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59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2月4日
总目62-房屋署
分目003可收回的薪金及津贴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房屋署开设下述
编外职位,为期两年-
1个总房屋事务经理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92,650元至98,300元)
问题
房屋署 (下称「房署」) 行政科的房屋职类职系管理组需
要首长级人员的支援,以应付日趋复杂的工作和不断增
加的工作量,以及改善对房屋事务经理职系和相连职系
的管理。
建议
2.房屋署署长建议开设一个总房屋事务经理编外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两年,以加强对房屋事务经理职
系和相连职系的管理工作。
理由
3.房署最近展开一套全面的管理改革计划,统称为「提
高管理质素计划」(下称「管理改革」),目的是引导员
工转向一种新的服务文化,并进一步改善整体的工作表
现,以应付持续的承担和新的挑战,包括行政长官提出
的各项房屋计划-
直至2006-07年度,每年平均提供最少85 000个单
位(其中公营房屋单位将占50 000个)。
在2005年年底前,把申请租住公屋的平均轮候时
间由现时的6年多缩短至3年。
在2007年年底前,把整体的自置居所比率增至70%
。房署在1998年1月推出的租者置其屋计划,将是
迈向这个目标的一项主要措施。
为支援整个组织应付上述挑战,管理改革的其中一项主
要措施是人力资源管理改革,重点包括改善人事管理、
强调以才能为本的发展、加强培训、表扬优秀表现、制
定奖励措施和正视工作表现欠佳问题。房署已制定一套
人力资源管理计划,其中重要的一环是加强职系管理。
4. 职系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各职系人员的潜能,激
励他们作出最佳的工作表现,并设法挽留表现良好的人
员,以协助房署达致目标和执行策略。有关职系管理工
作的各个范畴,概述于
附件1。
5.房屋职类职系管理组隶属行政科。该科由房屋署助理
署长(行政)(首长级薪级第2点)掌管,其下有两名高级房
屋事务经理,并有一支支援队伍,由 5名房屋事务经理
、1名副房屋事务经理、1名高级行政主任和1名一级行
政主任组成。实际上,房屋职类职系管理组负责为编配
及销售总监和物业管理总监提供协助,两人分别为房屋
事务经理职系和相连职系
1的职系首长。(有关职系的成
员组织,详见
附件2)。现时该组主要负责约8 200名员工
的职位安排、与职工会联络、为初级人员编配宿舍、分
析离职者的问卷调查结果、找出职系人员的培训需要、
向工作表现欠佳的人员发出劝诫信,以及就延任事宜提
供意见。这些多属日常事务,而策略性的职系管理工作
,则沒有深入处理。一直以来,该组未能全面发挥其职
系管理职能,以致对房屋事务经理职系和相连职系的管
理问题,关注不足。在处理辖下职系人员的职业前途策
划、工作表现管理、培训和职业前途发展方面,房署实
有需要担当更积极的角色,以协助员工更能满足顾客日
益提升的要求,以及适应顾客由多属租戶身分转为业主
身分的改变。
6. 为提供所需的领导和给予所需的关注,以便朝着这方
向改善房屋事务经理职系和相连职系的管理,房署现建
议开设一个总房屋事务经理(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位,以
加强该组的首长级人手支援。该名总房屋事务经理将负
责监察和监督该组的运作。此外,凭着在处理房屋事务
经理职系事务的丰富经验和对部门运作的广泛阅历,该
名总房屋事务经理也会就以下各项既重要且复杂的职系
管理问题,提供所需的领导和资深专业意见-
- 人力策划和策略规划
为配合房署的主要策略目标和承担,署方必须在
人手需求和员工才能方面重新部署。为此,拟设
的总房屋事务经理会协助编配及销售总监 ( 即房
屋事务经理职系的首长)和物业管理总监 ( 即相连
职系的首长),为他们属下的职系制定人力资源计
划、策略计划和政策,以实践政府对房屋问题的
