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58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2月4日
总目142-政府总部: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及财政司司长
办公室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
- 在首长级开设下述新职级-
礼宾司职级
(首长级薪级第2点)(110,000元至116,800元)
副礼宾司职级
(首长级薪级第1点)(92,650元至98,300元)
- 开设下述常额职位-
1个礼宾司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110,000元至116,800元)
并删除下述职级和职位,以作抵销-
1个礼宾司职级和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92,650元至98,300元)
- 开设下述编外职位,由1998年3月1日起至2001年
2月28日止-
1个副礼宾司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92,650元至98,300元)
问题
礼宾司的现行职级与出任该职位的人员所须肩负的职责
并不相称。此外,礼宾处亦需增加一名首长级人员,以
应付该处不断扩展且日趋复杂的工作。
建议
2. 我们建议把礼宾司的职级由首长级薪级第1点提升至
首长级薪级第2点,并开设一个副礼宾司编外职位,职
级定为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三年,由1998年3月1日
起至2001年2月28日止。
理由
3. 在1971年,当局把礼宾处主管的职位定在首长级薪
级第 1点的级别,职衔称为礼宾司。其后,礼宾处的
工作范围一直大幅扩展,性质亦更形复杂,特别自19
97年7月1日回归以来,这个情况更为明显。
4.回归前,礼宾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 指导和协助驻港的领事团;
- 处理有关颁授英国制度所设勋衔和嘉奖的评审工
作;
- 按礼节接待访港国际显要;
- 策划、统筹和安排英国皇室成员访港日程 (该等
访问每年约有两至三次);以及
- 就礼宾和其他礼仪事宜提供意见。
5.礼宾处现时的职务和职责如下-
- 就涉及驻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特区」)的领
事团的领事关系事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
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下称「特派员公署」)保
持紧密联系;
- 处理驻港领事团的事宜,并向他们提供协助;
- 按礼节接待访港或途经香港的贵宾和外国显要;
- 参与有关赤𫚭角新机场政府贵宾室运作和管理的
筹划工作,并就该贵宾室日后的运作和管理提供
意见;
- 策划和统筹国宾、国家领导人和其他国际显要访
问香港特区的事宜,并安排访问日程;
- 制定及推行一套新的授勋和嘉奖制度;
- 就国徽、国旗、香港特区区旗和区徽的使用、礼
宾和礼仪事宜,提供意见;以及
- 筹办官方仪式活动,如国庆日升旗仪式和每年为
悼念在保卫香港的战爭中阵亡的军人而举行的仪
式。
6.礼宾处现时的工作较以前繁重和复杂得多。我们把需
要加强礼宾处首长级结构的理由载述于下文。
领事团管理工作
7.处理驻港领事团的事宜和为该等领事团提供服务是礼
宾处的主要职能之一。工作包括编存有关领事任命的电
脑资料库,并安排把领事任命刊登宪报、处理领事特权
及豁免权的申请、为领事团人员安排迎新和参观活动,
以及与各领事团保持联络和向他们提供协助,如审核领
事机构本地雇员等。
8. 多年来,驻港领事馆/名誉领事馆的数目不断增加,
为礼宾处带来额外工作量。在1987年,即上一次检讨礼
宾处编制时,驻港的领事机构共有73间(在1971年,即礼
宾司职位定在首长级薪级第1点的级别时,则共有51间)
,与目前93间领事机构相比,十年来的增幅约达30%。
9. 这方面的工作无论在复杂程度或工作量方面俱有所增
加。回归后,在香港驻有代表的国家均与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換文或签订领事协定,以保留其驻香港的领事机
