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1997年11月21日 臨 時 立 法 會
FCR(97-98)63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1月21日
總目40-教育署
分目149-般部門開支
分目305中學資助則例
分目330向私立中學給予援助及購買學位
經常帳新分目108「就特別委任而支付的酬金」
- 接納由1998/99學年起,在官立及資助類別
中學實施新設的「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
師計劃」的財政負擔;以及
- 批准在這計劃下聘用的教師的薪酬方案。
問題
我們須採取積極的措施來提高學生的英語能力,以保持
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和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建議
2.教育署署長作出下述建議,並獲教育統籌局局長支持-
- 由1998/99學年起,在所有官立及資助類別中學實
施新設的「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載於
下文第4段);以及
- 按照下文第6段和第7段所述的薪酬方案,聘用「
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的教師。
理由
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
3. 自1987年起,我們已鼓勵各中學聘用以英語為母語的
英語教師,以改善英語教學和增加學生接觸英語的機會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報告書》已確定以英語為母
語的英語教師 (以下簡稱「英語教師」)在英語教學上的
效用。
4.教育署署長按照實行現有計劃的經驗,建議推行一項
新的「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根據這計劃,
我們會為每所不足40班的官立及資助類別中學提供一名
英語教師,以及為每所有40班或多於40班的官立及資助
類別中學提供兩名英語教師。此外,我們會容許採用中
文為教學語言的學校,聘用本計劃的英語教師,以填補
其中一名獲准增設的額外英文教師職位空缺。提供額外
的英文教師職位,是我們為協助採用中文為教學語言的
學校改善英語教學而推行的積極措施之一。按照目前估
計,約有80%官立及資助類別中學會在1998/99學年採用
中文為教學語言。我們預期需要在該年度招聘約 750 名
英語教師。
5. 英語教師會在上述學校擔任英文輔導教師的工作。他
們會協助推行以學校為本位的英文教師發展計劃,並協
助締造一個理想的環境,供學生以英語交談和練習會話
技巧。這些英語教師可分擔現時英文教師所肩負的沉重
負擔。
薪酬方案
6. 為吸引足夠數目的合資格外籍教師申請英語教師的職
位,我們建議一套薪酬方案,包括基本薪金、旅費和行
李津貼、特別津貼、醫療津貼以及約滿酬金等服務條件
。建議的特別津貼(津貼額固定為每月13,000元)以及旅費
和行李津貼,是支付給通常居住在香港以外地方的教師
。此外,尚有其他附帶福利,包括預支薪金和假期。建
議的薪酬方案載於
附件1。該套薪酬方案適用於根據「以
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受聘的教師,不論他們是
在政府或資助中學任教。在政府學校任教的教師將以非
公務員聘用條件受聘。
7.我們聘用的英語教師,初步聘用期為兩年,由1998年9
月開始;續約與否則須視乎他們的表現是否理想而定。
英語教師在聘用期間沒有晉升機會。
聘用資格
8. 英語教師須具英文科的認可學位、持有教授英語作為
外語或第二語言的文憑及/或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同時
在取得上述資格後有至少兩年教授英語經驗。英語教師
的聘用資格詳情,載於
附件 2;擬議的職責表則載於
附
件 3。本地教師若具備所需資格,英語的語文能力又達
致母語的水平,亦可申請英語教師的職位。然而,他們
將沒有資格領取特別津貼、旅費或行李津貼。
招聘辦法
9. 鑑於需要招聘大量英語教師,我們會委聘一個在世界
各地有聯繫網絡和具備有關經驗和專業知識的機構,負
責整項招聘工作。為協助個別英語教師適應本地的學校
環境,我們會要求該機構為初上任人員舉辦入職輔導和
輔助訓練計劃,同時,亦會要求該機構定期評估上述計
劃。該機構亦會為英語教師和本地教師舉辦訓練課程和
經驗交流會,以幫助外籍教師融入香港的學校制度。教
育署會密切監察該機構的運作,同時或會選擇派員參與
