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会议席上提交以供参阅
立法局
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区域市政局街市摊档租金政策
本文件旨在告知各议员有关区域市政局收取辖下街市
摊档的租金的现行政策。
2. 区域市政局现行的街市政策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
分订明区局的主要目标,就是兴建新街市、改善现有
街市以切合不断转变的需求、提高街市的洁净和卫生
标准,以及加强有关法例,使街市的管理达到最高效
率。
3. 政策的第二部分订明街市在一般管理上的政策规定
及实施程序。有关的政策规定及实施程序的內容,包
括出租街市摊档、续订租约和终止租约、街市开放及
休息的时间、出售的货品、转換行业、改装街市摊档、
承继街市摊档租约、停止营业、街市內售卖冷藏肉类、
街市內售卖烧味/卤味、家禽屠宰室燃料的使用、熟
食中心统一的燃料供应,以及公众街市的空气调节等。
此外,第二部分还载有一个较小的政策项目,內容是
关于区局辖区內余下的唯一一个私营街市的政策。
4. 有关政策载于附件Ⅰ。
5. 区域市政局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为回应杨屋道街市及
北葵涌街市摊档租戶要求减租所提出的上诉,于一九九
六年六月六日的会议上,同意应成立一个专责委员会,
负责详细覆检目前的街市政策。
6. 区局因此成立了覆检街市政策专责委员会(委员会)。
委员会曾召开三次会议,讨论有关提供新街市的政策和
调整街市摊档租金的事宜。就调整街市摊档租金而言,
委员会认为,在区局街市內进行的买卖属于商业活动,
而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八日第三次会议结束时,委员会
提出下列拟议方案,供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考虑:
-
沿用现行的摊档租金政策
委员会考虑沿用现行的摊档租金政策,是基于租
戶目前所缴交的租金,已包括管理费和应缴付给
政府的摊档差饷。
-
在调整摊档租金时按一个划一的百分率减低差饷
物业估价署所评定的现行市值租金
委员会认为,在调整摊档租金时将差饷物业估价
署所评定的现行市值租金划一减低百分之十至百
分之二十,会减轻租戶的困难。委员会知道,如
采用分期递增租金的计算方法,租戶便可能要缴
付更高的租金,所以建议在采用这种计算方法时,
作出有利于租戶的灵活安排(用以说明的例子载于
附件Ⅱ)。
-
将现时分三年递增租金的计算方法延长至四年
将分期递增租金计算方法的年期延长,是把租金
增幅,即现行租金与新订现行市值租金的差额分
四年,而不是分三年递增,以期减低每年增加租
金的百分率。委员会知道,这样一来,在第四年
(而不是第三年)重估租金时,现行市值租金与现
行租金的差额将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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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过去12个月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及附加
费百分率来调整摊档租金的增幅
按照这个方案,摊档现时的租金是根据甲类消费
物价指数的变动来计算。计算时并以从差饷物业
估价署所取得的现行市值租金作出比较,以便订
出一个附加费百分率,根据现行市值租金所反映
的摊档营利能力,计算附加额,加在计算出来的
租金內。不过,委员会建议,增加的租金无论如
何不应超过重估的现行市值租金。
7.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议
员考虑专责委员会建议的方案,并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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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现时分三年递增租金的计算方法,延长至分四
年递增;及
-
由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这项经修订的
街市摊档加租政策。
8. 本文件将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九日立法局贸易及工
业事务委员会会议席上,提交议员参阅。
区域市政总署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Last Update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