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374/96-9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2/PL/WS


立法局
福利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星期一)
时  间:中午十二时
地  点:立法局会议厅

出席委员:

    李华明议员(主席)
    张文光议员
    黃伟贤议员
    陈婉娴议员
    李启明议员
    谢永龄议员

非委员的议员

    陈荣灿议员
    叶国谦议员
    梁耀忠议员
    单仲偕议员

缺席委员:

    朱幼麟议员(副主席)*
    冯检基议员*
    李家祥议员*
    杨 森议员*
    田北俊议员*
    李卓人议员*
    罗致光议员*
    莫应帆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卫生福利司
    霍罗兆贞女士

    社会福利署署长
    梁建邦先生

    社会福利署副署长(行政)
    黃游倩如女士

    社会福利署副署长(服务)
    朱杨珀瑜女士

    副卫生福利司
    韦立新先生

    康复专员
    蔡志华先生

    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老人服务)
    黃浪诗女士

列席秘书:

    总主任(2)4
    陈曼玲女士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2
    林郑宝玲女士

    高级主任(2)4
    周富平先生

*--另有要事



I.会议改期

委员同意,原定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举行的下次会
议将改期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八时三十分举行。

II.卫生福利司就总督施政报告作出简介

2.主席欢迎政府当局的代表出席会议,并请霍罗兆贞女士
向事务委员会简介施政报告。

3.霍罗兆贞女士重点讲述施政报告內的以下项目:

  1. 照顾老人;
  2. 照顾残疾人士的需要;
  3. 帮助需要特别照顾的儿童及青少年;
  4. 为家庭提供支援;
  5. 提供社会保障;及
  6. 过渡期的准备。

4.霍罗兆贞女士亦告知议员,会向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以
下项目的报告:

  1. 专职医疗人员工作小组的总结报告;
  2. 为老人院舍服务编订一份用电脑处理的综合
    轮候名单;
  3. 老人服务工作小组提交的进度报告;及
  4. 有关为亟需照顾的老人建立支援网络的进度
    报告。

III.议员所提出的问题

为家庭提供支援

5.陈婉娴议员指出,政府当局在一九九二年承诺会于一九
九七年前为儿童增设1200个日间育婴园名额,但直至一九
九六年九月底,当局只提供了457个名额。当局亦承诺于
一九九七年前增设5600个日间托儿所名额,但直至一九
九六年九月底所提供的名额只有3095个。她要求当局解释
为何未能达到目标,以及如何会如期达到目标。

6.朱杨珀瑜女士指出,鉴于使用率下降,政府当局曾检讨
扩展日间育婴园服务的问题,并已将一九九七年前应达到
的目标名额调整至606个。她解释说,造成使用率下降的
一个原因是儿童较少使用日间育婴园服务,另一个原因是
部分服务中心位于旧区,同时,有需要将日间育婴园迁往
新发展地区。至于日间托儿所名额,虽然当局根据购置物
业计划尽力物色合适的楼宇,但却遇到困难。当局会继续
找寻合适的楼宇,并希望能于一九九七年达到整体目标。

7.陈婉娴议员认为朱杨珀瑜女士的答覆不能接受。自一九
八八年以来,日间育婴园及日间托儿所两者的名额均出现
求过于供的情况。同时,当局亦已知悉将服务中心迁往新
发展地区及难以物色合适的楼宇等问题。因此,当局在一
九九二年作出承诺时,早已察悉此等问题及困难。陈议员
要求当局解释为何现时又提出同样的理由。

8.朱杨珀瑜女士解释说,日间托儿所需要的楼宇,面积要
大,并能符合防火及高度的规定,但政府当局根据购置物
业计划物色足够数目的合适楼宇时,却遇到困难。主席指
出,议员会跟进在物色合适楼宇方面的问题,因为此问题
亦会影响施政报告內其他项目。