关。礼宾处在处理领事特权及豁免权的申请时,须根据
现行的新条款及规定办理,并就所涉及的新事项与有关
方面密切联络,以确保新协定可顺利实施。
与特派员公署联络
10.随着特派员公署于回归后在港成立,礼宾处亦须就涉
及驻港领事团的领事关系事务与该公署领事部紧密联络
。这项联络工作是一项新的职能,在1997年7月1日前并
无相同的安排。
礼待访港显要
11.礼宾处须确保到访或途经香港的各国显要获得适当的
礼待,这包括访港人员可使用启德机场和其他出入境管
制站的贵宾设施。按国际礼节,礼宾司会代表香港特区
政府亲自迎接和送别访港显要中的最主要人员(如国家元
首、政府首脑、外长和国家领导人),并与香港警队协调
,为访客提供适当的保安安排。对于礼宾处过去几年实
际执行迎接/送行工作的次数,我们并沒有现成的统计
数字,但政府机场贵宾室接待贵宾团的次数却日益增多
,近年的平均增幅为每年5%左右。( 访港的贵宾团数目
在1994年、1995年和1996年分别为3 404、3 609和3 774团
。) 1997年则是特别的一年。截至1997年11月为止,共有
5 210个贵宾团使用位于启德机场的政府贵宾设施,其中
由礼宾处正式接送的有274团。
访问
12.礼宾处的一项新增重要职责,是为访港国宾和国家领
导人策划和统筹访问日程与接待安排。
(a)国宾访问
13.国宾访问是指国家元首(总统或在位君主)或政府首脑
(首相)到访香港特区,作为他们访问中国行程的一部分
。回归前,香港并无国宾访问,只有外宾因工作关系或
以私人身分访港。这些访问主要由所属的驻港领事馆协
调,并视乎需要由礼宾处提供意见和协助。
回归后,礼宾处除处理外宾的例行官方或私人访港行程
外,还需在国宾访华这些大型访问活动中,负责策划和
安排他们顺道访港的行程。这部分访港活动是由香港特
区政府负责的。
14.就国宾访问方面,我们估计每年会约有10至12名国家
元首或政府首脑到访香港。这些访问须经周详的策划,
以确保接待工作在各方面均殷勤周到、具效率和合乎体
统,而一切安排亦恰到好处。由于国宾的随行代表团通
常人数众多 (一般超过50人,包括官员、商人和记者),
故需预先策划与审慎统筹行程和交通安排,当中涉及相
当多的工作,并需要大量人手进行行程策划、协调和执
行方面的工作。此外,我们亦需要首长级人员参与订定
国宾访问活动的主题和编排均衡的行程项目,并且在国
宾访港期间相随作伴。
(b) 国家领导人的访问
15.过往,访港的国家领导人1 均由新华社香港分社接待
。自香港特区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成立后,礼宾处便须
负责接待访港的国家领导人。在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之下
,实在难以准确估计这方面的需求。为方便进行策划工
作,我们假设每年约有20次这类访问活动需要礼宾处的
协助,其中10次由香港特区政府主催,其余10次则是应
非政府机构的邀请。这类访问与国宾访问相似,同样须
由首长级人员参与订定访问活动的主题和编排均衡的行
程项目,而且在行程策划、协调和执行方面均会给礼宾
处带来大量的工作。
赤𫚭角新机场的贵宾设施
16. 机场管理局将代表政府执行管理新机场政府贵宾室
的工作,而现时启德机场贵宾室的运作和管理工作则由
民航处执行。
17.由于机场即将迁往赤𫚭角,礼宾处须积极参与策划工
作,以及为新机场贵宾设施拟订新的运作安排。礼宾处
须投入相当大量的人力资源,向机场管理局阐明政府的
详细要求,并确保规划的设施和服务符合指定的要求。
根据有关新机场的安排,礼宾处将负责监察由机场管理
局掌管的政府贵宾室的运作及管理情况,并且会密切监
管机场管理局就提供这项服务所征收的费用。
礼宾和礼仪安排及授勋与嘉奖事宜
18.回归后,我们须检讨许多有关礼宾事宜、仪式和礼仪
的既定做法。因此,礼宾处须重新拟订一套适合香港特
区的礼宾和礼仪安排。该处亦负责为香港特区制定及推
行新的授勋和嘉奖制度。
提升礼宾司职位为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级别
19.行政署长最近完成一项有关礼宾处人手和结构的检讨
。鉴于礼宾处所处理工作的层面和复杂程度,该项检讨
建议该处应由一名资深的人员担任主管,在该处所负责
的各项服务方面提供所需的全面领导和指引,特别是面
对上文所述的新运作环境,更加有此需要。因此,我们
建议把礼宾司职位定在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的级别,这个
