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草案》
1998年 2 月 28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议程


  1.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2. (上午8时30分至正午12时)

    -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 研究政府当局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3. 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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