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3-C
1998年九广铁路公司(修订)条例
本条例旨在修订《九广铁路公司条例》。
[1998年4月3日]
由临时立法会制定。
1. 简称
本条例可引称为《1998年九广铁路公司(修订)条
例》。
2. 修订详题
《九广铁路公司条例》(第372章)的详题现予修订
,在"西北铁路"之后加入"及其他有关铁路"。
3. 释义
第2条现予修订──
- 废除"铁路"的定义而代以──
""铁路"(railway)除附表2所载者外,指──
- 九广铁路;
- 西北铁路;或
- 公司可建造和经营的任何其他铁路,
视属何情况而定;";
- 在"铁路处所"的定义中──
- 废除(a)段而代以──
"(a)属于公司的为任何有关铁路
的运作用途而使用的所有土地,
及依据第7或7A(1)条归属予公司
的所有土地及就土地所享有的权
益或其他权利;";
- (A)在(b)及(c)段中,废除"中任何一条,
"及"中任何一条";
(B) 在(d)段中,废除"任何一条";
(C) 在(e)段中,废除"中任何一条相关
,或为有关铁路中任何一条"而代以"
相关或为有关铁路";
- 加入──
- 在与公司的任何有关铁路有关
连的情况下建造的;及
- 由公司或其委任的人管理和控
制的;";
- 废除"有关铁路"的定义而代以──
- 九广铁路;
- 西北铁路;及
- 公司可建造和经营的任何其他铁路;"。
4. 公司的权力
第4条现予修订──
- 在第(1)(a)款中,在末处加入"及运输局局长
授权公司建造的任何其他铁路";
- 在第(3)款中──
- 在"第7"之后加入"或7A";
- 废除"第11(4)条及附表2第II部的条文下
"而代以"地政总署署长根据第7A 条所
施加的条款、条件及权益保留或附表
2第II部的条文(视属何情况而定)下"。
5. 加入条文
在第III部之前加入──
"7A. 土地归属公司
(1)尽管有第7条的规定,地政总署署长如信
纳为任何有关铁路的运作用途所需,可为该
等用途而将任何土地或就任何土地所享有的
权益或其他权利归属公司,并可施加由他决
定的条款、条件及权益保留而作规限。
(2)在署长于土地注册处存放一份经其签署并
显示归属公司的土地或就该土地所享有的权
益或其他权利的图则后,该项归属即告生效。
(3)署长须藉宪报公告而发表一份声明,述明
已因应某项根据本条作出的任何土地或就任
何土地所享有的权益或其他权利的归属,而
将一份图则存放于土地注册处。
(4) 如──
- 已有土地或就土地所享有的权益或其
他权利根据第(1)款为任何有关铁路的
运作用途而归属公司;而
- 公司意欲将该土地或权益或权利用作
不同的用途,
则公司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署长同意该
项建议的更改;而处长在给予其同意
时,可施加其认为合适的条款、条件
及权益保留,包括规定公司须支付一
笔地价。
7B. 公司不再需要的土地
(1)尽管有第7条的规定但在不损害第
7A(4)条的原则下,凡──
- 地政总署署长与公司协定;或
- 地政总署署长在沒有该协定的
情况下信纳,
所有有关铁路的运作均已不再
需要任何已归属公司的土地或
就土地所享有的任何权益或其
他权利,他可将该土地不再如
此归属或终绝就该如此享有的
权益或其他权利,而第7A(2)及
(3)条在作出必需更改后即适用
于该项不再归属或终绝。
(2)凡有土地根据本条不再归属或就土
地所享有的任何权益或其他权利根据
本条被终绝,公司须自费──
- 解除所有产权负担,并须支付
就该项不再归属或终绝而征收
的所有有关费用、支出及收费;
- 拆除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之
后并须将土地恢复至原来状况
,至令署长满意为止;或使该
土地处于署长所指明的其他状
况。
(3)在土地不再归属后,或在就土地所
享有的任何权益或其他权利被终绝后,
政府有十足权力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
处置该土地,不受公司的一切权利或
申索影响。
(4)为免生疑问,现宣布公司有责任就
本条适用的任何土地或就土地所享有
的任何权益或其他权利,向署长发出
通知。"。
6. 取代第III部
第III部现予废除,代以──
"第III部
"财务
8. 公司的资本
(1)公司的法定资本为财政司司长根据第(2)款
所指明的款额,并须分为若干股,每股
$100,000。
(2)财政司司长须在本条实施当日,根据归属
公司的所有资产的帐面价值,指明公司的法
定资本款额(计至最接近的$100,000整数),
并须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该款额。
(3)财政司司长可在咨询公司后,藉在宪报刊
登的命令增加公司的法定资本。
(4)公司法定资本的股份须按财政司司长的书
面规定,照票面值分配给政府。
(5)根据本条分配给政府的所有股份,须以财
政司法团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簿册上,并由
财政司司长以信托方式代表政府持有。
(6)公司除根据本条外不得发行股份。
9. 借入款项和发行股额等的权力
(1)在符合第(3)款的规定下,公司可以任何
货币,并按其认为合适的条款及条件──
- 借入或以其他方式筹集款项,并将其
