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1)1311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BC/9/97/2

《1998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1998年3月10日(星期二)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夏佳理议员(主席)
王绍尔议员
何世柱议员
李启明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鉴林议员
廖成利议员
刘健仪议员

缺席委员:

周梁淑怡议员
唐英年议员
马逢国议员
梁智鸿议员

列席公职人员:

库务局

库务局副局长
郭立诚先生

库务局首席助理局长(收入)
萧如彬先生

库务局助理局长(收入)
沈凤君小姐

香港海关

香港海关助理关长
植华威先生

高级参事(署理)
司徒林丽萍女士

律政司

高级助理法律草拟专员
陈子敏女士
列席秘书:
总主任(1)2
梁小琴女士
列席职员:
助理法律顾问2
何莹珠小姐

高级主任(1)3
余丽琼小姐 I 选举主席

因应议员的要求,王绍尔议员主持会议中有关选举主席
的部分。

2.刘健仪议员提名夏佳理议员出任法案委员会主席,并
获李启明议员及陈荣灿议员附议。由于并无其他提名,
王绍尔议员宣布夏佳理议员当选法案委员会主席。夏佳
理议员其后接手主持会议。

II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临时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FIN SCR 7/2201/97
(Part),临立会LS110及104、CB(1)1074(01)及CP372号
文件)

3.应主席的邀请,库务局副局长表示,《1998年应课稅
品(修订)条例草案》主要的目的是实施1998至99财政年
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以下简称"预算案")所载的建议,将
烟草、燃料及甲醇稅调高6%。拟议加幅与通胀相若。他
强调,当局必须调高稅率,藉此维持有关稅项的真正价
值,以及保持应课稅品稅项作为稳定的政府收入来源。
此外,有关的调整亦可达致若干特定的政策目的,包括
透过增加烟草稅劝阻市民吸烟;增加汽油稅以控制私家
车的使用及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保留轻质柴油
与其他较环保的燃料在稅率上的差距,以期继续鼓励使
用者转用日后较环保的燃料;调高甲醇稅阻吓不法之徒
使用甲醇制造搀杂酒。库务局副局长补充,该法案并对
该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作出附带修订,以清楚订明凡由专
营巴士公司所经营的道路车辆,不论该等道路车辆由该
公司租用或拥有,均可就所使用的轻质柴油获退还所征
收的稅款。议员随后著手逐条研究该法案的条文。

法案第1条 简称及生效日期

4.议员对该项条文并无特别意见。

法案第2条 修订附表1

第II部 烟草稅

5.库务局首席助理局长(收入)表示,调高烟草稅会使稅
收合共增加1.65亿元,其中1.62亿元来自香烟、200万
元来自雪茄、20万元来自中国熟烟及所有其他制成烟
草(拟用作制造香烟的烟草除外)。关于调高烟草稅的
影响,香港海关助理关长承认,走私香烟的数目在加
稅后或会有所增加,但政府当局会在各走私黑点加强
执法行动。

6.虽然议员并不反对调高烟草稅,但主席表示,加稅
建议有违1998至99财政年度预算案所表明会减轻市民
负担的原则。

第III部 碳氢油稅

7.关于调高轻质柴油稅,库务局副局长承认,由于该
项建议对的士、公共小型巴士及货车行业的经营者及
司机会造成一定影响,市民对该项建议表示关注。然
而,政府当局认为有需要调高轻质柴油稅,使柴油与
其他较环保的燃料在稅率上保留差距,否则日后难以
吸引轻质柴油使用者转用较环保的燃料。库务局副局
长补充,由于去年柴油的零售价格已由每公升7.01元
调低至6.71元,6%的拟议增幅不会对经营者及司机造
成重大影响。稅率调高后,柴油价格将为每公升6.88
元,仍较去年的价格低0.13元。的士的经营成本每日
将会增加6至7元或每月200元,而公共小型巴士的经
营成本每月预计会增加270元。库务局副局长亦指出,
即使加稅后,燃料稅的稅率仍维持占燃料总价格约
43%的水平。

