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71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2月12日
总目150-政府总部:房屋局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房屋局开设下
述常额职位-
1个总工程师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92,650元至98,300元)
问题
在现有的编制下,房屋局需要增加首长级的人手支援
,以确保如期落实政府的建屋目标。
建议
2. 房屋局局长建议在房屋局开设一个总工程师常额职
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加强房屋局的人手,负责监
察房屋用地的供应和建屋量,并处理有关的问题。
理由
3. 政府把增加建屋量列为首要工作。行政长官在1997
年 10月8 日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宣布一项建屋目标,由
1999-2000年度起每年兴建不少于85 000个公营及私营
楼宇单位。按照目前情况估计,在 1997 - 98 年度至
2004-05年度的八年期间,我们将可兴建大约780 000
个单位。
4. 为确保达到建屋目标,政府已制定多项措施 ( 详见
下文各段 ) ,因而令房屋局在统筹和监察建屋工作方
面,担当更为重要的角色。
5.政府已通过一个载列超过900幅建屋用地的资料库,
称为「监察清单」,并已设立一套新的问责制度,以
监察这些用地的建屋情况。在新制度下,财政司司长
已委任 20 名来自三个部门 (房屋署、地政总署和拓展
署)的首长级人员为工程监督,亲自负责推展监察清单
內各项建屋计划。各工程监督须不断监察他们所负责
的建屋计划、每月检讨进度和透过电脑系统向房屋局
汇报进展情况。任何关乎建屋用地的问题,如未能在
地区或部门层面解决,工程监督便会提交房屋局处理
。如有需要,房屋局会将问题提交由房屋局局长领导
的房屋工程行动小组或由财政司司长领导的房屋用地
供应督导委员会处理。
6. 为物色更多用地以增加房屋供应量,房屋局已提出
多项研究,由规划署、拓展署、土木工程署和房屋署
负责进行。有关研究包括三项综合规划及发展研究、
两项工程可行性研究 ( 对象是全港发展策略检讨所确
定的策略性发展区 ) 和八项有关个别建屋用地的发展
研究。日后会有更多研究陆续进行。总括来说,这些
研究估计有助为超过70万人提供居所。房屋局的工程
计划管理部须密切监察各项研究工作,以便尽快就增
辟建屋用地作出切实的决定。
7. 房屋局负责策划和推行与房屋有关的基建工程。这
些工程已由 1996-97 年度的 40 项(总开支60亿元)增至
1997-98年度的 61 项(总开支超过140亿元)。房屋局需
要密切监察工程进度,并与工程办事处保持紧密联系
,以确保工程如期竣工。
8. 在新的建屋监察制度下,由房屋局局长领导的房屋
工程行动小组将会扮演更积极的角色。房屋工程行动
小组现时须监察所有建屋计划、建屋量不足,以及与
个别建屋用地有关的问题。此外,房屋工程行动小组
须向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所领导的批地委员会提交向
前推展的建屋用地需求计划。
工程计划管理部和拟设的总工程师职位
9. 房屋局于1994年11月18日成立,目前共设有五个部
。工程计划管理部由一名属政府工程师级别 ( 首长级
薪级第2点 )的首席助理局长掌管,而他则由一名总助
理局长(属总工程师级别)和两名助理局长 (属高级工程
师级别)辅助。工程计划管理部的工作是确保政府能够
落实所订定的建屋目标。因此,该部负责所有关于建
屋用地的规划和供应,以及相关基建工程计划的推行
。此外,该部亦负责向房屋工程行动小组提供行政与
技术支援。
10.工程计划管理部未有足够专业人手,以有效地执行
其职能。推行上文第 5 至 8 段所述经扩展的房屋计划
(例如推行新的建屋监察制度、增加建屋用地的数量、
发展研究、基建工程计划,以及房屋工程行动小组须
扮演更积极的角色等),将令人手不足的情况更加严重
。如不尽快增加工程计划管理部的人手,政府落实其
建屋目标的工作便会受到阻延。
11.工程计划管理部所负责与建屋有关的事务当中,大
部分均十分复杂,故须由该部的首席助理局长处理。
目前,该名首席助理局长的职务繁多,包括执行经扩
展的房屋工程行动小组的工作,以及出席城市规划委
员会及其属下委员会的会议。因此,有需要开设一个
首长级职位,由出任这个职位的人员协助首席助理局
长有效地处理工程计划管理部的新工作。我们建议开
设一个可由多类专业及技术人员出任的总工程师职位。
12.这项建议如获批准,新的总工程师会负责推行和管
理建屋用地电脑监察系统,并为房屋工程行动小组提
供技术支援。至于现有的总工程师,则会负责管理基
本工程储备基金项下与房屋有关的基建工程计划。这
两名总工程师均会参与处理重要的发展研究工作、统
筹各政府部门和发展商的工作,以及解决与房屋有关
的工程计划问题。首席助理局长、现有和建议的总工
程师的职责说明,以及建议的房屋局组织图,分别载
于
附件1至
附件4。
物色人手填补总工程师职位
13.建议的总工程师职位开设后,我们会从建筑师、土
力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和工程师职系物色适当人员填
补。
财政影响
14.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实施这项建议所需增加的年
薪开支为1,144,200元,而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
