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臨立會FC46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1/2

臨 時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1997年10月3日(星期五)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胡經昌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田北俊議員
何世柱議員
何鍾泰議員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李鵬飛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林貝聿嘉議員
倪少傑議員
唐英年議員
袁武議員
馬逢國議員
張漢忠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梁智鴻議員
陳財喜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曾鈺成議員
程介南議員
馮檢基議員
黃英豪議員
楊釗議員
楊耀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詹培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健儀議員
劉漢銓議員
鄧兆棠議員
簡福飴議員
顏錦全議員
羅叔清議員
羅祥國議員
譚耀宗議員

缺席委員:

夏佳理議員(主席)
朱幼麟議員
何承天議員
李國寶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梁振英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莫應帆議員
許賢發議員
陳婉嫻議員
黃宏發議員
黃宜弘議員
楊孝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
蔡根培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霍震霆議員
蔡素玉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鄺其志先生
庫務局局長

林鄭月娥女士
庫務局副局長

林健強先生
庫務局首席行政主任(一般事務)

李忠善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

彭林惠霞女士
地政總署總產業測量師

蕭如彬先生
庫務局首席助理局長

朱鑫源先生
稅務局總評稅主任

陳梁夢蓮女士
衛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

蘇天安醫生
衛生署副署長

麥衛炳醫生
衛生署顧問醫生

李美嫦女士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

黃偉健先生
學生資助辦事處監督

列席秘書:

吳文華女士
財務委員會秘書

列席職員:

甘伍麗文女士
總主任(1)5

盧思源先生
高級主任(1)7


由於主席夏佳理先生不在本港,是次會議由副主席
胡經昌先生主持。

項目1--FCR(97-98)35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1997年9月10日所提出的
建議

2.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2--FCR(97-98)36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1997年9月3日所提出的建議

3.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FCR(97-98)37
總目91--地政總署
分目 111-- 僱用服務及專業費用

4.劉健儀議員申報利益,表明她是保安及護衛業管
理委員會的主席。

5.議員察悉,由於保安服務的費用增加了148%,當
局需要取得追加撥款。他們從資料文件中亦察悉,
由於招標的價格高昂,費用因而驟升,有關的增幅
可能是由於政府根據《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該條
例)制定的有關看守員許可證的過渡性條文所致。議
員詢問,該條例的條文在多大程度上改變到當局派
人看守政府土地的原有安排。由於在5年過渡期內繼
續持有許可證的年老看守員,其許可證在2000-01年
前均不會獲得續期,部分議員亦質疑新的許可證規
定對承辦商的日常運作是否可能會構成影響。一位
議員進一步指出,公共屋邨亦有提供保安服務,但
沒有迹象顯示房屋委員會為提供該等服務而需負擔
的費用,由於該條例的條文而大幅增加。

6.關於招標的細則,地政總署總產業測量師表示,
承辦商必須提供保安護衛或看守員24小時看守或定
期巡查政府的空置土地,以防土地遭人違例佔用或
使用。該等土地部分已規劃作出售或重新發展用途
。對於需要24小時派人看守的土地,承辦商會負責
清理土地上的廢物。就資料文件附件1所列出的378
幅土地,有關方面估計需要約500名保安護衛提供保
安服務。所需的人手與過往合約訂定的水平相若。

7.關於該條例對承辦商在運作方面構成的影響,議
員察悉,政府一直規定承辦商提供的保安護衛須為
65歲以下。該條例應不會令護衛員的供應出現不明
朗的情況,以致如資料文件所述,運作費用因此而
增加。部分議員詢問,有否任何迹象顯示投標者之
間利用該條例的新訂條文,聯手抬高投標價。一位
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考慮進行重新招標。總產
業測量師表示,招標工作是以公平及公開的形式進
行。保安行業內約有20間公司目前僱用超過500名護
衛員,但只有3間公司表示感興趣和提交標書。由於
該等公司有較佳的私營機構客戶,並非所有公司均
有興趣為政府土地提供護衛服務。考慮到事隔了一
段時間和通脹方面的因素,重新招標亦不會有意義
。當局已把此點告知已接納獲推薦投標書的工務投
標委員會。

8.在這方面,劉健儀議員指出,新條例亦規定保安
護衛在24小時內不應工作超過12小時。她詢問這項
新規定有否在任何方面影響到保安服務的慣常做法
。總產業測量師承認,由於在過往的合約中沒有此
項規定,一般開支在若干程度上會有所增加。由於
保安護衛在當值期間不得睡覺,可能需要重新安排
職員12小時輪班工作。

