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职业性失聪(补偿)(修订)
(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议 程

日 期:1997年11月4日(星期二)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I.

与香港卫聪联会的代表团会商
(上午8时30分至9时)

II.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9时至10时30分)

III.

下次会议日期

IV.

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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