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草案
旨在


修订《飞机乘客离境稅条例》。 由临时立法会制定。

1.简称及生效日期

(1) 本条例可引称为《1998年飞机乘客离境稅 (修订) 条例》。

(2) 本条例自库务局局长以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
起实施。
2.飞机乘客离境稅

《飞机乘客离境稅条例》(第140章) 附表1现予修
订,在第1项中,废除 "$100" 而代以 "$50"。
摘要说明


本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在于修订《飞机乘客离境稅条
例》(第140章),以实施1998 至99年度财政预算案中
将根据该条例所征收的飞机乘客离境稅由$100减至$50
的建议。现计划该项修订将于赤杢角新机场开始启用
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