8.议员并不信服当局可藉调高稅率鼓励市民转用较环
保的燃料。他们认为,政府当局应减低无铅汽油稅,
或以其他积极措施鼓励市民转用环保燃料,而不应采
取增加柴油稅等消极措施。虽然议员察悉,石油气的
士试验计划正在进行,以及政府当局拟维持稅率上的
差距,以鼓励市民日后转用环保燃料,但部分议员并
不同意政府当局的假设,即纵使日后市场能提供较环
保的燃料,但该种燃料仍不足以吸引市民使用,因此
需要调高柴油稅。

9. 议员表示,即使石油气的士计划获证实成功,亦需
5年时间才可将所有柴油的士转用石油气。因此,现行
调高柴油稅的建议并非如政府当局所声称般可减低空
气污染。鉴于现时并无其他燃料可取代的士及公共小
型巴士等商业车辆所使用的柴油,以及1998至99财政
年度预算案为社会多个阶层提出各项减稅建议,议员
不同意政府当局向依靠车辆谋生的经营者及司机征稅
。特别是在近期经济低迷的情况已令乘客数目下降的
时刻。

10.一名议员提醒当局,调高轻质柴油稅会导致以有标
记油类取代柴油的情况更趋恶化,从而打击香港的经
济。香港海关助理关长表示,自当局加强对走私活动
的执法行动后,使用有标记油类的情况已受到控制。
然而他承认,由于难以确定该等油类是否已完稅,因
此侦测非法使用轻质柴油的个案相当困难。

11.至于调高汽油稅,议员并不信服当局应以此种方式
控制私家车,因为并无统计数据显示调高汽油稅与减
少使用私家车有相互关系。然而,库务局副局长指出
,增加汽油稅会直接影响私家车的行车成本,因此可
发挥减少使用私家车的作用。他重申,由于香港路面
空间有限,政府当局的总体目标是鼓励市民使用集体
运输系统以取代私家车。议员认为,现时的交通问题
主要由于运输管理不善,以及人口稠密的地区(例如
红磡)缺乏集体运输系统所导致。库务局副局长表示
,政府当局会致力改善集体运输系统。为此,当局近
期已展开铁路发展策略检讨,以确定需否进一步发展
铁路系统。

12.鉴于调高碳氢油稅只会使总稅收增加4亿元,与目
前107亿的储备相比只属小数目,加上调高稅率会影
响的士、公共小型巴士及货车行业的经营者及司机,
议员一致反对调高碳氢油稅的建议。法案委员会决定
动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废除法案第2(b)(i)(A)至
(D)条。至于已根据由1998年2月18日下午2时30分开
始生效的《1998年公共收入保障(应课稅品)令》所收
取的稅款,由于向缴款人退回该等稅款会有技术上的
困难,议员同意动议一项修正案,订明无须退回已收
取的多收稅款。

第IV部 甲醇稅

13.议员认为,由于甲醇用于工业,调高甲醇稅的建议
会增加生产成本,有违政府当局鼓励工业发展的政策。
库务局副局长重申,为市民的健康设想,当局必须调高
甲醇稅,目的是继续令使用有毒的甲醇制造搀杂酒无利
可图。议员并不接纳政府当局的解释,因为调高甲醇稅
与制造搀杂酒并无相互关系。法案委员会决定动议委员
会审议阶段修正案,废除法案第2(c)条。

相应修订

《应课稅品(碳氢油的标记及染色)规例》

14. 议员对有关修订并无特别意见。

III 其他事项

15.鉴于议员已完成研究该法案的工作,主席表示会在
1998年3月13日內务委员会会议席上就法案委员会的商
议过程提交报告,供內务委员会考虑。议员同意于1998
年3月13日恢复二读辩论该法案。

16.议事完毕,会议于中午12时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