承诺,以及推行租者置其屋计划(下称「租置计划
」)。房署将推行多项措施,包括这项租置计划,
务求在2007年年底前,达致把拥有自置居所的家
庭比率提升至70%的目标。如要推行这些新措施
,该名总房屋事务经理须专注处理人力策划和策
略规划的政策问题,特别在这方面积极参与,以
及对这些规划作出明确的指引。此外,上述新承
担,尤其是租置计划,严重影响房屋事务经理职
系和相连职系人员的士气,因为他们或会觉得这
计划威胁到他们在房署的职位,并会使他们目前
的角色和职责有所改变。该名总房屋事务经理作
为职系管理人,应该清楚了解员工的感受,并应
建议编配及销售总监和物业管理总监制定策略计
划,通过适当的讲解和辅导,维持员工士气,并
藉着重行调配和再培训计划等,协助员工为预期
的转变和挑战作好准备。
- 有关高级房屋事务经理的职系管理工作
根据现行的安排,由于房屋职类职系管理组并无
总房屋事务经理的职位,编配及销售总监在助理
署长(行政)的协助下,承担了为数 61个高级房屋
事务经理(总薪级第45至 49点)的职系管理工作。
不过,这安排并不理想。编配及销售总监和助理
署长(行政)工作繁重,管理范围广阔,实无法全
面履行职系管理人的职责,而员工也无法得到职
业辅导人员的全面照顾。由于总房屋事务经理较
了解个别高级房屋事务经理的工作和期望,增设
总房屋事务经理职位,由出任人员主管房屋职类
职系管理组,亲自处理有关高级房屋事务经理的
所有职系管理工作,个别高级房屋事务经理的职
业前途发展,便可得到充分照顾。
- 初级人员的职系管理
总房屋事务经理会代表物业管理总监,作为约
4 500名初级人员的职系首长。这些初级人员包括
屋宇事务助理、管工、福利工作员、技工、工人
、住戶服务助理、产业看管员及工目各职系的人
员。作为职系首长,他有责任确保职系结构、实
际员额和熟练人员数目维持正常,能执行各项所
需的工作。他亦须负责所有纪律问题(这是职系管
理阶层一向关注的问题),以及个别职系的服务条
款与条件。此外,他须根据房署的策略目标,为
初级人员职系进行人力策划。举例来说,最近推
行的租置计划,可能影响到这些初级人员职系的
实际员额和职系架构。拟设的总房屋事务经理在
屋村管理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阅历,会在联
络员工组织的事务上提供精辟的意见,并在规划
人力资源,以及为员工制定重行调配和再培训计
划,协助他们适应日后转变的工作上,作出强而
有力的领导和指引。要达致房署在人力资源管理
方面的策略目标,以及要领导房屋事务相连职系
,使成为更有使命感、更加以客为本和更重视工
作表现的组织,这种高层领导尤其重要。
- 房屋事务经理职系的职业前途发展及策划制度
房屋委员会的房屋数量庞大,而公营房屋计划仍
不断扩展,出售居屋和租住单位的数目亦甚可观
。再加上屋村管理工作下放至地区层次2、住戶日
益要求更高水准的服务和直接参与屋村管理工作
,房屋管理模式近年来已产生巨大的转变。为配
合这些转变,房屋事务经理职系及相连职系显然
需要有一套架构完善的职业前途发展制度,以便
管方发掘和发展有关人员的潜质、扩展他们的技
能,并帮助他们在职业发展过程中,为将来肩负
更繁重的职责作好准备。现行的职业前途发展安
排,是每三年便把负责屋村管理职务的人员调往
负责非屋村管理职务3,特别是以占该职系68%的
房屋事务主任级人员(约2 468名)为然。然而,这
安排实不足以达致房署的策略目标和市民越来越
高的期望。拟设的总房屋事务经理将有足够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能评估工作需求,为职系人员,
尤其是高级房屋事务经理,拟定职业前途发展计
划,以及与房署的总人力资源发展经理合作,就
员工职业前途的策划和发展,制定发展和培训策
略与计划,并加以推行。
- 工作表现的管理及发展制度
工作表现管理旨在尽量发挥个人的工作表现和潜
能,以及处理工作表现欠佳问题,对整个组织的
运作成效至为重要。这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就
员工的工作表现订定进展计划、进行检讨和收集
意见、透过职业辅导给予指导和监督、处理工作
表现欠佳问题、制定奖励措施和进一步的改善及
发展计划。房署注意到工作表现的管理十分重要
,故计划为房屋事务经理职系制定一套有关工作