9.劉健儀議員又指出,以聘用500名保安護衛計算,
該等職員的月薪只在3,000元左右,薪金不算高。因
此,她要求議員根據繳付予職員的實際薪金考慮此
項建議。庫務局副局長證實,根據該部門向工務投
標委員會提交的標書(有關標書已複印予庫務局),
獲推薦的標書正是由於劉議員所提到的相同理由而
得到採納。根據所提供的資料,12小時輪班工作的
保安護衛,月薪約為2,700元,而主管則為3,240元。
有關的報價因此屬公平及合理。她要求議員按現建
議本身的優劣作出考慮,而非集中於現行及先前合
約之間相差的148%增幅,因為在公開進行的招標活
動中,有很多影響投標價格的商業因素。

10.議員雖不滿意資料文件就費用增加所作的解釋,
他們亦同意有關的保安人員獲支付的實際薪金已屬
甚低。然而,他們質疑,當局為何要規定承辦商為
有關的政府土地聘用65歲以下的保安護衛;該等政
府土地一般設有圍欄,而且大部分均在地面。該法
例中有關聘用65歲以下的保安護衛的限制,只適用
於多層大廈,因為有關人員需有較佳體能以執行巡
邏。議員對政府率先實施該等嚴格規定表示失望。
主席建議議員將注意力集中於現行的財務建議,並
在有關的事務委員會上跟進政策方面的事宜。

11.在把此項目付諸表決前,主席要求政府當局確保
提交予財務委員會的資料文件,應對有關的情況有
全面的載述,並包括有支持建議的必需資料。

12.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4--FCR(97-98)38

總目76--稅務局
分目189--儲稅券利息

13.一位議員關注到,當局要求追加的撥款,款額甚
至比已獲批核的撥款總額還要高。他察悉,在3,001
萬元的追加撥款中,大部分是用以支付在納稅人可
能獲裁定得直的個案中的儲稅券利息。這令人關注
到,納稅人被要求繳付一筆為數要大許多的稅款,
而該筆稅款本來就不應由政府預扣。他詢問,政府
當局是否有清晰的指引,指示當局應如何處理此類
個案,特別是納稅人似乎會得直的該等個案;以及
會否檢討在上訴/反對的個案有結果前徵收稅款的
做法是否適當。他補充,會計界的專業人士認為,
儲稅券的利率低,而賺取利息期最長為36個月則屬
過長。

14.庫務局首席助理局長表示,現行安排在保障稅項
收入及保障納稅人利益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儘管
有利於納稅人的資料通常是在有關納稅人提出反對
或上訴後才提交,稅務局會根據當時的資料,決定
應如何處理每宗個別的個案。雖然法定的賺取利息
期最長是36個月,當局扣存儲稅券而需繳付利息的
平均時間只是6個月左右。再者,36個月的法定期
限並不適用於反對的個案。至於儲稅券的利率,有
關利率是根據本港3家發鈔銀行6個月定期存款的平
均利率計算。政府及納稅人獲裁定得直的個案數字
大致相若。

15.稅務局總評稅主任亦解釋,對稅項的評核提出反
對的納稅人,可申請暫緩繳稅,在該類情況下,稅
務局局長可無條件准予暫緩繳稅,或准許納稅人購
買儲稅券或使用銀行保證,作為延期繳交問題稅項
的保證金。目前延期繳交的稅款共達90億元,而納
稅人購買值36億元的儲稅券作為保證金。因此,有
關納稅人所購買的儲稅券僅佔延期繳交稅款的40%

16.庫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在提到追加撥款的款額時指
出,某年度出現超支,可能是由處理上一年度的反
對/上訴個案所涉及的法定程序導致,而有關的程
序是稅務局無法控制的。當局在擬備1997-98年度的
預算案時,仍未知悉1996-97年度的實際開支,因而
無法將之列入考慮。他補充,過去數年,當局均有
取得此項目的追加撥款,有關撥款乃通過財務委員
會批准取得,或在所涉及的款額不多時,透過獲轉
授的權力取得。稅務局總評稅主任表示,當局在
1996-97年度曾要求3,350萬元的追加撥款。

17.庫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在回應議員時表示,本年度
的款額增加,部分原因是有更多納稅人參加了「即
賺即付」的繳稅計劃,公務員及退休公務員均可參
加該計劃。該計劃的利息賺取率及條件與一般的儲
稅券相若。計劃自於1995年12月推行以來,參加計
劃的人數持續有所增加。購買儲稅券的納稅人由
1995-96年度的32 000人增加至1996-97年度的44 000
人,而所涉及的金額亦由14億元增加至22億元。

18.主席提醒議員,有關此項目的政策方面事宜,可
由財經事務委員會跟進。

19.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5--FCR(97-98)39

總目37--衛生署
分目603 機器、車輛及設備
實驗室自動化系統

20.議員普遍支持在衛生署安裝一套實驗室自動化系
統的建議。他們就運作的詳情及建議的成本效益提
出多個問題。

21.衛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及衛生署副署長在回應
時提供了以下資料:

