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盜用版权条例草案》
1998年 3 月 6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议程


  1. 考虑政府当局对议员以下建议的回应 ─


    1. 就根据草案第17及18条而加封、扣留、检
      取或移走的物品订定时间限制;

    2. 提高公职人员获授权的权限,以履行草案
      第17及18条下的职责;

    3. 在条例草案中加入一项有关补偿的条文;

    4. 以条例草案附表的形式订明批予特许的一
      般条件;及

    5. 简化处理特许续期申请的程序,从而减低
      该等申请的收费水平。

  2. 考虑政府当局拟备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拟稿


  3. 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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