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临立会ESC20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F/3/2
临时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辖下的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7年10月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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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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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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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议员:
黃宜弘议员(主席)
吴亮星议员(副主席)
王绍尔议员
何锺泰议员
林贝聿嘉议员
陈荣灿议员
曾钰成议员
黃宏发议员
杨耀忠议员
叶国谦议员
蔡素玉议员
缺席议员:
田北俊议员
李国宝议员
胡经昌议员
唐英年议员
梁智鸿议员
许贤发议员
黃英豪议员
杨钊议员
廖成利议员
郑明训议员
郑耀棠议员
霍震霆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林郑月娥女士
- 库务局副局长
- 柏志高先生
- 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
- 周守信先生
- 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
- 刘正光先生
- 路政署青衣至大屿山干线工程管理处处长
- 高德律先生
-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
- 贺达理教授
-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主席
列席秘书:
- 甘伍丽文女士
- 总主任1(5)
列席职员:
- 吴文华女士
- 助理秘书长1
- 薛凤鸣女士
- 高级主任(1)8
EC(97-98)22 |
建议保留路政署一个政府工程师
(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
由1998年1月1日起生效,为期九
个月,以便监督汀九桥及高架引
道工程计划的建造和通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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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议员在察悉汀九桥及高架引道工程计划 (下称
「汀九桥工程计划」)的承建商须自行聘用顾问负责
是项工程计划的设计和建造工作时,促请政府当局
日后为该类大型基建发展项目提早进行规划,以便
有充分时间进行详细设计,并使工程计划能按时完
成。路政署青衣至大屿山干线工程管理处处长同意
,规划工作一般而言有需要及早展开。关于汀九桥
工程计划,他解释说,政府当局已决定采用设计及
建造的加快安排,旨在于新机场启用前完成此项工
程计划。此项工程计划为期34个月,虽然获选中的
7家投标者均在招标阶段确实表示这个建造期属于
可行,但与汲水门大桥工程计划54个月的施工期比
较,时间颇为紧逼,。
2.路政署青衣至大屿山干线工程管理处处长表示,
汀九桥工程计划出现延误的原因,可归咎于为符合
环保规定而清除海床中受污染海泥所涉及的困难工
序,以及因应风洞测试结果而修改汀九桥的设计。
出现延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装配桥上部结构的钢
组件预制工程,需时较长;由于汀九桥工程计划的
特别要求和设计,有关的组件制造,甚为复杂。预
制钢组件在大陆蛇口制造,质素初期未达水准,但
在政府加紧监督之下,其后已大为改善。
3.有关议员就工程延误的法律责任及进行中的索偿
所提出的问题,路政署青衣至大屿山干线工程管理
处处长在回应时表示,倘交付出现延误,合约已订
明政府有权向承建商征收罚款。当局目前对承建商
提出的诉讼,是与海床超出预期情况有关的索偿,
而待有关工程完成后,当局才就导致出现延误的其
他方面提出法律诉讼。另一方面,承建商不得以恶
劣天气为理由要求索偿,因为此项因素已在订明的
合约期限內计及。
4.部分议员引述建造青马大桥的经验时关注到,工
程在1998年4月完竣后,由政府工程师在5个月內解
决索偿事宜及完成帐目结算,是否可行。路政署青
衣至大屿山干线工程管理处处长向议员保证,由于
部分合约方面的索偿工作已经展开,而汀九桥工程
管理组亦同心合力跟进该等索偿事宜,当局认为把
有关编外职位延长至1998年9月的建议,已属足够。
在1998年9月以后尚未完成的事项,可由组內余下的
人员接办。
5.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EC(97-98)23 |
建议在政府总部卫生福利局开设一个
首席行政主任编外职位(首长级职级第
1点),由1997年10月14日起生效,为期
两年,以便借调一名人员到香港吸烟
与健康委员会出任行政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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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员由资料文件知悉,过去10年来,香港吸烟与
健康委员会的行政总监已由5名人员先后出任。他
们关注到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的工作,在连贯
性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因而询问现行安排的效用
,以及当局是否可能开设一个常额的公务员职位
,以解决在招聘及挽留人才方面的因难,并确保
工作的连贯性。
7.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表示,行政总监一职是
透过公开招聘,甄选人员担任,合约期为两年,合
约届满后可予续期。前述的5名行政总监当中,其中
一人获邀续约,但为该名任职者拒绝;而在其余的
个案中,有关方面认为重新招聘是适当的做法。香
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主席补充,在目前的情况下,
有关方面仍保留进行招聘的方案。行政总监一职,
要求任职者在行政效率及有效提倡公共健康的烟草
管制工作两个方面有多方面的技能。虽然对出任此
职位的人选的要求甚高,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主
席表示,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过去6个月来在管理
上已有明显改善,继续采用借调的做法在现阶段对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会有益处。
8.关于以常额编制开设一个公务员职位的可能性,
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解释,在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
会一类的机构,由于不同的理由,在招聘和挽留职
员方面会有困难。有关的理由包括晋升机会有限,
以及有关职位所需的专门知识。在此情况下,政府
当局的目标,是同时保留由机构內部擢升和进行公
开招聘两个方案,短期而言则以编外职位的形式由
公务员架构借调职员填补空缺,作为权宜之策。至
于该职位应否纳入公务员架构,应由个别机构与有
关的政策局磋商后作出决定。由于香港吸烟与健康
委员会正在检讨其职员编制及行政制度,政府在现
阶段不宜作出干预。
9.关于行政总监的职责范围,一位议员关注到,一
名人员不可能同时具备行政及宣传的专业技能。她
建议划分这两方面的工作,行政总监专注于其行政
方面的职能,而将宣传方面的工作交由一名高级人
员负责。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回应谓,当局会
在检讨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的职员编制时,考虑
该位议员的意见。
10.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1.小组委员会会议于上午11时2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