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附件1。建议开设的礼宾司职位是
一个部门职位,不隶属任何职系架构。这个职位也可由
其他职系合适的公务员出任。开设一个副礼宾司编外职
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
20.鉴于礼宾处的职能和职责均有所增加,加上该处又须
承担新的工作,故该项检讨亦建议开设一个副礼宾司编
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任期三年,以协助礼宾司处
理重要事务,例如编制礼宾和礼仪事宜指南、就赤𫚭角
新机场政府贵宾室的策划和启用事宜与机场管理局联络
、就机场管理局所提供的政府贵宾服务的水平和成本效
益进行评估,以及为香港特区制定及推行新的授勋和嘉
奖制度。
21.礼宾司须代表政府,出席各项官式活动和接待访港的
国际显要。由于需要礼宾司亲自处理的职务日益繁重,
而工作范围亦日渐扩大,实在令他应接不暇。因此,能
有一名副礼宾司代表他执行作为政府代表的职务,是十
分重要的。毫无疑问,对重要的访客予以得体的接待,
令人留下良好印象,可建立友好关系和加深了解,从而
为香港带来重大的无形得益;但假如接待安排欠佳或招
待不周,便会适得其反。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实不适
宜委派非首长级人员代表礼宾司执行作为政府代表的职
务。
22.我们认为有需要在礼宾处开设一个首长级编外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1点 ),以协助礼宾司解决部分急需处理的问
题,这样的安排是恰当的。一如礼宾司职位,副礼宾司
职位亦应是个部门职位。我们会在三年后检讨是否有需
要保留副礼宾司职位。副礼宾司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附
件2。
礼宾处的人手
23.自1988年以来,礼宾处一直是由九名人员组成,这个
编制人数维持了大约10年。为了应付激增的工作量和扩
大的工作范围,礼宾处在开设额外职位之前,已从一般
职系值勤补缺组借调四名行政主任(一名总行政主任、一
名高级行政主任和两名一级行政主任)。这些人员主要负
责有关访问的职务。该项检讨建议礼宾处的编制应由现
时的九个职位扩展至20个职位,以便该处能有效地执行
新工作和承担增加的职责。
24.1997年12月22日,我们向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
委员会简述礼宾处的组织和人员职级的检讨结果。一些
委员认为礼宾处工作量增加,部分是由于1997年期间有
多项大型活动(例如交接仪式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
银行会议)在香港举行所致,而这些工作可能仅属临时性
质。委员并询问可否开设一些编外职位来处理眼前激增
的工作量。
25.我们已因应委员的意见重新考虑建议的人手安排。所
得的结论是,虽然礼宾处确有需要增添基本人手以处理
各种新职务和职责,但部分拟设职位是可以以编外形式
开设或透过其他临时安排来填补。我们计划在现有的九
个常额职位之外,增设六个常额职位,以加强礼宾处各
级的支援。我们会增设一个副礼宾司编外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1点),为期三年,并以临时或借调形式填补其他四
个额外职位,包括一个高级行政主任、一个一级行政主
任、一个助理文书主任和一个二级私人秘书职位,三年
后会再作人手检讨,以决定是否继续保留有关职位。礼
宾处的现行和建议组织图,分别载于附件3和附件4。
财政影响
26.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实施上述建议所需增加的年薪
开支如下-
| | 元 | 职位数目
|
---|
| 新设常额职位 | 1,360,800 | 1
|
| 新设编外职位 | 1,144,200 | 1
|
减去
|
| 删除常额职位 | 1,144,200 | 1
|
| 额外开支 | 1,360,800 | 1
|
27. 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
