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临立会ESC74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F/3/2
临时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辖下的人事
编制小组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8年3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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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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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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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议员:
黃宜弘议员(主席)
吴亮星议员(副主席)
王绍尔议员
何锺泰议员
胡经昌议员
梁智鸿议员
陈荣灿议员
曾钰成议员
杨耀忠议员
叶国谦议员
廖成利议员
郑明训议员
郑耀棠议员
霍震霆议员
蔡素玉议员
列席议员:
莫应帆议员
缺席议员:
田北俊议员
李国宝议员
林贝聿嘉议员
唐英年议员
许贤发议员
黃宏发议员
黃英豪议员
杨钊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林郑月娥女士
- 库务局副局长
- 柏志高先生
- 公务员事务局副局长
- 许仕仁先生
- 财经事务局局长
- 陈甘美华女士
- 强制性公积金办事处处长
- 彭景良先生
- 强制性公积金办事处首席行政主任(行政及策划)
- 邝其志先生
- 库务局局长
- 关永华先生
- 经济局局长
- 邓国威先生
- 副行政署长
- 华陈真妮女士
- 文康广播局副局长
- 卢镒辉先生
-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 阮文海先生
- 行政署首席行政主任(行政)
- 黃鸿超先生
- 保安局副局长
- 曾荫培先生
- 警务处副处长
- 溫法德先生
- 律政司司长
- 张学广先生
- 律政司副政务专员(行政)
- 梁悦贤女士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 曾健和先生
- 劳工处副处长
列席秘书:- 梁小琴女士
- 总主任1(2)
列席职员:- 吴文华女士
- 助理秘书长1
- 薛凤鸣女士
- 高级主任(1)8
EC(97-98)85 |
建议保留政府总部财经事务局四个编外
职位,分别为一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
职位(首长级薪级第4点)、一个首长级丙
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一个
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2点)和一个首席行政主任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1点),由1998年4月1日起,至1999
年 3月31日止,以筹备强制性公积金制
度的推行工作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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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97-98)84 |
建议更改总目53、55、145和147项下的
编制,以便在1998年 4 月把文康广播局
重组为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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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位议员询问,鉴于行政长官在其1997年的施政报
告中已宣布有关的政策意图,1998至99年度的预算草
案中因何未有作出拨款,以支付建议所需的费用。库
务局副局长表示,由于政府当局在拟备预算草案时,
改组的建议仍未为此小组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审核,
因此有关拨款未有列入1998至99年度预算草案的有关
总目及分目,以反映由此所需的资源。不过,该等资
源要求,以及为推行行政长官在其1997年施政报告所
宣布的各项新措施而在1998至99年度需要的所有资源
,事实上已在预算草案所包括的额外承担中作出拨款。
3.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EC(97-98)86 | 建议 ─
- 修订初级警务人员职系的薪级,由
1998年4月1日起生效;以及
- 把1998-99年度香港警务处的编制上
限相应提高119,345,640元,即由
8,859,120,000元增至8,978,465,640元
以充分反映该职系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的复
杂程度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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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警务处副处长在答覆一位议员时表示,检讨初级警
务人员职级薪酬的顾问研究的结论是,当局不应基于
与小贩管理队的薪酬比较而对初级警务人员的薪酬作
出调整。员佐级协会其后亦同意这个原则。现时建议
的初级警务人员薪酬改变,是基于初级警务人员自
1992年起在职责及工作的复杂程度方面的改变。
5.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EC(97-98)87 |
建议保留律政司民事法律科一个顾问职
位( 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 3 点 ),由
1998年9月28日起,至1999年9月27日止
,以便就处理有关越南船民的法律诉讼
,继续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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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胡经昌议员询问,由于该顾问职位在1998年9月底才
到期撤销,小组委员会现时考虑延长职位的任期是否
合适。律政司司长解释,涉及前居中国的越南非法入
境者案件的聆讯日期最近重新订于 1998年7 月下旬,
而现有的顾问合约是把顾问的积存假期计算在內,若
不延长顾问的任期,他会在 1998 年7月15日开始离职
前休假。由于这是立法会任期完结前的最后一次小组
委员会会议,当局因此有必要在此次会议上要求议员
考虑此项建议。
7.胡议员仍认为在职位到期撤销的数月前,由新选出
的立法会根据当时尚未完成的工作量决定是否有需要
延长顾问职位,会较为合适。他建议要求该顾问在未
来数月放取部分假期,使他可在 7 月底继续工作。律
政司司长答覆,虽然该顾问愿意在这方面合作,并实
际上已取消其原定的休假计划以配合聆讯的时间表,
但由于他必须为上述案件及其他涉及越南船民的未完
成诉讼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他不可能在未来数月放
取他累积的部分假期。
8.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胡经昌议员反
对此项建议。
EC(97-98)88 |
建议保留劳工处一个助理处长编外职位
( 首长级薪级第 2 点 ),直至1998年12月
31日为止,以便继续借调该名人员到雇
员再培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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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位议员询问有关行政总监招聘工作的最新情况。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答覆时表示,虽然申请的人
数众多,但只物色到少数值得考虑的人选。由于该职
位的职能和职责相当重要,雇员再培训局决定应保留
该劳工处助理处长编外职位至本年年底,以便有足够
时间透过各种途径物色可能的人选。
10.在察悉行政总监职位须承担主导及策略性的职务后
,部分议员认为该名人选应具备适当的背景,并有能
力发展及推行雇员再培训计划,以应付劳工市场供求
失调的间题。他们关注到该职位现时的薪酬条件对高
质素的人选或会不够吸引力。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
长在答覆他们的询问时表示,该职位的薪酬条件与公
务员的首长级薪级第 3 点职位的该等条件相若。私营
及公营机构的人员均可申请该职位。倘现职的公务员
获选出任该职位,他/她可以辞去公务员职位或退休
。在物色到适当的人选后,雇员再培训局会与有关人
选讨论详细的聘用条件。她证实,现任的行政总监曾
申请此职位,但其后撤回其申请。
11.一位议员建议,倘雇员再培训局在一段合理期间后
仍未物色到适当的人选,政府当局应检讨该职位的薪
酬条件。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答称,考虑到此职
位涉及重大的公众利益,雇员再培训局认为有必要就
此职位的委任作出审慎的决定。政府当局及雇员再培
训局预期可在未来数月物色到合适的人选,而延长劳
工处助理处长的建议期限,可让两个行政总监作顺利
交接。
12.一位议员提到雇员再培训局行政办事处的组织图,
并询问行政总监至副行政总监 3 个级别采用的一对一
统属结构是否有需要及符合成本效益。教育统筹局首
席助理局长解释,该行政办事处的规模小,但职责的
种类繁多,包括向雇员再培训局提供秘书处服务;与
雇主协会联络以确定其人手需求,以便设计培训课程
;以及在提供各项雇员再培训课程方面,督导及监察
超过50个培训团体的表现。在行政办事处的常额编制
下,行政总监之下为一名副行政总监。而高级副行政
总监职位仅在1996年年中临时开设,以应付由检讨雇
员再培训计划所致的额外工作量。这个职位会在1999
年 3 月到期撤销,而目前出任该职者到时会返回公务
员队伍。
13.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4. 会议于上午11时1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