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73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2月12日


总目168-香港天文台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保留香港天文台下
    述编外职位,为期一年,由1998年4月1日起生效 ─

    1个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长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2点)(110,000元至116,800元)
问题

我们需要保留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长编外职位。该职位将
于1998年3月31日到期撤销。

建议

2. 香港天文台台长建议保留助理台长编外职位多一年,
即由1998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以确保新香港国际
机场的气象设施能够顺利运作,并向新机场提供高效率
的服务,以及继续妥善规划和装置第二条跑道所需的气
象系统。

理由

3. 新香港国际机场定于1998年7月6日启用,第二条跑道
则会于1998年年底开始使用。我们需要首长级人员致力
参与工作,以确保启德机场的气象服务操作能顺利移至
新机场。再者,由于新机场和第二条跑道需要更多而更
精密的气象系统作支援,故我们必须确保这些系统有妥
善的规划,互相连接得当,并且运作顺利。

4.新机场的气象系统,大部分是操作人员首次使用的。
这些系统除互相紧密连接外,更与民航处和机场管理局
(下称「机管局」)的其他系统联系。我们正试用这些气
象系统,以确保系统运作能在新机场启用前准备妥当。
香港天文台台长认为气象系统在启用首年可能会出现意
想不到的衔接或技术问题,因此必须确保有关新设备运
作顺利。他需要一名助理台长继续在策略层面上解决所
有运作问题。这些工作要求有关人员对复杂的技术事宜
、航空安全和顾客的要求,以及气象系统对机场其他服
务提供者的影响等有深切的认识和了解。这名人员亦须
致力解决这些问题,其中涉及更改复杂的硬件、软件和
程序。此外,我们须对特别为新机场的环境设计的机场
多普勒天气雷达和业务风切变警告系统,进行较长期的
评估,并调校至切合赤𫚭角的环境,以符合航空交通管
制人员和机师的严格要求。这些工作需由一名首长级人
员亲自处理,以确保能妥善管理和顺利操作这些气象系
统;并保证使用者获得一流服务,在解决气象系统出现
的问题时,亦能尽量减少对其他机场服务的影响。

5. 此外,香港天文台正为新机场第二条跑道和后备空中
交通管制大楼增设气象设施。这些设施会在1998年年底
与2000年年初陆续启用。虽然我们已以编外形式提供专
业和技术人员,负责设置这些设施,但仍需要首长级人
员执行下列工作 ─

  1. 在政策层面上,与机管局、有关的决策局和部门
    协调,俾能及时提供气象设施和服务;以及

  2. 在运作层面上,管理有关专业人员和顾问的工作。
6. 由于珠江口附近的国际机场数目日增,而香港天文台
需要协调这些机场所提供的航空气象服务,上述工作因
而变得更加复杂。香港天文台与有关气象所和中国民用
航空总局辖下气象处的联系日益频密,这方面的工作须
由首长级人员处理。

7. 鉴于该名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长的职责、工作的范围和
复杂程度,所需的管理技巧和所须应付的庞大工作量,
我们建议保留该助理台长编外职位多一年,直至1999 年
3月31日为止。

8. 香港天文台的组织图和该助理台长编外职位的职责说
明分别载于附件1附件2

财政影响

9. 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实施上述建议所需增加的年薪
开支为1,360,800元,而有关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
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为2,357,532元。我们已在1998-99
年度的预算草案內预留足够款项,支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10. 我们会根据议定安排,从机管局收回这项建议所需
的费用,包括员工间接费用。

背景资料

11. 我们于1992年获准在前皇家香港天文台开设一个助
理台长编外职位,出任这个职位的人员负责制定有关
航空气象服务的政策和策略,并监察新机场气象设施
和服务的发展情况。该职位曾分别于1994和1996年两
度获准延长开设期,以应付工作上的需要。对上一次
的核准开设期是至1998年3月31日为止。

12.该助理台长负责新机场机场气象所的运作,并由58
名专业和技术人员,以及一系列特别设计的气象设备
提供辅助。这些约值 3亿8,000万元的设备包括机场多
普勒天气雷达、业务风切变警报系统、航空气象数据
处理系统、机场气象观测系统和各种数据处理与电讯
设备。前立法局财务委员会已于1996年6月批准拨款约
4,300万元,为定于1998年年底启用的第二条跑道和后
备空中交通管制大楼增设气象设施。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3.鉴于出任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长编外职位的人员须处
理的工作性质和须肩负的职责,公务员事务局认为保
留这个编外职位多一年是恰当的。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4.由于建议保留的助理台长职位属编外性质,如获准
保留,我们会按照议定程序,把保留职位事宜,向首
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报告。

经济局
1998年2月

EC(97-98)73附件2

职责说明

职级: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长

直属上司:香港天文台台长

1.全面监察和管理航空气象服务科。

2.就新香港国际机场气象设施和服务的运作、维修和发
展事宜,制定有关政策。

3.协调香港天文台为赤𫚭角机场所定的各项计划,以配
合机场管理局和其他政府部门的计划。

4.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內地其他机关协调,制定有关
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海外各航空气象部门交往的政策
,以及联络对等机构。

5.监察提供予民航处和新香港国际机场航空界的气象服
务,并联络对等机构。

6.掌握航空气象的最新发展,并执行世界气象组织和国
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标准和建议。

7.策划并协调各项技术计划,以便在第二条跑道和后备
空中交通管制大楼设置气象设施,以及不断改善新机场
的气象系统。

8.监察在第二条跑道和后备空中交通管制大楼设置气象
设施的工作。

9.督导参与香港天文台在赤𫚭角推行的各项计划的顾问
和物料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