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1997年 11月 7日

臨 時 立 法 會

臨立會FC65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1/2

臨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7年11月7日(星期五)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夏佳理議員(主席)
胡經昌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田北俊議員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
何承天議員
何鍾泰議員
吳亮星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林貝聿嘉議員
倪少傑議員
唐英年議員
袁武議員
馬逢國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梁振英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陳財喜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程介南議員
黃宏發議員
黃宜弘議員
黃英豪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 釗議員
楊耀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健儀議員
劉漢銓議員
蔡根培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鄧兆棠議員
霍震霆議員
簡福飴議員
顏錦全議員
羅叔清議員
羅祥國議員
譚耀宗議員
蔡素玉議員

缺席委員:

吳清輝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國寶議員
李鵬飛議員
張漢忠議員
莫應帆議員
許賢發議員
陳婉嫻議員
曾鈺成議員
馮檢基議員
詹培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林鄭月娥女士
庫務局副局長

林健強先生
庫務局首席行政主任(一般事務)

劉國材先生
工務局首席助理局長

蔡國泉先生
建築署助理署長

陳鈞儀先生
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長

夏禮德先生
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

吳志堅先生
香港警務處總警司

招鎰昇先生
香港警務處電訊工程師

歐衛林先生
香港警務處警司

甯漢豪女士
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

陳趙展眉女士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秘書

莊誠先生
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

張文剛先生
漁農處助理處長

列席秘書:

吳文華女士
助理秘書長1

列席職員:

甘伍麗文女士
總主任(1)5

盧思源先生
高級主任(1)7


項目1--FCR(97-98)49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 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建築署
新分目「擴充電腦輔助繪圖系統」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2--FCR(97-98)50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 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香港警務處
新分目「為水警總區設置新的無線電系統」

2.議員關注到水警現有的無線電系統的無線電頻度
受到干擾的情況,並要求當局闡釋問題的嚴重程度
,以及擬設系統會否不受干擾。警務處助理處長在
答覆時表示,有關問題主要是由於內地頻度不足所
致。警方會就頻度分配的問題與內地的對等機構聯
絡。他向議員保證,新系統會使用一項行內最先進
的嶄新數碼化科技,並會因此而減少干擾。該系統
會在未來十多年提供上佳的通訊設備,並可擴展至
所有新的水警輪。

3.警務處助理處長證實,兩個現有通訊網絡的其中
一個雖已在1996年4月停用,餘下的通訊網絡絕對可
提供服務,並會為水警提供達可接受水平的服務,
直至該網絡停用為止。

4.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 FCR(97-98)51

總目136--公務員敍用委員會
分目110--各委員會委員的酬金

5.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在答覆一位議員時表
示,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委員的薪酬調整由每兩年
一次改為每年一次的建議,是為符合其他收取酬金
的諮詢局及委員會的該等安排。關於公務員敍用委
員會委員的工作量,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秘書表示,
在過去3年來,委員會平均每年審核2 250宗個案。視
乎個案的複雜程度,估計每位議員處理一宗個案約
需時10至30分鐘。她補充,個別個案主要是由委員
透過傳閱方式考慮,只有在涉及新政策及原則的事
宜時才會召開會議研究。

6.部分議員指出,就向諮詢委員會非官方委員發放
酬金的事宜,當局採用了不同的政策。部分委員會
的委員完全沒有酬金,而不同的諮詢局及委員會的
酬金額並不相同,款額亦不一定與其工作量相符。
庫務局副局長在回應時表示,財務委員會已在1993
就此方面核准了若干普遍原則。基本上,為諮詢局
或委員會所提供的服務應通常屬自願性質。有關的
薪酬只當為支付必需的費用,如交通及有關的附帶
開支,或作為補償有關人士為委員會工作所付出的
大量時間,在1993年每名委員的最高酬金定為570元
。各政策局須根據個別諮詢局及委員會的情況而考
慮應否發放酬金。她答允把有關的文件供議員傳閱

7.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4--FCR(97-98)52

貸款基金
總目262--漁農鑛產
分目101--漁業貸款

8.在委員會考慮此建議前,庫務局副局長表示,除
把漁業發展貸款基金貸款資本的承擔額由700萬元增
加至1億元外,當局亦要求委員會通過FCR(97-98)52
號文件附件所載列的批准發放貸款準則。主席亦請
議員注意在會議席上提交議員省覽的FCR(97-98)52號
文件修訂本。

9.議員支持為協助漁業而提供財政援助。不過,他
們質疑貸款資本的建議增幅因何較1984年的金額高
出約14倍。漁農處助理處長在回應時提供以下資料--

  1. 貸款資本的建議金額是為回應漁業界的
    需要。在80年代,漁民使用傳統的漁船
    ,申請的款額相對較少。由於近年來傳
    統漁場的漁業資源經已減少,漁民必須
    到更深的海域作業,因而對現代化的鋼
    殼漁船的需求日益增加。為方便漁民購
    置該類每艘建造費約需500萬元的船隻,
    貸款基金的資金將須增加,以應付不斷
    增加的申請。

  2. 漁業發展貸款基金顧問委員會估計,未
    來3年會有25宗申請,而此後每年約有5
    宗申請。根據該項估計及視乎該行業的
    發展,貸款資本額應足以應付未來10年
    的需要。

  3. 獲得貸款的申請人將須負擔不少於船隻
    費用總額的10%。由於一般的貸款申請
    款額約為300萬,已提高的貸款資本額
    應足以應付預期的申請數目。

10.至於應否增加申請人的負擔額,以便為貸款提供
更多抵押及避免壞帳,漁農處助理處長解釋,申請
人的負擔款額及所核准的貸款額,將須顧及很多考
慮因素,包括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及抵押。關於壞帳
的問題,漁農處助理處長表示,自基金在1960年設
立以來,在已批核的98宗申請中,有11宗撇帳的個
案。為確保貸款得以清還及盡量減少出現壞帳的機
會,多項有關申請人資格、還款及抵押方面的新安
排,已列入貸款的修訂條款及條件。這些新安排應
足以解決此問題。

11.議員關注到貸款會否實際上借給業內的漁民,或
漁業公司,包括海外的該等公司亦因此而受惠。經
濟局首席助理局長向議員保證,政府當局承諾支持
本地漁業,而其中一個方法是透過向本地漁業的主
要資本投資提供貸款。顧問委員會審慎研究所有申
請,而且有關申請必須符合訂明的準則才可獲得批
核。漁農處助理處長補充說,在傳統上,漁業主要
屬承繼的事業,應不會有很多人新加入這個行業。
若海外註冊的漁業公司申請此項貸款,必須符合有
至少一名公司的股東是本地居民的規定。不過,他
表示,迄今為止,未有漁業公司獲當局批核貸款。

12.一位議員關注到貸款條款的透明度,以及有何機
制供被拒申請人士提出上訴。漁農處助理處長證實
,漁民非常了解貸款的條款,而申請人若不滿意其
申請的結果,可約見顧問委員會,以充分解釋雙方
的立場。

13.一位議員詢問是否有足夠的勞工以配合當局所提
供的財政援助。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在回應時告知
議員,當局有一項內地過港漁工計劃,容許本地漁
船聘用高達3 500名的內地漁工;有關計劃的檢討工
作正在進行中。

14.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包括FCR(97-98)52號文件
附件所載的經修訂批准發放貸款準則。

15.會議於下午3時4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