表现的管理及发展制度。该制度会包括订定目标
、进行年中检讨、定期监察工作表现和公开评核
等多个项目,并会透过设定工作表现目标、检讨
和匡导工作表现,以及按所定目标评核成绩等环
节,协助培养精益求精、自强不息的精神。推行
这项措施,必需有一位属于总房屋事务经理级别
的专责首长级人员,凭着丰富而专业的房屋管理
经验,就这制度的设计提供意见、订定推行细节
、监察推行情况,和找出未如理想的地方再行改
善。该名人员将负责监督这制度在推行后的实际
管理事务,并会亲自参与高级房屋事务经理的工
作表现管理及发展制度的工作。
- 以才能为本的评核
除根据既定的工作目标评核员工的工作表现外,
建议的制度也采用以才能为本的评核模式,藉以
鉴定员工的潜能和晋升条件,以及提高技能的需
要。评核人员会评估有关人员的工作表现,以评
定他们具备现任职级和高一个职级所需的才能(知
识、技能和能力)的程度。管方会向员工解释,晋
升不独取决于有关人员在现任职级的表现,也视
乎他是否具备高一个职级所需的才能。拟设的总
房屋事务经理,在房屋管理职务方面有丰富的经
验和阅历,会提供专业意见,为房屋事务经理职
系和其他房屋事务相连职系,订定切合个别职系
需要的才能大纲。除因应职务需要的才能大纲外
,该名总房屋事务经理还会为其他房屋事务相连
职系拟定工作表现的衡量准则和工作标准。为推
行这项复杂而重要的新措施,房署需要首长级人
员提供强而有力的领导和督导,提供管理和专业
方面的意见,以便改善拟议制度和维持提高管理
质素的动力,以及根据房署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使各项实施计划互相配合。
7. 考虑到有关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日益增加,以及
需要首长级人员在房屋事务经理职系和相连职系的管理
工作上提供专业意见,房屋署署长建议设立一个总房屋
事务经理的职位,出任人员负责主管房屋职类职系管理
组。不过,由于租置计划可能影响这些职系的编制和结
构,署长又建议初步以编外形式开设这个总房屋事务经
理职位,为期两年,并在开设期届满时检讨是否需要继
续保留这个职位。房屋职类职系管理组现行和建议的组
织图载于
附件3。总房屋事务经理的建议职责表则载于
附件4。
财政影响
8.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年薪
开支为1,144,200元。这项建议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
(包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为1,877,928元。
9.此外,实施这项建议需增设一个非首长级职位(二级私
人秘书职位),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的年薪开支为
171,960元,而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则为283,620元。
10.我们会向房屋委员会悉数收回这项建议所需的全部
员工开支。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1.公务员事务局考虑出任上述建议职位的人员所须肩负
的职务和职责后,认为该职位的职级和职系是恰当的。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2.由于建议职位属编外性质,若获准开设,当按照议定
程序,向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报告。
房屋署
1998年1月
EC(97-98)59附件1
职系管理工作包括-
- 发展职系架构;
- 检讨服务条件;
- 就增设职位的职级提供意见;
- 人力策划;
- 职业前途发展和训练;
- 工作表现管理和员工辅导;
- 员工的职位安排和调迁;
- 招聘、晋升和署任的安排;
- 就纪律和人事管理问题提供意见;
- 就职系管理问题与职工会联络;以及
- 征询员工的意见和进行亲善访问,与员工沟通。
EC(97-98)59附件2
房屋事务经理职系和相连职系的人数
职系
| 职级
