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秘书处译本,只供参考用)

(香港规划师学会用笺)

《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草案》
香港规划师学会的意见书


1.香港规划师学会 (本会)支持协助加速推行市区重建的
方法,特别是有助整体重建的方案。众所周知,少数份
数拥有人业权的问题一向是进行市区重建的主要障碍,
因而特别值得关注。条例草案建议的机制,是解决收购
财产作零碎重建此一问题的一个务实方法。

2. 然而本会希望强调,当局实在有需要审慎研究此一机
制对社会的影响。政府或土地发展公司决定进行的整体
重建计划,是有一套明确的挑选标准所规范,但零碎重
建计划却不同,此等计划可能只着眼于用地的发展潜质
,而非该用地是否有需要作重新发展。条例草案只强调
以不分割份数计算业权的百分比,将可能令条例草案偏
离市区重建的宗旨,亦意味著建议的机制将有助促进具
有良好发展潜质的新建楼宇与旧式楼宇两者的重新发展。

3. 虽然考虑少数份数拥有人的利益时,应以较广泛的公
众利益为大前题,例如重建残旧的楼宇,以及重整过时
的市区面貌,但此一做法并不表示可以不当地剝夺他们
的权利。除非重新发展带来重大的社会裨益,否则当局
不应单为了重新发展此一意念而导致有人无家可归,或
令工人失去工作,或商铺被迫停业。因此,在推行市区
重新发展的过程中,当局应顾及重新发展对社会的影响
,不应以赔偿的金额予以反映,亦应提供其他方案,确
保少数份数拥有人的权益获得保障。

4.最后本会重申,有关规划的各方面问题,包括市区重
建的范畴,本会认为成效与效率十分重要,但我们认为
公平的原则也是十分重要的。

香港规划师学会公共事务委员会
199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