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草案》
1998年 2 月 17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议程



  1. 与政府当局会晤
  2. (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 继续讨论条例草案

    - 逐条审议草案条文

  3. 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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