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秘书处译本,只供参考用)
(保护海港协会用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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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2877-8024
香港花园道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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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宝通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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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宝通银行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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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保护海港(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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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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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梁庆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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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
事由:《1997年保护海港(修订)条例草案》
本会殷切盼望向研究上述法案的法案委员会陈述我们的
意见。在此谨请阁下与法案委员会作出安排,让本会的
代表与各委员 会晤。由于本人在1998年1月26日前将不
在本港,请把会晤日期定于1998年1月26日或该日以后任
何一天。
有劳阁下办理此事,谨此致谢。
主席
徐嘉慎
199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