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条文 | 团体 | 意见 | 政府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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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条 | 香港律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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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过宽。建议将“人士”一
词界定为独资经营者、合伙商 行或法团。
- 应限于在香港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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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草拟法例时需要采用
这种语言,以打击可能借公
司为掩护的无良盜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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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这项意见。已相应
修订草案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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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条
| 香港商业软 件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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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牌制度也应包括制造原版程序一例
如铸模、原版、压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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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毋须对制造过程中的中间程
序加强管制,因为我们已对光碟
的大量生产采取发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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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和4条 | 香港大律师 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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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制度比发牌制度优胜,因
为登记制度比较廉宜、简单,
而易于被滥用的情况也较少。
登记制度毋须设立上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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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牌制度本身难免繁复,会对
合法商人有所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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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设立发牌制度,以便海关关长
可订定合适条件,从而更有效监
管香港的光碟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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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和4条 | 亚洲专利权 代办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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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制造”一词,界定为包含将
任何资料输入光碟之意,因为条例
草案并不能针对在空白光碟上输入
盜版资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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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的目的,是防止涉及大
规模制造非法光碟的盜用版权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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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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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影业
协会
- 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 国际唱片
业协会
-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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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人须为无犯罪犯录的香港居民
。如有关设备属有限公司拥有,则
持牌人须为董事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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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限定为香港居民,因为
我们须遵守「外国和本国同
等待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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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第26条已经包括涉及法
团和合伙商行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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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 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 政府须在发牌条件中包括下述各项
- 明确规定须备存订单和客戶纪录
- 建议进行版权核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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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
- 香港商业
软件联盟
- 国际知识 产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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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牌条件应明文禁止持牌人制
造盜版产品。违反这些条件应
列为刑事罪行。
- 申请人须提供所采用的生产设
备详情。如提升、更換或增添
生产设备,必须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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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条例》(第528章)对这
些侵犯版权行为已有罚则。
- 海关关长会在发牌条件中指
定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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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 | 一群光碟制 造商
| 不应限制牌照的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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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容许牌照转让,但规定 须得海关关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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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 一群光碟制 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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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制造商更換坏的零件或铸模, 是否需要修订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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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在牌照上说明某些零件或设备 须否受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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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和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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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 香港影业 协会
- 国际唱片 业协会
-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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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版权不一定是简单的工作,因
此,海关关长只应在持牌人再被根
据本条例草案或《版权条例》定罪
的情况下,才撤销其牌照或拒绝续 发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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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想排除对即使是首次定罪
但性质严重的个案处以更高罚则 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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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 香港商业软 件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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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申请人有任何雇员在受雇期间因
侵犯版权而被定罪,则应拒绝其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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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雇员来说,这样做是不可行 和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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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 香港律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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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入条件,若申请人以前曾被裁
定为须负民事法律责任者,则海关
关长应拒绝发给或续发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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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已加入新条文第11(1)(c)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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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 香港律师会
| 应明确说明伪造制造商的代码是 一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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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这项罪行的处罚是罚款50万 元和监禁两年(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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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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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影业 协会
- 香港律师 会
-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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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或零售设有印上制造商的代
码的光碟,也是一项罪行。应给
予进口商和零售商一年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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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的制定,是协助杜绝和
防止在本港盜用版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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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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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 香港商业
软件联盟
- 国际唱片
业协会
- 香港影业
协会
- 国际知识
产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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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长应有权定出代码;建议
使用牌照号码或国际唱片业协会
的“来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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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应容许制造商有更大灵
活性。制造商可选择其他商业上
可供使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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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 国际知识
产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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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长应有紧急应变权力,可
即时暂时中止持牌人的设施,并
检走盜版的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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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复杂的程序,已包括在 《版权条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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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
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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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巡查的范围和深入程度,以
及所需纪录和文件,希望有更明
确的指引。有需要将“例行巡查”
与“全面巡查”区分。进行全面
巡查须有怀疑犯法的合理理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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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备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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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和18条
| 香港大律 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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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为权力甚大的执行条文制定保障措
施,例如在进入及搜查之前,须取得
裁判官手令或海关关长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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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法律架构下已有足够保障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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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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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业
软件联盟
- 国际唱片
业协会
- 香港影业
协会
- 香港律师会
- Hong Kong Optical Disc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
- 国际知识 产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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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也可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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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已相应修订草案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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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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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影业
协会
- 国际知识
产权联盟
- 香港商业
软件联盟
- 国际唱片
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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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触犯这些罪行的处罚应比 初犯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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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已相应修订草案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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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条 |
香港大律 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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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登记资料均应公开让市民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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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这样做,因为会侵犯个人 资料私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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