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1997 年 11 月 7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程


利益關係聲明:請參閱臨時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4(3)
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的規則。


1.FCR(97-98)49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
統設備

建築署
新分目「擴充電腦輔助繪圖系統」

(出席人員:首席助理工務局局長/
建築署助理署長)

2.FCR(97-98)50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
統設備

香港警務處
新分目「為水警總區設置新的無線
電系統」

(出席人員: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長/
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香港警務處
總警司/香港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
/香港警務處警司)

3.FCR(97-98)51 總目136-公務員敍用委員會
分目110各委員會委員的酬金

(出席人員: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
局長/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秘書)

4.FCR(97-98)52 貸款基金
總目262-原產品

分目101漁業貸款

(出席人員: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
漁農處助理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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