政府当局达到服务需求的百分率

9.单仲偕议员询问,从供求的角度来看,政府当局达到服
务需求的百分率为何。

10.霍罗兆贞女士表示,政府当局为不同目标组别人士(例
如老人、残疾人士、儿童及青少年等)对服务的需求定期进
行整体研究。当局会于一九九七年年中完成一份有关老人
需要的研究。由于服务的需求不断改变,因此有需要进行
该等研究。在提供服务以满足需求方面,当局会面对资源
分配的问题。至于应做的工作,政府认为实难以简要说明
。此外,在提供福利服务时,当局须考虑服务质素、服务
量、专业人员的供应及培训等问题。霍罗兆贞女士建议,
此事项应在事务委员会会议席上进一步讨论。

11.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就单议员的问题向议员作出书面答覆

12.霍罗兆贞女士表示,政府当局参考各项服务的规划比率
,但规划比率对于某些服务并不适用,如单靠此等比率,
亦非明智的做法。梁建邦先生补充说,政府主要是透过参
考规划比率去厘定福利服务的需求。除服务量外,当局还
须考虑服务质素及管理制度。

13.主席请事务委员会秘书将此项目列入待议事项內。

帮助需要特别照顾的儿童及青少年

14.谢永龄议员察悉,部分非政府机构未获足够支援去提供
有关幼儿照顾及受虐儿童的服务。他指出,在一九八九年
至一九九五年期间,共有127名独自留在家中的儿童在意
外中死亡。他提到施政报告的內容,并要求政府当局就处
理虐儿问题的综合专业委员会的性质提供更多资料。梁建
邦先生表示,该等委员会由区总福利主任筹组,以便使政
府各部门的工作互相配合。朱杨珀瑜女士指出,除就正确
教养子女及防止虐儿两方面向父母提供家庭生活教育外,
当局已向保护儿童课提供更多社会工作者,该课负责执行
有关处理虐儿问题的法定职能。她察悉,现时一所获取有
限拨款的非政府机构提供主要与防止儿童遭受家人虐待有
关的服务。她强调,当局与非政府机构在地区层面协力处
理虐儿问题,是很重要。

过渡期的准备

15.李启明议员询问,政府当局有否研究来自中国的新移
民对福利服务的需求,同时,当局向他们提供甚么服务

16.霍罗兆贞女士表示,除社会福利署外,其他部门亦参与
向新移民提供服务的工作。在制订服务的计划时,政府当
局曾考虑新移民的需要。她讲述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及政
府各部门所提供的服务。李启明议员询问当局有否在新移
民使用福利服务方面订下任何限制,朱杨珀瑜女士在回应
时表示,当局视他们为一般香港市民。

照顾老人

17.梁耀忠议员指出,根据非官方资料来源,在新的发牌安
排实施后,约有16所私营安老院倒闭,超过400名住院老人
受到影响。他察悉,基于财政困难,至少160名老人被迫迁
出该等安老院。此外,约有9 000名老人在院舍服务轮候名
单內,轮候时间约为三年。他询问政府当局计划如何处理
该等问题。

18.霍罗兆贞女士表示,政府当局帮助安老院作出改善(尤
其是在安全方面),以符合各项新规定。社会福利署署长
有权向现有安老院发出豁免证明书,让它们有时间作出
改善,以符合发牌规定。在此过程中,部分安老院须迁
往其他地区的楼宇,而部分须与其他安老院合并。至于
轮候名单,部分老人宁愿等候其选择地区的名额,亦有
部分老人在轮候名单上登记,以备日后有需要时使用安
老院服务。至于为面对财政困难的老人提供援助的问题
,朱杨珀瑜女士表示,他们如符合资格,则可申请综合
社会保障援助金。社会福利署亦应老人的要求,帮助他
们由一所安老院迁往另一所安老院。

19.梁耀忠议员进一步询问,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以来,院舍
服务轮候名单上老人的数目有否上升,以及社会福利署计
划如何减少轮候名单上的申请人数目。

20.朱杨珀瑜女士解释说,轮候名单上的老人是已申请受政
府资助的安老院名额者,并包括部分现时在私营安老院居
住的老人。私营安老院倘受新的发牌安排影响,居住在该
等安老院的老人会获得协助,迁往其他地区,或调迁往合
并的安老院。