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则为2,059,356元。
15.此外,实施这项建议亦需开设三个非首长级职位,
分别是一个二级私人秘书职位和两个高级工程师职位
。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这些职位的年薪开支为
2,030,400元,而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则为3,751,644
元。我们会透过部门编制委员会的一般审理程序开设
上述职位。我们已在 1998-99 年度的预算草案內预留
足够款项,以支付这项建议和开设非首长级职位的开
支。
背景资料
16.行政长官于 1997 年 10 月 8 日的施政报告中宣布由
1999-2000年度起,每年兴建不少于85 000个公营和私
营楼宇单位的目标。为落实行政长官的目标,房屋局
已设立新的问责制度,以及监察和解决建屋问题的制
度。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7.公务员事务局考虑出任上述建议职位的人员所须肩
负的职务和职责后,认为该职位的职级和职系均属恰
当。开设一个可由多类专业及技术人员出任的职位,
可使在物色适合人选时能有较多的选择。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8.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表示,如开设上
述职位,建议的职级是恰当的。
房屋局
1998年1月
EC(97-98)71附件1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工程计划管理)
职责说明
职级:政府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2点)
职责:就下述职务向房屋局副局长(2)负责-
- 整理和更新建屋用地监察清单的资料,并监察
土地供应和建屋计划的实施,以落实公营和私
营房屋的建屋目标;
- 协调政府的工作,透过规划土地供应和基础设
施的发展 ( 包括研究可否把工务工程批予私人
发展商承办以提供房屋发展用地),确保提供足
够土地作公营和私营房屋发展用途;
- 规划及监察公营和私营房屋计划的发展,以便
及早发现供应可能出现延误或不足的情况,并
建议补救措施。
- 监察重要地区的发展研究的进度,并就有关建
屋的事宜,向各部门提供意见;
- 控制和监察动用拨款进行与房屋有关的工程计
划;
- 筹划和协调政府的工作,建立一个有关土地供
应和建屋的中央资料系统;
- 支援房屋工程行动小组的工作,定期检讨和监
察建屋计划的进度,以达致建屋目标;
- 支援房屋工程行动小组及由房屋局局长和规划
环境地政局局长组成的小组的工作,解决任何
可能令建屋计划出现延误的问题及利益冲突;
- 以官方成员身分出席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属下
委员会的会议;以及
- 监督工程计划管理部的工作。
EC(97-98)71附件2
房屋局总助理局长(1)
职责说明
职级:总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可由多类专业
及技术人员出任
职责:就下述职务向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 ( 工程计
划管理)负责-
- 更新建屋用地监察清单的资料,并监察土地供
应和建屋计划的实施,以落实公营和私营房屋
的建屋目标;
- 物色适合用地,以落实建屋目标;
- 监察建屋工程计划的进度;
- 协调各政府部门的工作,确保有足够的土地作
公营和私营房屋发展用途;
- 协调各政府部门和发展商的工作,以解决在建
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参与全港和地区发展研究,以及其他与房屋有
关的研究,并应用研究结果以加快建屋速度;
- 在监察建屋计划和解决与建屋计划有关的问题
方面,向房屋工程行动小组及由房屋局局长和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组成的小组提供技术支援
;以及
- 执行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 (工程计划管理) 不时
指派的职务。
EC(97-98)71附件3
房屋局总助理局长(2)
职责说明
职级:总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可由多类专业
及技术人员出任
职责:就下述职务向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 ( 工程计
划管理)负责-
- 确定和筹划足够的基建工程计划,以配合房屋
计划的需要;
- 监察与房屋有关的基建工程计划的进度;
- 协调各政府部门和发展商的工作,以解决与房
屋有关的基建问题;
- 参与全港和地区发展研究,以及其他与房屋有
关的研究,并应用研究结果以加快建屋速度;
- 协助控制和监察总目711「基本工程储备基金」
项下所预留资源的运用和所支付的费用,以进
行基建工程计划,推展房屋发展;
- 提供技术支援,协助建立一个中央电脑系统,
以监察建屋用地资料,并更新有关资料;
- 处理与建屋有关的法律草拟工作;以及
- 执行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 (工程计划管理)不时
指派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