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三月四日会议
方便营商计划
有关贸易署工作的研究



目的

本文件旨在概述,方便营商计划有关贸易署工作的研究
最新的情况。

背景

2. 有关贸易署工作的研究,是政府在方便营商计划第一 期下进行的七项试验研究,其中一项。研究在一九九六 年六月初展开,报告书已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中旬完成, 就如何建立更支持商界的服务精神,以及如何为需要贸 易署服务的商号提供更完善周到的服务,作出一系列的
建议。

研究的结果及建议

3. 研究的结果显示,近年贸易署在建立更支持商界的服 务精神方面,已取得重大的进展。然而,仍可加强有关 工作,进一步推广这种服务精神。同时,亦发现贸易署 已具备多项条件,可发展更佳服务,以及发展更方便商 界的工作方式。不过,贸易署如能更著重以客为本的方 针,各方面的工作配合得更好,将有助建立更积极的客 戶服务风格,而又不致忽略整体上须维持严格的签证管
制的重要性。

付诸实行

4. 贸易署深入研究过该报告书,并在审慎考虑所牵涉的 资源后,决定推行涵盖下列六个主要范畴的二十一项建
议:

  • 建立企业文化和支持商界的服务精神;

  • 加强与公众的关系;

  • 改善服务承诺;

  • 修订「冷门类目配额」的分配方法;

  • 签订服务协议;及

  • 简化若干类非纺织品的签证手续。

附录所载为该二十一项建议的一览表。

5. 贸易署已制订计划,并定下时间表,以推行各项建议。 辖下的服务市民计划工作小组则负责监察建议的推行。

咨询

6. 贸易署已就上述计划咨询纺织业咨询委员会和客戶联
络小组的意见,该两个组织均表赞同。



贸 易 署
一九九七年二月


附录

方便营商计划顾问研究
拟推行的各项建议

建立企业文化和支持商界的服务精神

  1. 订立《长远计划及使命声明》,为贸易署订定工 作目标,并将提供优质的客戶服务包括在內。

  2. 制订培训计划,协助建立支持商界的服务精神, 而提高员工应付各项工作的能力,亦有助建立支
    持商界的服务精神。

  3. 为贸易主任职系设立和推行表现衡量制度。衡量 标准,将按实现《长远计划及使命声明》的目标 所需才能厘定。该声明应将以客为本的服务方针
    包括在內。

  4. 逐步以助理贸易主任取代贸易管制主任,以便贸 易署可建立本身的文化,将适当重点放在客戶服
    务。

加强与公众的关系

  1. 商号的申请书如出现错误,贸易署应迅速作出通 知,并将文件备妥,供商号立即领回。

  2. 如需要延迟处理或退回申请书,应在通知书注明
    审批职员的姓名,方便客戶查询。

  3. 检讨签证申请书上的错误,如属轻微错误,不应
    将申请书延迟处理或退回。

  4. 重新装修地下的询问处,改善所用顏色及照明, 并将现有的二级文员职位升格为一级文员。

  5. 按签证科重新编排客戶服务窗口。

  6. 检讨整个部门的运作,以便在作出决定时,不会 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履行某些贸易上责
    任的情况除外)。

  7. 检讨贸易署的刊物,使內容更简单易明,让公众 和商号不会觉得艰涩、过份官腔。此举亦可使人 知道贸易署是一个充满朝气,从善如流的部门。

  8. 改良热线电话服务,只向查询者提供基本、初步 资料,并指示如何取得较详尽的资料。

  9. 在国际电脑网络设立网页,提供有关贸易署的资 讯,尤其客戶感兴趣者,并广为宣传。

  10. 利用地下的电子告示版公布重要和最新近的资料, 使这些事项得到适当注意。此外,亦应用较浅白 的文字叙述这些事项。

  11. 设立客戶联络组,竭诚提供深入和专业的服务, 协助商号填写各类递交贸易署的文件。

改善服务承诺

  1. 检讨可否改善服务承诺所订的目标审理时间,以 及可否为指定类别的申请书订定较短/较长的目 标审理时间。

  2. 将索取资料的书面要求和其他书面要求的回覆时 间,列入服务承诺,说明简单回覆或认收,会在 短时间內发出,而给予商号全面的答覆则会需时
    稍长。

修订「冷门类目配额」的分配方法

  1. 视乎情况,将「配额使用特别方案」的范围扩展 至包括「冷门类目」,即这些类目的出口证申请 书,会按先到先得的方式考虑,直至配额用罄为
    止。

签订服务协议

  1. 与香港海关签订服务协议,加强两个部门之间的 联络,并提高目前合作的水平,以取得更佳的效
    果。

  2. 与五间政府认可的来源证签发机构分别签订服务
    协议,阐释双方的工作和责任,并监察表现。

简化若干类非纺织品的签证手续

  1. 将对下列物品实施的签证管制移交卫生署:

    • 冰冻肉和家禽;

    • 药用物品及药物;及

    • 放射性物质及幅照仪器。


方便营商计划
有关贸易署工作的研究
发言提纲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四日(星期二)立法局委员会
会议

  • 研究由罗兵咸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在一九九六
    年六月至十月期间进行。

  • 顾问公司检讨贸易署的运作和服务后,在报告书 作出一系列的建议,包括如何建立更支持商界的 服务精神,以及如何为需要贸易署服务的商号提
    供更完善周到的服务。

  • 贸易署研究建议所涉及的资源后,决定推行21项
    建议,为商界带来下列好处:

    与商号的联络会加强;
    签证申请书如有错误,会早些收到通知;
    签证的审理时间会缩短;
    各项服务的透明度会提高,所用标
    准更一致;及
    守规则的商号会得到实际益处。

  • 贸易署已制订计划,在十八个月內实行该等建议。 辖下的服务市民计划工作小组则负责监察建议的
    实行。

  • 贸易署已向纺织业咨询委员会和客戶联络小组简
    报此事,该两个组织均表赞同。

重要资料(如被问及)

所检讨的签证及手续

  • 该项研究涵盖下列签证规定及手续:

      纺织品进出口证;

      香港产地来源证;

      非纺织品的进出口证,包括

        冰冻肉和家禽;

        药用物品及药物;

        放射性物质及幅照仪器;及

        耗蚀臭氧层物质。

有待日后再考虑的建议

  • 顾问公司的报告书共提出23项建议,计划推行的 有21项。并未列入推行计划的两项建议是:在 午膳时间继续开放柜台、为电话查询设立话音 邮递服务。贸易署打算日后再考虑这两项建议, 原因是目前人手不足。导致人手不足,一方面 是因为生产通知书的工作日增,另一方面,是 电子资料联通服务由本月起推广至所有商戶。 然而,贸易署决定在适当时间,按提供该两项
    服务的成本效益,再考虑应否实施。

所涉及资源

  • 贸易署准备透过重新调配现有资源,推行各项 建议,因此,所涉及资源不多。在可行范围內, 贸易署会尽量避免要求额外资源。



Last Update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