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会议席上提交以供参阅

立法局
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区域市政局街市摊档租金政策



目 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各议员有关区域市政局收取辖下街市 摊档的租金的现行政策。

街市政策

2. 区域市政局现行的街市政策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 分订明区局的主要目标,就是兴建新街市、改善现有 街市以切合不断转变的需求、提高街市的洁净和卫生 标准,以及加强有关法例,使街市的管理达到最高效
率。

3. 政策的第二部分订明街市在一般管理上的政策规定 及实施程序。有关的政策规定及实施程序的內容,包 括出租街市摊档、续订租约和终止租约、街市开放及 休息的时间、出售的货品、转換行业、改装街市摊档、 承继街市摊档租约、停止营业、街市內售卖冷藏肉类、 街市內售卖烧味/卤味、家禽屠宰室燃料的使用、熟 食中心统一的燃料供应,以及公众街市的空气调节等。 此外,第二部分还载有一个较小的政策项目,內容是 关于区局辖区內余下的唯一一个私营街市的政策。

4. 有关政策载于附件Ⅰ。

覆检街市摊档租金政策

5. 区域市政局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为回应杨屋道街市及 北葵涌街市摊档租戶要求减租所提出的上诉,于一九九 六年六月六日的会议上,同意应成立一个专责委员会, 负责详细覆检目前的街市政策。

6. 区局因此成立了覆检街市政策专责委员会(委员会)。 委员会曾召开三次会议,讨论有关提供新街市的政策和 调整街市摊档租金的事宜。就调整街市摊档租金而言, 委员会认为,在区局街市內进行的买卖属于商业活动, 而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八日第三次会议结束时,委员会 提出下列拟议方案,供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考虑:

  1. 沿用现行的摊档租金政策

    委员会考虑沿用现行的摊档租金政策,是基于租 戶目前所缴交的租金,已包括管理费和应缴付给
    政府的摊档差饷。

  2. 在调整摊档租金时按一个划一的百分率减低差饷
    物业估价署所评定的现行市值租金

    委员会认为,在调整摊档租金时将差饷物业估价 署所评定的现行市值租金划一减低百分之十至百 分之二十,会减轻租戶的困难。委员会知道,如 采用分期递增租金的计算方法,租戶便可能要缴 付更高的租金,所以建议在采用这种计算方法时, 作出有利于租戶的灵活安排(用以说明的例子载于
    附件Ⅱ)。

  3. 将现时分三年递增租金的计算方法延长至四年

    将分期递增租金计算方法的年期延长,是把租金 增幅,即现行租金与新订现行市值租金的差额分 四年,而不是分三年递增,以期减低每年增加租 金的百分率。委员会知道,这样一来,在第四年 (而不是第三年)重估租金时,现行市值租金与现
    行租金的差额将会更大。

  4. 根据过去12个月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及附加
    费百分率来调整摊档租金的增幅

    按照这个方案,摊档现时的租金是根据甲类消费 物价指数的变动来计算。计算时并以从差饷物业 估价署所取得的现行市值租金作出比较,以便订 出一个附加费百分率,根据现行市值租金所反映 的摊档营利能力,计算附加额,加在计算出来的 租金內。不过,委员会建议,增加的租金无论如
    何不应超过重估的现行市值租金。

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的决定

7.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议 员考虑专责委员会建议的方案,并且决定:

  1. 将现时分三年递增租金的计算方法,延长至分四
    年递增;及

  2. 由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这项经修订的
    街市摊档加租政策。

文件提交

8. 本文件将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九日立法局贸易及工
业事务委员会会议席上,提交议员参阅。


区域市政总署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Last Update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