  1. 目前,衛生署各服務單位每年大約有
    500 000個樣本需要進行例行的生化和
    血液化驗,而按照設計,這個系統的
    處理量約為每年1 200 000個樣本,應
    足夠應付衛生署未來10年內的需要。

  2. 化驗服務集中於瀝源健康院後,送遞
    化驗結果的效率仍會保持,因為5所目
    前處理樣本作例行生化和血液化驗用
    途的中心,均已採用速遞服務。為進
    一步改善效率,有關方面正進行一項
    計劃,以電腦系統連接起所有中心和
    用戶,以便一有化驗結果時,可透過
    聯線將資料傳送給使用者。

  3. 衛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工作不
    會出現重覆。衛生署主要是為診療所
    及公共衛生機構提供公共衛生職能方
    面的服務,而醫院管理局是為住院病
    人及專科診療所的門診病人提供服務
    。兩個組織已在化驗服務方面合作,
    合作形式包括共同研究、分享數據,
    以及就專門的化驗工作互相轉介。

  4. 香港一直緊隨其他先進國家在醫學化驗
    方面的發展。日本在1987年在市場上推
    出擬議的系統,並經過了數年時間才就
    系統的整體優點作出評審。美國在1993
    年開始採用該系統。在本港裝設此一系
    統,將令香港成為全球200個最先進的
    化驗中心之一。

22.關於系統的成本效益問題,衛生署副署長表示,
裝設該系統後,當局未來10年內在員工開支方面的
可變現和估計節省額,分別會達到2,100萬元及1,900
萬元。當局會在適當時候調派10名職員到其他部門

23.一位議員認為當局需就所涉及的開支和設備類型
,提供更多資料。衛生署副署長回應時表示,費用
的評估是根據使用該等系統的國家的經驗而計算出
來。部分系統配件將需要加以改裝,而當局會根據
政府慣例,採用慣常的公開招標程序。衛生署顧問
醫生補充,關於所需配件的數目和類別的詳情,以
及其他規定,將在招標章程中列明,而有關系統總
共需要24件配件,以執行各項職能。

24.關於可否容許私營機構利用該系統的剩餘處理量
以抵銷成本的問題,衛生署副署長認為,這會引起
行政上的困難。他又補充,衛生署對該系統的需求
日後或會有改變,當局應為使用公共衛生服務的人
士給予優先。他向議員保證,私營機構若有需要,
當局一直有為他們提供顧問服務。主席表示,此事
項可由衛生事務委員會跟進。

25.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6--FCR(97-98)40

總目173--學生資助辦事處
分目152--獎學金、助學金及生活津貼
貸款基金
總目254 給予學生的貸款
分目111 認可專上學院學生

26.關於香港樹仁學院的學生是否符合資格申領「學
生資助計劃」項下的助學金和貸款的問題,學生資
助辦事處監督表示,他們可申領該兩類資助,但是
否符合資格須視乎其家庭環境。助學金無需還款,
而貸款則需在學生畢業後5年內清還,年息率為2.5%
。他證實,在1996-97年度,共有872名學生獲得貸款
,佔申請人數的95%,而其餘5%申請人未獲貸款,
是因為他們不符合資格,或經費不足所致。

27.部分議員要求當局澄清有關釐定學生資助計劃撥
款的擬議安排及作出改變的需要。教育統籌局首席
助理局長在回應時表示,現有程式的限制,已導致
該計劃的每年撥款總額在數個年度內有所減少,因
而令學生所獲的資助額亦相應減少。政府當局已因
應此種情況而提出較為靈活的新安排。根據新安排
,政府當局會按照通脹調整該計劃的撥款,以維持
其實際價值,並會以慣常的方式考慮實際所需增加
的撥款,例如參考計劃的現有及預計的學生人數,
以及以往年度平均貸款額的趨勢。

28.關於該計劃與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比較,教
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解釋,這是兩套為兩類不同
的學生而設計的計劃。學生資助計劃只適用於香港
樹仁學院學生,該所學院是一所私立專上學院,在
學額、修業期和學費方面,均不受政府監察。本地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卻為政府資助院校的學生提供資
助;該計劃的資助不設上限,亦可要求追加撥款。
根據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獲得資助的學生在1997-
98年度可能獲得的平均資助額,會約是香港樹仁學
院學生所得的兩倍。香港樹仁學院的學生在1997-98
年度的學費為31,000元,但這與資助款額多少無關。

29.由於部分議員對政府當局為專上院校學生提供資
助的原則表示興趣,主席建議議員在教育事務委員
會上跟進此事。

30.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31.會議於下午4時2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