决定。最新的人手预测详情见载于附件A

合资格人员的经验

4.附件B內列出预期在97年7月后仍留在警队的合资格人员
的平均年资,这些都是经评核为有资格填补较高一级职位
空缺的人员。请议员留意,高层职位的晋升是基于有关人
员的功绩,而不是作为长期服务的奖励,在评核晋升的适
合人选时,尤其是高层职级的人选,最重要的是有关人员
的潜质,这点与服务年期无关。无论如何,所有适合填补
较高一级职位空缺的高级警司及总警司,在警队平均已有
25年至28年的服务经验。

本地化政策

5.警队已达到其本地化政策的目标,即在2000年前,在警
司职级及以上,本地人员的比例要较外籍人员为高。截至
本年10月1日,共有431名在服务中而又属于宪委级人员(即
警司及以上职级)。这些人员中,有230名(53%)为本地人员
,而201名(47%)为外籍人员。督察职级人员则共有2 348名
,其中有1 957名(83%)为本地人员及391名(17%)为外籍人员
。鉴于督察级的本地人员占较高比例,加上外籍人员的退
休,因此本地人员担任宪委级职位的数目必定与日俱增。
本地及外籍的督察及以上各级人员现各占的比例见载于
附件C


保安科
1996年10月


附件A

高级警务人员人手预测
(由1996年10月至97年6月)


警务处
高级助
理处长
警务处
助理处

警司
高级
警司
警司
督察
高级
督察/
督察
总数
该职级的
总人数(截
至96年10
月1日)
4144884 27856117872776
正常退
休人数
01223 3617
提早退休
(非海外人
员赔偿计
划)人数*
00107 31021
约满离职
人数
00000 000
辞职人数 00001 247
根据海外
人员赔偿
计划提早
退休人数
0571933 374105
根据海外
人员赔偿
计划提早
退休,但
尚未决定
去留的人
001113 7123
假定离职
的总人数
**
061122575225173

*除1名属高级督察/督察级人员因健康理由提早退休外,其
他为已给予12个月预先通知而提早退休的人员。

**假设出现最恶劣的情况,即尚未决定去留,但合资格根
据海外人员赔偿计划提早退休的人数,全部离职。


附件B

预计在1997年7月前
将会出现的空缺和可填补空缺的
人员数目


警务处
高级助
理处长
警务处
助理处

警司
高级
警司
警司
督察
高级
督察/
督察
总数
预计将会离职
的总人数(注1)
61122 575225173
预计将会出现
的空缺(注1)
61739 96148173479
各职级预计合
资格填补空缺
的人数(注2)
不适用不适用3863 1724521106不适用
合资格人员在
其目前职级的
平均年资
不适用不适用33 7611不适用
合资格人员的
平均年资
不适用不适用2825 221915不适用

注1:预计将会离职的人数/出现的空缺数目,已包括假
设在最恶劣的情况下,所有尚未决定去留,但可根据海外
人员赔偿计划提早退休的人员,全部选择在1997年7月以前
退休。

注2:有关数字是根据预期在1997年后仍留任警队,并适合
晋升较高职级的人员数目而定,(例如:有38名总警司有
资格晋升为警务处助理处长。)督察级人员的空缺由公开
招聘及內部晋升人员填补。


附件C

高级本地人员数目
及外籍人员数目


警务处
处长及
副处长
警务处
高级助
理处长
警务处
助理处

警司
高级
警司
警司小计
督察
高级
督察/
督察
总数
实际人数总额
(截至96年10月
1日)
341448 84278431561 17872779
本地人员 3352334 162230
(53%)
4131544 2187
(79%)
外籍人员 0192550 116201
(47%)
148243 592
(21%)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