21.梁建邦先生强调,政府当局实施新的发牌安排,目的是
保障安老院內老人的安全。此外,社会福利署会维持其监
察角色;当老人所住的安老院在符合新的发牌规定方面有
困难时,当局会尽可能协助该等老人迁往其他安老院。由
于香港人口的老化问题持续,梁先生预期,老人院舍服务
轮候名单上申请人的数目会上升。他表示,当局会使用新
设施,以缩短该等申请人的轮候时间。

22.谢永龄议员建议,政府当局应增加提供老人服务的外展
队的数目,以纾缓老人自杀这个严重的问题。他指出,研
究显示,亟需照顾的老人甚少利用拟议的支援网络,并对
试验计划缺乏信心。

23.梁建邦先生表示,为亟需照顾的老人建立新的支援网络
,不但会处理老人自杀的问题,而且会协助单身老人应付
其他需要。该支援网络包括老人外展服务,更多探访有需
要的老人。网络会设立有特别需要的老人的名单,俾能对
他们特别照顾及关注。

提供社会保障

24.黃伟贤议员提到立法局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会期十月二
日首次会议席上总督施政报告「过渡中的香港」第78、第
79及第81段,以说明在香港有小部分人境况凄凉,需要倚
靠社会保障,并且生活困苦,黃议员亦指出,总督似乎暗
示香港的福利服务不足。

25.霍罗兆贞女士回答说,政府当局当然致力提供较佳的福
利服务,而总督察悉倘按理想速度扩展服务会面临的限制
。她详述在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限制,包括楼宇、人力及
资源是否供备的问题。她表示,寻找适当土地,并取得财
政资源以兴建适当楼宇,均需要时间。当局须训练合适的
专业人员来提供服务。她强调,政府当局旨在向若干目标
组别人士(例如老人及残疾人士等)提供优质的福利服务。

26.黃伟贤议员提到总督施政报告第81段,总督认为,「单
靠领取本港社会保障援助金过活的人,必会捉襟见肘」,
以说明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下称「综援」)并不足够,并
促请政府当局提高援助金金额。

27.霍罗兆贞女士在回应时表示,在进行综援计划的全面检
讨后,当局已于一九九六年四月提高综援金的金额,当局
亦会在有需要时再检讨该项计划。

28.陈荣灿议员询问,综援会否予以增加,以便包括该等
选择退休后在广东省居住并领取其综援金的人士的医疗
开支。

29.黃游倩如女士表示,除基本津贴外,综援受助人亦获发
放长期个案补助金。鉴于广东省生活费用较低,倘现时决
定是否有需要再设立医疗补助金,未免言之过早,同时,
如要厘定医疗补助金的水平,亦会有困难。此外,由于新
计划仍待实施,故在计划实施一段时间后,当局会进行检
讨。

30.陈荣灿议员建议,当局可根据老人在医疗方面的平均开
支,厘定另一项医疗补助金的金额。黃游倩如女士认为,
综援金可能足以支付有关老人在广东省的医疗开支,政府
当局亦会在新计划实施后进行检讨。

31.陈婉娴议员询问,为何须在新计划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
检讨时,才研究设立医疗补助金的问题。她认为,当局可
使用来自中国的有关数字资料来厘定医疗补助金的金额。

32.梁建邦先生重申,新计划仍未实施,政府当局亦须取得
更多数字资料,以便进行分析并作出决定。

33.李启明议员询问,为何当局向在中国居住的本港年老退
休人士发放综援金时,只发放予在广东省居住的合资格人
士。梁建邦先生表示,现时他们大部分会选择退休后在广
东省居住,而当局会邀请非政府机构推行新计划,并会定
期作出检讨。

34.主席不满政府当局就综援金附加医疗补助金的问题所作
的回应,并表示事务委员会稍后会跟进此事。

35.会议于下午一时十分结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七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