| (总薪级) 薪级
| 人数
| 合计
|
---|
房屋事务 经理: | | | | 3642
|
---|
| 高级房屋事务经理 | 45-49 | 61
|
---|
| 房屋事务经理 | 34-44 | 273
|
| 副房屋事务经理 | 28-33 | 840
|
| 房屋事务主任 | 17-27 | 2468
|
| 产业测量师: | | | 77
|
---|
| 高级产业测量师 | 45-49 | 13
|
| 产业测量师 | 30-44 | 55
|
| 助理产业测量师 | 18-27 | 9
|
屋宇事务助理: | | | | 1668
|
---|
| 总屋宇事务助理 | 12-13 | 206
|
| 高级屋宇事务助理 | 10-11 | 350
|
| 屋宇事务助理 | 3-9 | 1112
|
管工: | | | | 184
|
---|
| 高级管工 | 12-15 | 25
|
| 管工 | 7-11 | 159
|
福利工作员: | | | | 114
|
---|
| 福利工作员 | 7-17 | 69
|
| 合约福利工作员 | 7-17 | 45
|
技工: | | | | 916
|
---|
| 高级技工 | 9-10 | 45
|
| 技工 | 6-8 | 730
|
| 技工(队长) | 6-8 | 129
|
| 技工(烧焊) | 6-8 | 12
|
住戶服务助理 | | 2-10 | 184
|
| (标准薪级)
|
工人: | | | | 1384
|
---|
| 一级工人 | 4-8 | 799
|
| 二级工人 | 1-3 | 585
|
| 产业看管员 | 4-8 | | 4
|
工目 | | 4-8 | | 1
|
| | | | ______
|
| | | 总计: | 8174
|
| | | | ______
|
EC(97-98)59附件4
职责说明
分处:机构事务处
组别:职系管理秘书处
职衔:总房屋事务经理(职系管理)
职系/职级:总房屋事务经理
数目:1名
直属上司:助理署长(行政)
属下人员:2名高级房屋事务经理、1名高级行政主任、
5名房屋事务经理、1名一级行政主任和1名副房屋事务
经理
主要职务分述如下-
1.分别代表编配及销售总监和物业管理总监监管并督导
有关房屋职类和相连职系的管理工作。
2.检讨职系和薪酬结构及服务条件,包括制定并实施有
关政策和建议。
3.亲自处理所有高级房屋事务经理的职系管理事务。
4. 协助编配及销售总监和物业管理总监拟定人手计划,
以及制定有关房屋职类和相连职系的策略性计划和政策
,以配合房署的策略目标。
5.研究辖下职位的职级审订建议。
6.管理房屋职类和相连职系(至高级房屋事务经理职级)
人员的职业前途发展及策划制度;决定他们的职位安排
/调职;定期检讨他们的进度和成绩,包括进行职业前途
面谈,并于需要时提供辅导。
7.策划与监察房屋事务经理职系和其他房屋事务相连职
系人员的工作表现管理和发展制度,并亲自主理涉及高
级房屋事务经理的工作表现管理和发展制度。
8.管理房屋职类和相连职系(至高级房屋事务经理职级)
的才能为本评核制度。
9.就高级房屋事务经理职级的纪律处分、嘉奖和延任事
宜,以及其他职级涉及严重失当行为的纪律处分个案,
提供意见。
10.找出针对工作需求的培训需要,并采取行动满足需
要,包括拟定培训计划。
11.核准属下人员通过试用/试任/考绩关限,并就拒绝/
押后通过试用/试任/考绩关限的个案,提出意见。
12.处理职系管理工作上与职工会有关的事宜。
13.代表物业管理总监担任约4 500名初级人员的职系首
长,这些初级人员包括屋宇事务助理、福利工作员、
技工、工人和住戶服务助理等职系的人员。
1相连职系包括房宇事务助理、管工、福利工作员、住戶服务助理、
工目、工人等职系。
2自1995年起,房屋事务经理已获发一笔平均为数760,000元的指定拨
款(款额视乎所管辖的单位数量而定),以便与区议员、屋村互助委
员会的代表和居民协会,协商推行屋村管理计划。此外,自1997-98
年度起,他们均须为所管理的屋村拟备周年业务计划,因而在财政
预算管制方面担当更吃重的角色。
3非屋村管理职务包括处理公屋和居屋单位申请、管理商场、处理自
置居所贷款个案、寮屋管制和清拆、重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