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38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7年12月3日

总目30-惩教署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惩教署开设下述常
额职位-

1个惩教署助理署长职位
(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2点)(110,000元至
116,800元)

问题

惩教署署长沒有足够的助理署长级人手支援,以统
筹罪犯自新服务的政策和纲领发展。

建议

2.惩教署署长建议开设一个惩教署助理署长常额职
位(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2点)。这项建议
获保安局局长支持。

理由

现行架构

3.目前,惩教署署长由一名副署长(一般纪律人员(指
挥官级)薪级第3点)辅助;而副署长则有三名助理署
长(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2点)和一名职衔
定为政务秘书的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
点)协助。三名助理署长和政务秘书的职责范围如下

  1. 助理署长(行动)负责处理有关惩教事务
    的整体执行工作,包括管理23所惩教
    机构所有职员和囚犯;罪犯自新的工
    作,协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以及处
    理由申诉专员和太平绅士转介的囚犯
    投诉。此外,他也负责管理应急支援
    组,并自助理署长(越南船民事务)的
    职位于1997年10月1日到期撤销后,
    接掌他的余下职责(例如下文第8段(a)
    项所述的职责)。

  2. 助理署长(审核及管理策划)负责执行独
    立的审核制度,查察和确保惩教署根
    据核准的监狱规则和规例,以稳妥而
    人道的方式羁押所有囚犯。他也负责
    进行独立的检讨和管理研究,确保部
    门的政策和管理安排具成效和见效率

  3. 助理署长(人事)负责部门的人力资源管
    理,包括管理人事、编制、招聘、宿
    舍编配、职员训练、员工关系和员工
    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4. 政务秘书负责策划和监察基本工程项目
    ;推行惩教工业的政策策略,以及执行
    部门行政工作。他也须就应付传媒和处
    理公共关系事宜,向惩教署署长提供意
    见。

惩教署的现行组织图,以及三名助理署长和政务秘
书的职务分配载于附件1

助理署长(行动)面对的压力

4.惩教署最近推行的新措施,集中于改善惩教事务
三个主要范畴的工作,包括解决惩教机构过于挤迫
的情况;提高监禁刑罚覆核制度的透明度、效率和
公平程度;以及改善罪犯自新计划。目前,这几方
面的工作全部由助理署长(行动)负责。

5.监狱过于挤迫 - 我们正致力纾缓监狱过于挤迫的
情况,并由1991年起,统筹多项工程计划,以增加
惩教机构的收容额。目前,助理署长(行动)负责管
理现有23所惩教机构共7 000多名职员和大约 11 500
名囚犯。东头惩教所(附翼)和赤柱大闸区分别于本
年年底和1998年2月启用,白沙湾惩教所于1998年年
底启用,而阴澳惩教所则于2003年左右启用。届时
,助理署长(行动)的工作量将更为繁重。

6.监禁刑罚覆核制度 - 我们正采取措施改善监禁刑
罚覆核制度,使这项制度更具透明度、更有效率和
更加公平。除了自1988年开始推行法定的囚犯监管
试释计划外,我们更于1996年12月成立法定的监管
释囚委员会,并于1997年6月制定《长期监禁刑罚覆
核条例》。这些新计划令监禁刑罚覆核制度更为现
代化,但也由于有关程序变得更为缜密,增加了助
理署长(行动)的工作量,这些工作包括拟备评估报
告,以及协调其他政府部门和资助机构所提供的服
务,以确保能够顺利和有效地推行这三项计划。

7.自新服务 - 我们的刑罚政策重点在于令罪犯改过
自新。过去数年,惩教署曾推行多项自新计划,包
括判刑前评估、惩教教育、专为青少年罪犯而设的
重返社会计划、心理辅导、善后辅导、宗教和福利
服务。我们正进行一项大型检讨工作,以期可作出
进一步的改善。香港城市大学就我们现时为青少年
罪犯推行的自新计划的成效进行一项研究。该项研
究建议扩大职业与教育培训的范畴,并加强重返社
会计划和中途宿舍计划。惩教署须于1998年年初制
订执行方案,以便实施有关计划。这项工作也是由
助理署长(行动)负责。

