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1998年 3 月 23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议程


  1. 与团体代表会商

  2. (下午4时30分至5时)

  3. 与政府当局会商

  4. (下午5时至6时15分)

  5. 其他事项

  6. (由下午6时15分开始)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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