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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职业性失聪(补偿)(修订)
(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议 程
日 期:
1997年11月4日(星期二)
时 间:
上午8时30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I.
与香港卫聪联会的代表团会商
(上午8时30分至9时)
II.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9时至10时30分)
III.
下次会议日期
IV.
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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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