8.此外,下述情况的转变令助理署长(行动)的工作负
担加重-

  1. 助理署长(越南船民事务)职位已于1997
    年10月1日撤销,自此助理署长(行动)便
    须负责管理青洲羁押中心和万宜羁留中
    心的越南船民和越南非法入境者。他亦
    须监督有秩序遣返计划下甄别越南船民
    和越南非法入境者,以及其后把他们解
    往机场的工作。

  2. 申诉专员公署对惩教机构的监察工作经
    广为宣传后,申诉专员转介惩教署调查
    的投诉数目,由1995年的19宗激增至1996
    年的86宗,而1997年首六个月则有78宗
    。这些投诉全部均需详细调查。

  3. 惩教署已展开一项工作,研究哪些地方
    可更广泛使用科技和电子设备,藉以改
    善监狱保安管理的效率。身为执行部门
    的主管,助理署长(行动)须积极参与有
    关工作,因为首长级的领导对有关建议
    的实施能否取得成果至为重要。

需要增设一个惩教署助理署长职位

9.从上述分析可见,惩教署助理署长(行动)一职的工
作非常沉重。由于惩教署助理署长(行动)的当务之
急是处理惩教机构的运作和保安事宜,因此未能充
分关注罪犯自新服务。与此同时,助理署长(审核及
管理策划)、助理署长(人事)和政务秘书已全力应付
各自职责范围內的工作。附件2详述这三名人员所面
对的压力。因此,他们无法分担助理署长(行动)的工
作。

10.随着社会越来越重视罪犯自新服务,我们需要有
专责的主管人员,执掌罪犯自新计划。城市大学进
行的研究已确认有此需要。研究报告建议在实际执
行工作上把行动和罪犯自新工作分开。具体而言,
该项研究建议在惩教署成立更生事务科,由助理署
长(更生事务)统领,以便更有效地协调罪犯自新的
政策和纲领发展。出任该职位的人员亦会负责推行
惩教署的新措施,使监禁刑罚覆核制度更有效率和
更具透明度。

11.开设这个助理署长(更生事务)职位,对惩教署罪
犯自新工作的成败影响甚巨。在职能方面,他须就
囚犯自新服务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引和制定策略;协
助有关的法定监禁刑罚覆核委员会顺利运作;管理
中途宿舍,以及就罪犯自新事宜与压力团体和其他
关注团体磋商。他亦须找出惩教署本身和该署与其
他服务机构合作提供的现有服务的短缺和重叠的地
方。他须制定一个执行方案,并确保计划能妥善推
行。在组织方面,他是工作的统筹者,负责全面协
调所有关于罪犯自新和善后辅导服务的工作。附件
3
的图表载列建议的组织图和各助理署长与政务秘书
的职务分配情况。助理署长(行动)的修订职责说明和
拟设的助理署长(更生事务)的职责说明,则分别载于
附件4附件5

财政影响

12.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实施上述建议所需增加的
年薪开支为-

职位数目
新设常额职位1,360,8001

13.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
(包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估计为1,951,428元。

14.我们并沒有在1997-98年度的预算內预留款项,以
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估计在本财政年度余下数月
所需的款额为302,000元。如建议获委员批准,我们
会运用获转授的权力,提供所需的追加拨款。

15.这项建议对惩教署的非首长级编制并无直接影响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6.公务员事务局认为上述职位的建议职级和职系安
排均属恰当。

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7.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
设这个惩教署助理署长职位,建议的职级是恰当的


保安局
1997年11月



EC(97-98)38 附件2

助理署长(审核及管理策划)、助理署长(人事)
和政务秘书所面对的压力

助理署长(审核及管理策划)

