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交通事务委员会
市区和新界的士加价申请
交通咨询委员会(下称「交咨会」)建议市区的士收费的平
均加幅为6.3%,新界的士则为7.4%,并建议新收费应在一
九九七年四月底至五月初生效。
2. 市区和新界的士上次加价的日期,是在一九九六年二月
四日,加幅为8.5%。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以来,共有五个市
区的士同业联会,以及一个新界的士同业联会申请加价,
以弥补经营成本的增幅。
3. 当局考虑的士加价申请时,以下述指引为原则:
-
考虑的士业在收入和经营成本方面的转变,
有需要确保的士服务在财政可行的情况下经
营;
-
有需要使的士服务在供应情况、乘客候车时
间,以及乘客意见等方面维持在可接受的水
平;
-
有需要使的士收费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收
费保持合理差距;以及
-
市民对收费建议的接受程度。
4. 当局已研究多个收费方案,「落表」收费的建议由14.50
元至15.50元不等。按照上文第3段概述的指导原则,当局认
为可进一步考虑下述四个收费方案:
方案
|
「落表」
后首2
公里
的收费
|
以后
每0.2
公里
的收费
|
等候时间每
1分钟的收费
|
加幅
|
收费
差距
|
---|
现行
收费
| 14.00元
| 1.20元 |
| 1.20元
| -
| 5.26倍
|
A
| 15.00元
| 1.20元
| 每50秒 | 1.20元
| 5.6%
| 5.58倍
|
B
| 14.50元
| 1.30元 |
| 1.30元
| 6.3%
| 5.61倍
|
C
| 15.00元
| 1.30元 |
| 1.30元
| 7.8%
| 5.69倍
|
D
| 15.50元
| 1.30元 |
| 1.30元
| 9.4%
| 5.77倍 |
5. 现把四个方案的研究结果载述如下:
-
方案A:提出这个方案的团体,成员大部分是
司机。建议的加幅(5.6%)远低于由一九九六
年二月一日至九七年五月一日期间的预测通
胀率(7.4%)。等候时间收费的建议加幅为20%,
这对遇到交通挤塞的乘客不公平。此外,这
个方案还有技术上的困难,因为在调校的士
咪表前所使用的換算表难以准确反映等候时
间收费的加幅。
-
方案B:这个方案的平均加幅为6.3%,略低于
预测通胀率,预计市民不会强烈反对。因此,
如有乘客抗拒亦应只属轻微。这个加幅为的
士业人士带来的收入,虽然仍低于过去水平,
但总算比较接近以往的收入。
-
方案C:这个方案由三组成员主要是车主的团
体提出。建议的平均加幅为7.8%,略高于预
测通胀率。这个加幅为的士业人士带来的收
入较接近过往的水平,但仍未能相等于以往
的收入。建议较低加幅的业內人士很可能会
批评这个方案,乘客的反对也会较大。
-
方案D:提出这个方案的团体,成员多数是车
主司机。建议的平均加幅为9.4%,较预测通
胀率高,预计不会获市民接受。
6. 基于以上分析,方案B看来是最理想的方案,因此当局
建议采纳。的士按建议加价后,三类的士业人士每月收入
净额如下:
市区的士业人士平均每月收入净额
|
---|
| 租车司机 | 车主司机 | 出租车主
|
---|
过去3年的平均收入净额
| 12,741元
| 20,253元
| 8,057元
|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预测
收入(假设沒有加价)
| 11,342元
| 18,232元
| 7,409元
|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预测
收入(加幅为6.3%)
| 12,406元
| 19,802元
| 7,902元
|
7. 当局已研究过多个收费方案,「落表」收费的建议由
12.50元至13.00元不等。根据上述指导原则,当局认为
下述四个收费方案值得详加考虑:
方案
|
「落表」后
首2公里
的收费
|
以后每
0.2公里
的收费
|
等候时间
每1分钟
的收费
|
加幅
|
收费
差距
|
---|
现行
收费
| 11.80元
| 1.10元
| 1.10元
| -
| 3.70倍
|
A
| 12.80元
| 1.10元
| 1.10元
| 4.7%
| 3.87倍
|
B
| 13.00元
| 1.10元
| 1.10元
| 5.6%
| 3.90倍
|
C
| 12.50元
| 1.20元
| 1.20元
| 7.4%
| 3.96倍
|
D
| 12.80元
| 1.20元
| 1.20元
| 8.8%
| 4.02倍
|
8. 现把这四个方案的分析结果载述如下:
-
方案A - 建议的平均加幅为4.7%,远较预测的
通胀率为低,业內人士会认为这个加幅过低,不
能使他们的财政状况回复至往日水平。
-
方案B - 这个方案建议采用首段车程收费较高
的收费方法,平均加幅为5.6%,这个建议同样不
会获的士业人士接纳,也会有市民反对「落表」
收费的加幅过高。
-
方案C - 建议的平均加幅为7.4%,与预测的通
胀率相同,预计市民会接受这个方案。这个加
幅为的士业人士带来的收入,虽然仍低于过往
的水平,但总算比较接近以往的收入。
-
方案D - 这个方案由一个代表新界的士业人士
的团体提出。由于建议的平均加幅为8.8%,较
预测的通胀率为高,市民大概不会接受。
9. 基于以上分析,当局建议采纳方案C。按建议加费后,
三类新界的士业人士的每月收入净额如下:
| 租车司机 | 车主司机 | 出租车主
|
---|
过去3年的平均收入净额
| 8,903元
| 11,773元
| 3,815元
|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预测
收入(假设沒有加价)
| 7,930元
| 10,217元
| 3,317元
|
一九九七年五月的预测
收入(加幅为7.4%)
| 8,847元
| 11,530元
| 3,687元
|
10. 各的士同业联会已建议无须调整附加收费。当局建
议这些收费应暂时维持不变。
11. 现建议收费调整如下:
| 市区的士 | 新界的士
|
---|
| 现行收费
| 建议收费
| 现行收费
| 建议收费
|
---|
「落表」后首2
公里的收费
| 14.00元
| 14.50元
| 11.80元
| 12.50元
|
以后每0.2公里
的收费
| 1.20元
| 1.30元
| 1.10元
| 1.20元
|
等候时间每1分
钟的收费
| 1.20元
| 1.30元
| 1.10元
| 1.20元
|
每程电召预约
服务的附加收
费
| 5.00元
| 5.00元
| 4.00元
| 4.00元
|
每件行李或每
只鸟兽的附加
收费
| 5.00元
| 5.00元
| 4.00元
| 4.00元
|
12. 上述建议会提交行政局审议。
布政司署
运输科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