在本地和海外進行的招聘面試。
財政影響
10.我們估計由1998-99至2001-02年度,上述計劃的每年
經常費用如下-
| 1998-1999 | 1999-2000 | 2000-2001 | 2001-2002
|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a)薪金 | 168,382 | 297,126 | 304,964 | 307,130
|
(b)旅費和行李 津貼 | 34,600 | 1,768 | 65,267 | 3,548
|
(c)特別津貼 | 68,705 | 121,238 | 124,436 | 125,320
|
(d)醫療津貼 | 1,795 | 3,170 | 3,256 | 3,284
|
(e)約滿酬金 | 0 | 0 | 86,596 | 4,358
|
薪酬方案 的小計 | 273,482 | 423,302 | 584,519 | 443,640
|
(f)代課教師 | 842 | 1,486 | 1,525 | 1,536
|
(g)招聘工作 相關的開支 | 22,150 | 4,740 | 7,090 | 4,240
|
(h)評估費用 | 3,000 | 12,000 | 1,500 | 1,500
|
以下述方式
抵銷的數額-
由於以本計
劃受聘的英
語教師填補
採用中文為
教學語言的
學校的英語
教師職位空
缺,故這些
職位開支可
用以抵銷有
關費用 | (78,520) | (139,075) | (143,209) | (144,352)
|
總計 | 220,954 | 302,453 | 451,425 | 306,564
|
---|
11.關於第10段(a)項,1998-99年度為數168,382,000元的
開支,是用以支付 755名英語教師七個月的薪金,他們
會按學位教師的薪級(現時為20,865元至43,940元)支薪,
有關薪級與本地教師相同。至於 1999-2000 年度和其後
的開支,是用以支付有關年度一整年的薪金和新的學校
啟用後增聘的英語教師。
12.關於第10段(b)項,有關開支是用以支付英語教師和
可能隨行的配偶和子女的旅費和行李津貼。每名教師
在每份合約下可獲得來回旅費。
13.關於第10段(c)項,有關開支是用以支付通常居於本港
以外地方的英語教師的特別津貼,津貼額為每名教師每
月13,000元。這項津貼在合約期內固定不變。
14.關於第10段(d)項,有關開支是用以支付英語教師和其
家屬(如有的話)的醫療津貼。
15.關於第10段(e)項,有關開支是用以支付為期兩年的合
約完滿履行後的約滿酬金,金額為合約期基本薪金總數
的15%。我們在2000-01年度才需要首次發放約滿酬金予
1998-99年度聘用的教師,因此,這項計劃在 1998-99 至
2001-02年度期間的每年預算經常開支會有所波動。
16.關於第10段(f)項,有關開支是用以提供代課教師,替
代休假的英語教師。
17.關於第10段(g)項,有關開支是用以進行招聘、資歷評
核、舉辦入職課程、為新聘的教師提供支援服務和資料
套,以及舉辦英語教師和本地教師的訓練課程/經驗交
流會。我們已假設每個合約完結時流失率為20%。招聘
開支的詳細分項數字載於
附件4。
18.關於第10段(h)項,有關開支是用以支付這項計劃的評
估費用。評估範圍包括這項計劃在提高本港學生英語水
平方面的成效。
背景資料
19.1987年,我們推行外籍英語教師試驗計劃,目的是提
高學生的英語成績。我們在評估該試驗計劃的成果後,
於1991年9月推行長期的外籍英語教師計劃。
20.《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報告書》建議,在未有足夠
數量的曾受訓練的本地教師之前,當局應鼓勵學校按照
本地服務條件聘用更多以英語為母語的教師。1996年9月
,我們根據該委員會的建議,推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
語教師計劃」。我們原本打算招聘 100 名英語教師,不
過,各方面對該計劃的反應只是一般;在1996-97和
1997-98年度,我們只能分別聘請到12和37名教師。其中
一個原因是有關的薪酬方案並不吸引,另一原因是學校
沒有額外的英語教師職位,有關學校須放棄其教師編制
的一個職位,才能聘用一名英語教師。
教育統籌局
1997年11月
FCR(97-98)63附件1
新設的「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受聘教師的
薪酬方案
薪酬方案和附帶福利
(a)薪金
薪金按月支付,薪級相等於學位教師的薪級(總薪級表第
17至33點,1997-98年度的薪額為20,865元至43,940元);
實際薪金會視乎個別受聘人的資歷和經驗而定。
(b)旅費