随着《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和《个
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实施,助理署长(审核及管理
策划)面对不断增加的压力,要求检讨现行的《监狱
条例》和《监狱规则》,以能符合这些法例的规定
。此外,由囚犯、惩教署职员和市民提出的投诉,
以及由其他公众团体(申诉专员和太平绅士除外)转
介的个案,亦急须进行更深入而广泛的调查。这些
职务已令助理署长(审核及管理策划)终日忙碌不停
。除此之外,助理署长(审核及管理策划)还须处理
一些特别任务如详细考虑人权监察及亚洲人权观察
组织最近进行的监狱情况和管理研究所得的结果和
建议,以期进一步改善监狱管理。他更须负责编制
700多条工作守则的中文版本,让员工、囚犯和市民
更易理解。

助理署长(人事)

2.助理署长(人事)的工作量大增,原因包括惩教署人
手扩充(由1981年4 290名职员增至1996年7 290名职员)
、员工沟通、员工关系和员工福利方面的问题较前
复杂;在部门內推行人力资源管理措施,以及公务
员事务局把若干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例如训练)转交
部门执行。此外,涉及员工不守纪律的上诉/请愿
/司法覆核的个案数目不断上升。再者,助理署长
(人事)正在推展惩教署的一项新工作,就是研究哪
些地方可更广泛使用科技和电子设备,藉以改善监
狱保安管理的效率。他亦须监督关闭越南船民羁留
中心后重行调配人员和遣散超额员工计划的策划和
推行。

政务秘书

3.多年来,惩教署不断推出新的计划和服务,因此
政务秘书负责监督的惩教署工业组服务范畴较前广
泛,性质也较前复杂。这点可由惩教署工业组过去
五年生产量的市值反映出来 * 由1991年的2亿9,000万
元增至1996年的4亿3,100万元,增幅达49%。在电脑
化计划的政策协调工作上,政务秘书所面对的工作
量也有所增加。这方面的工作包括人事资讯管理系
统的策划和发展,以及采用先进科技改善监狱管理
的效率,例如惩教机构的电脑化出入口管理系统和
保安系统等。他亦须监察大型工程计划的进度,例
如赤柱监狱部分重建工程,并就处理传媒和市民查
询向部门提供意见。


EC(97-98)38 附件4

惩教署助理署长(行动)

职责表

助理署长(行动)须向副署长负责,他的职责是执行
所有惩教机构的管理和运作范畴的工作,主要是确
保所有由法院判刑的人士能在稳妥而人道的环境下
受羁押。

职责说明:

  1. 策划、推行、指导、统筹和管制所有有
    关监狱管理的运作事宜,尤其关乎各类
    囚犯的医疗、福利、食物、基本需要和
    居住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 监察所有惩教机构维持在秩序、控制和
    纪律等方面的工作。

  3. 监察囚犯是否获得妥善对待,并回覆有
    关待遇和运作的查询与投诉。

  4. 就下述事项,与其他首长级人员进行协
    调-

    1. 惩教纲领;

    2. 各类囚犯的工作机会和惩教机
      构的工业运作;

    3. 财政及人力资源和这些资源的
      运用;

    4. 惩教机构的保安和设施改善工
      作;以及

    5. 管理惩教机构的专业标准。


EC(97-98)38 附件5

惩教署助理署长(更生事务)

职责表

助理署长(更生事务)须向副署长负责,他的职责是
掌管罪犯自新服务,并监察有关罪犯自新的政策和
纲领发展情况。

职责说明:

  1. 就为囚犯与释囚而设的重返社会和自新
    服务等范畴,策划和运用资源。

  2. 审查和检讨重返社会和自新服务的现行
    政策与计划,并以协调形式制订新措施。

  3. 监察各项自新和重返社会计划的推行情
    况,确保这些计划与原定目标相符。

  4. 管理在总部从事囚犯服刑期间的计划、
    出狱后的计划、心理辅导服务、教育、
    宗教服务和善后辅导服务等工作的员工

  5. 研究和推行香港城市大学1997年提交的
    《评估青少年罪犯自新计划成效研究》
    报告所载建议。

  6. 负责有关精简和改善现有自新服务的法
    例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