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为1,703,268元。此外,实施这项
建议也需增设一个二级私人秘书职位。按薪级中点薪额
估计,所需增加的年薪开支为171,960元,而每年平均员
工开支总额为283,620元。
28. 我们沒有在1997-98年度的预算內预留款项,支付这
项建议的开支。估计在本财政年度余下数月所需的款额
为113,400元。如获委员批准,我们会运用获转授的权力
,提供所需的追加拨款。我们会在1998-99年度的预算草
案內预留足够款项,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背景资料
29.为了应付礼宾处即时的运作需要,我们已运用获转授
的权力,开设一个高级首席行政主任编外职位(首长级薪
级第2点),开设期由1997年10月15日至1998年4月14日,
由出任该职位的人员署任礼宾司一职,而礼宾司常额职
位则一直悬空。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30.鉴于礼宾处的工作量日渐增加,工作性质亦更趋复杂
,公务员事务局支持把礼宾司职位提升至首长级薪级第
2 点的级别,同时亦认为开设一个职级定在首长级薪级
第1点的副礼宾司编外职位是恰当的。出任该职位的人员
负责协助礼宾司处理广泛的职务。该职位会在三年后进
行检讨,以决定是否继续保留。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31.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述
礼宾司职位,建议的职级是恰当的。由于建议的副礼宾
司职位属编外性质,若获准开设,当按照议定程序,向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报告。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
行政署
1998年1月
EC(97-98)58 附件1
职责说明
职衔 :礼宾司
建议职级 :首长级薪级第2点
直属上司 :副行政署长
主要职务和职责
1.掌管和领导礼宾处,并确保该处的工作质素和效率良
好。
2.负责执行与驻港领事团和其他外国代表机构有关的一
切日常管理事务,包括其享有的特权和豁免权。
3.就有关驻港领事团的领事关系事务,与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联络。
4.接待重要访客,并且在适当情况下(如国宾和国家领导
人访港),安排和筹备访问行程。
5.就排名次序、礼宾和礼仪等事宜,向所有政府部门和
非政府机构(如提出要求者)提供意见;以及订定一套适
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礼宾和礼仪安排。
6.负责以高效率且具成效的方式提供赤𫚭角新机场政府
贵宾设施,有关设施由机场管理局管理。
7.编制和编存香港特别行政区排名表,并就哪些人士有
资格使用各出入境管制站的政府贵宾设施,提供意见。
8.负责筹办官方仪式活动,例如授勋仪式、国庆日升旗
仪式,以及每年为悼念在保卫香港的战爭中阵亡的军人
而举行的仪式。
EC(97-98)58 附件2
职责说明
职衔 :副礼宾司
建议职级 :首长级薪级第1点
直属上司 :礼宾司
主要职务和职责
1.代表礼宾司接待重要访客,以及代表礼宾司以香港特
别行政区政府代表身分出席官方或社交活动。
2.协助礼宾司监督策划和协调国宾、国家领导人和其他
国际显要到访的工作。
3.协助礼宾司就有关驻港领事团的领事关系事务,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联
络。
4.协助礼宾司订定一套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礼宾和
礼仪安排,以及编制所需的礼宾事宜指南。
5. 确保赤𫚭角新机场的政府贵宾室顺利启用;为负责管
理贵宾室的机场管理局订定服务标准和监察其所提供的
服务;以及确保新机场政府贵宾设施运作稳妥和资源管
理审慎。
6.负责推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的授勋和嘉奖制度。
7.监督探访事务部和领事事务部的工作。
1「国家领导人」一词是指职级在副总理或以上的官员。 这类官员约
有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