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交通事务委员会
市区和新界的士加价申请



引言

交通咨询委员会(下称「交咨会」)建议市区的士收费的平 均加幅为6.3%,新界的士则为7.4%,并建议新收费应在一
九九七年四月底至五月初生效。

背景

2. 市区和新界的士上次加价的日期,是在一九九六年二月 四日,加幅为8.5%。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以来,共有五个市 区的士同业联会,以及一个新界的士同业联会申请加价, 以弥补经营成本的增幅。

政策

3. 当局考虑的士加价申请时,以下述指引为原则:

  1. 考虑的士业在收入和经营成本方面的转变, 有需要确保的士服务在财政可行的情况下经
    营;

  2. 有需要使的士服务在供应情况、乘客候车时 间,以及乘客意见等方面维持在可接受的水
    平;

  3. 有需要使的士收费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收
    费保持合理差距;以及

  4. 市民对收费建议的接受程度。

市区的士收费方案

4. 当局已研究多个收费方案,「落表」收费的建议由14.50 元至15.50元不等。按照上文第3段概述的指导原则,当局认
为可进一步考虑下述四个收费方案:

方案 「落表」
后首2
公里
的收费
以后
每0.2
公里
的收费
等候时间每
1分钟的收费
加幅 收费
差距
现行
收费
14.00元 1.20元 1.20元 - 5.26倍
A 15.00元 1.20元 每50秒1.20元 5.6% 5.58倍
B 14.50元 1.30元 1.30元 6.3% 5.61倍
C 15.00元 1.30元 1.30元 7.8% 5.69倍
D 15.50元 1.30元 1.30元 9.4% 5.77倍

5. 现把四个方案的研究结果载述如下:

  1. 方案A:提出这个方案的团体,成员大部分是 司机。建议的加幅(5.6%)远低于由一九九六 年二月一日至九七年五月一日期间的预测通 胀率(7.4%)。等候时间收费的建议加幅为20%, 这对遇到交通挤塞的乘客不公平。此外,这 个方案还有技术上的困难,因为在调校的士 咪表前所使用的換算表难以准确反映等候时
    间收费的加幅。

  2. 方案B:这个方案的平均加幅为6.3%,略低于 预测通胀率,预计市民不会强烈反对。因此, 如有乘客抗拒亦应只属轻微。这个加幅为的 士业人士带来的收入,虽然仍低于过去水平, 但总算比较接近以往的收入。

  3. 方案C:这个方案由三组成员主要是车主的团 体提出。建议的平均加幅为7.8%,略高于预 测通胀率。这个加幅为的士业人士带来的收 入较接近过往的水平,但仍未能相等于以往 的收入。建议较低加幅的业內人士很可能会 批评这个方案,乘客的反对也会较大。

  4. 方案D:提出这个方案的团体,成员多数是车 主司机。建议的平均加幅为9.4%,较预测通 胀率高,预计不会获市民接受。

6. 基于以上分析,方案B看来是最理想的方案,因此当局 建议采纳。的士按建议加价后,三类的士业人士每月收入 净额如下:

市区的士业人士平均每月收入净额
租车司机车主司机出租车主
过去3年的平均收入净额 12,741元 20,253元 8,057元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预测
收入(假设沒有加价)
11,342元 18,232元 7,409元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预测
收入(加幅为6.3%)
12,406元 19,802元 7,902元

新界的士收费方案

7. 当局已研究过多个收费方案,「落表」收费的建议由 12.50元至13.00元不等。根据上述指导原则,当局认为
下述四个收费方案值得详加考虑:

方案 「落表」后
首2公里
的收费
以后每
0.2公里
的收费
等候时间
每1分钟
的收费
加幅 收费
差距
现行
收费
11.80元 1.10元 1.10元 - 3.70倍
A 12.80元 1.10元 1.10元 4.7% 3.87倍
B 13.00元 1.10元 1.10元 5.6% 3.90倍
C 12.50元 1.20元 1.20元 7.4% 3.96倍
D 12.80元 1.20元 1.20元 8.8% 4.02倍

8. 现把这四个方案的分析结果载述如下:

  1. 方案A - 建议的平均加幅为4.7%,远较预测的 通胀率为低,业內人士会认为这个加幅过低,不 能使他们的财政状况回复至往日水平。

  2. 方案B - 这个方案建议采用首段车程收费较高 的收费方法,平均加幅为5.6%,这个建议同样不 会获的士业人士接纳,也会有市民反对「落表」 收费的加幅过高。

  3. 方案C - 建议的平均加幅为7.4%,与预测的通 胀率相同,预计市民会接受这个方案。这个加 幅为的士业人士带来的收入,虽然仍低于过往 的水平,但总算比较接近以往的收入。

  4. 方案D - 这个方案由一个代表新界的士业人士 的团体提出。由于建议的平均加幅为8.8%,较 预测的通胀率为高,市民大概不会接受。

9. 基于以上分析,当局建议采纳方案C。按建议加费后, 三类新界的士业人士的每月收入净额如下:

租车司机车主司机出租车主
过去3年的平均收入净额 8,903元 11,773元 3,815元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预测
收入(假设沒有加价)
7,930元 10,217元 3,317元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预测
收入(加幅为7.4%)
8,847元 11,530元 3,687元

附加收费

10. 各的士同业联会已建议无须调整附加收费。当局建 议这些收费应暂时维持不变。

建议摘要

11. 现建议收费调整如下:

市区的士新界的士
现行收费 建议收费 现行收费 建议收费
「落表」后首2
公里的收费
14.00元 14.50元 11.80元 12.50元
以后每0.2公里
的收费
1.20元 1.30元 1.10元 1.20元
等候时间每1分
钟的收费
1.20元 1.30元 1.10元 1.20元
每程电召预约 服务的附加收 费 5.00元 5.00元 4.00元 4.00元
每件行李或每
只鸟兽的附加
收费
5.00元 5.00元 4.00元 4.00元

12. 上述建议会提交行政局审议。


布政司署
运输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