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财产作押记,作为
抵押;
- 设立和发行债券、票据或其他证券,
并可以公司的财产、业务及收入或其
任何部分作为押记。
(2)在行使第4条及第(1)(a)款所赋予的权力时
,公司可藉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全部或部分
买价的协议而购买财产。
(3)第(1)款所赋予的权力,可为令公司得到作
出以下作为所需的款项或信贷的目的而行使──
- 贯彻第4条所提述的宗旨;
- 偿还其过去为贯彻该等宗旨而借入的
款项及该等款项的利息、溢价或其他
收费;
- 偿还欠政府的款项。
10. 进行其他财务往来的权力
11. 政府所作的担保
(1)财政司司长可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
,代表政府对公司借款本金的偿还、借款利
息的支付及与借款相关的其他财务上的义务
的解除作出担保,但以$500,000,000或立法
会可不时藉决议批准的较大款额为限。
(2)为履行根据本条作出的担保而须动用的任
何款项,须记入政府一般收入项下并由政府
一般收入拨出。
(3)凡有任何款项经如此拨出以履行任何该等
担保,公司须按财政司司长不时指示的时间
及方式,向政府支付由财政司司长指示的款
额,作为偿还该笔款项,并就当其时该笔款
项中的未偿还的款额,按财政司司长所指示
的利率支付利息。
(4)政府依据第(3)款收取的任何款项均须拨
入政府一般收入。
12. 公司按商业原则行事
(1)公司须按审慎商业原则经营其业务,并
须尽量确保其收入以跨年计算至少足以应
付其开支。
(2)除第13及14条另有规定外,公司于任何
财政年度所得的利润,可在财政司司长预
先批准下按该公司认为合适而不抵触本条
例的方式予以运用。
(3)就本条及第13及14条而言,公司在任何
财政年度所得的利润,为公司收入减除为
应付以下项目所需的总额后的余额──
- 支付公司可恰当地记入收入帐的总
开支;及
- 使公司能拨出其合理地认为足够并
可恰当地记入收入帐的款项,作为
资本资产的折旧及更新以及坏帐及
其他用途的准备。
13. 储备基金
- 将公司在任何财政年度所得的全部或部
分利润,转入财政司司长所批准的一般
或特别储备基金帐的贷方;或
- 将该储备基金帐贷方的任何结余款项的
全部或部分拨入政府一般收入。
14. 股息
- 根据第13条转入储备基金帐贷方的任
何款项;及
- 宣布股息年度的前一财政年度完结时
公司资产负债表上所披露的任何累积
亏损。
(3)根据本条宣布的任何股息,须拨入政府
一般收入。
(4)所有股息均不衍生须由公司支付的利息。
(5)凡有指示根据本条作出,公司须遵从该
指示,而该指示可规定任何由于派发有关股
息而须支付的款项,须在该指示所指明的期
间內,按照该指示所指明的方式支付。
14A. 投资
公司可用作投资的任何款项,可由公司按财政司
司长书面批准的投资方式投资。
14B. 帐目、审计及周年报告
(1)公司须备存妥当的帐目和就该等帐目备存妥当
的纪录,并须于财政年度终结后4个月內拟备帐目
,以全面显示公司该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财务往来
情况。
(2)公司根据本条拟备的每份帐目报表,均须符合
恰当商业标准。
(3)公司的帐目须予以审计,核数师须就该等帐目
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4) 核数师须由行政长官在咨询公司后委任。
(5)公司须于收到核数师就公司某财政年度的帐目
而作出的报告后3个月內,向财政司司长提交──
- 公司该年度的事务报告;
- 公司该年度的帐目一份;及
- 核数师就该等帐目所作出的报告,
而财政司司长须将上述文件提交立法会会议席
上省览。"。
7. 修订条文
第16(1)(c)(ii)及(2)(a)、19(1)及21(1)条现予修订,废
除所有"有关铁路中任何一条"而代以"任何有关铁路"。
8. 修订条文
(1)第17(1)(b)条现予修订,废除"有关铁路中
任何一条"而代以"任何有关铁路"。
(2) 第18(1)条现予修订,废除"中任何一条"。
(3) 第20条现予修订,废除"有关铁路中的任何
一条"而代以"任何有关铁路"。
9. 修订条文
第23(a)及但书第(i)及(iii)段、27(1)(a)及29(1)及(2)条
现予修订,废除"有关铁路中任何一条"而代以"铁路"。
10. 政府为公司取得土地
第28条现予废除。
11. 规例
第30条现予修订──
- 在第(1)款中,废除"总督会同行政局"而代以
"运输局局长";
- 在第(4)款中,废除"九广铁路或西北铁路,
或同时适用于该两条有关铁路"而代以"任何
有关铁路"。
12. 附例
第31条现予修订──
- 在第(1)款中,加入──
"(aa)规管在"铁路处所"定义的(cb)段中
所提述的停车场之內的车辆及人的行为,
并就该等停车场的使用收取费用;";
- 在第(4)款中,废除"九广铁路或西北铁路,
或同时适用于该两条有关铁路"而代以"任何
有关铁路"。
13. 公司有权管制在土地通行权区域內
敷设线缆、喉管等
第34A条现予修订,废除"藉第7(6)条(连同附表5
第2(b)段一并理解)"。
14. 加入条文
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