教師與其配偶和隨行子女可按每份合約獲循最直接路線
來回原居地和香港的一般經濟客位機票。
(c)行李津貼
來回原居地和香港的交通和行李開支可獲發還,數額相
等於合資格公務員所領取的金額。(舉例來說,現時由英
國來港的單身和已婚公務員分別可領取約1,300元和5,000
元,而由香港返英則分別可領取3,300元和6,500元。)
(d)特別津貼
如受聘人通常居於香港以外的地方,每月可領取定額津
貼13,000元。
(e)醫療津貼
受聘人購買醫療保險的費用可獲發還。單身人士和已婚
人士每年分別最多可領取1,400元和5,400元。以上數額相
等於公務員每年在這方面的平均開支。
(f) 約滿酬金
可於合約期滿時獲得一筆相等於合約期內基本薪金總額
15%的酬金。
其他福利
(a)預支薪金
可在首次受聘時申請預支不超過兩個月的薪金,並在有
關的合約期內按月還款。
(b)可享有的假期
假期包括學校假期、事假、病假和產假。
FCR(97-98)63附件2
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下稱「英語教師」)
的聘用資格
申請人須以英語為母語。
申請人最好具備在其國家以外地方教授英語的經驗。
英語教師的聘用資格按優先次序分類如下-
第一類
- 持有英國語文、語言學、英國文學、英國語文及
文化或現代語言的文學士學位;
- 持有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 教授英語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的資歷至少達到文
憑程度;以及
- 取得上述資格後,至少具有兩年在一所中學或以
上程度的認可學校教授英語(最好是作為第二語言
或外語)的經驗。
第二類
- 持有經修讀3年全日制課程而取得的教育學士學位
(主修英國語文或現代語言,但並非專修小學教育);
- 教授英語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的資歷至少達到文
憑程度;以及
- 取得上述資格後,至少具有兩年在一所中學或以
上程度的認可學校教授英語(最好是作為第二語言
或外語)的經驗。
第三類
- 持有英國語文、語言學、英國文學、英國語文及
文化或現代語言的文學士學位;
- 持有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或教授英語
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的資歷至少達到文憑程度;
以及
- 取得上述資格後,至少具有兩年在一所中學或以
上程度的認可學校教授英語(最好是作為第二語言
或外語)的經驗。
FCR(97-98)63附件3
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下稱「英語教師」)
的建議職務
英語教師的實際職務應由各校校長根據其學校的具體需
要而釐定。現建議英語教師的職務應包括下列工作-
- 負責課堂上的教學和評估工作;
- 向英文科科主任提供支援,包括協助剪裁課程和
預備教材;
- 協助舉辦與英語有關的課外活動,如演講、戲劇
、辯論、朗誦和廣泛閱讀計劃;
- 協助為學生舉辦更多課餘的英語會話活動,尤其
在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學校;
- 協助在校內設立英語角,讓學生在其指導下練習
英語會話和閱讀英文書;以及
- 為校內其他老師提供有關英語的資料。
FCR(97-98)63附件4
新設的「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
與招聘工作有關的開支
項目 | 1998-99 千元 | 1999-2000 千元 | 2000-01 千元 | 2001-02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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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招聘工作(刊
登廣告、初步
挑選工作、進
行面試等);每
位受聘人員約
需費13,000元 | 9,820 | 500 | 2,070 | 160
|
(b)由香港學術
評審局進行學
歷評估;每次
評估需費1,600
元 | 4,830 | 240 | 1,020 | 80
|
(c)入職輔導、
訓練、研討會
和支援服務 | 7,500 | 4,000 | 4,000 | 4,000
|
總計 | 22,150 | 4,740 | 7,090 | 4,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