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29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7年 10月22日
总目37-卫生署
分目003可收回的薪金及津贴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在1998-99年度的预算
草案內保留下述编外职位-
1个首席行政主任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1点)(92,650元至98,300元)
问题
香港戒毒会未能物色到合适人选,出任总干事的职
位。
建议
2.我们建议把一个首席行政主任编外职位再保留一
年(由1998年4月1日起计),以便继续借调一名首席行
政主任到香港戒毒会担任总干事一职。
理由
3.香港戒毒会在以往的招聘工作中均未能物色到适
当人选,出任总干事的职位。总干事须向香港戒毒
会执行委员会负责,就政策的制订、财政管制、运
作的协调和决策的推展,向执行委员会提供意见。
由于这个职位的职责范围广泛,任职总干事的人员
必须具备处理高层行政事务的多方面经验;卓越的
领导才能,以及积极进取的态度,以便有效地完成
各项服务指标。
4.我们上次曾于1996年11月请财务委员会批准,把该
首席行政主任编外职位再保留一年,即直至1998年3
月底,以便政府借调人员往香港戒毒会。其后,香
港戒毒会曾进行另一次公开招聘。鉴于以往进行招
聘时均定明具备戒毒和康复工作经验的人士会获优
先考虑,这可能限制了适合的人选数目,故香港戒
毒会在1996年12月进行招聘时遂取消这项优先考虑
条件。结果在申请期限于1997年1月3日结束时,共
有40名求职者应征该职位。初步选出其中五人参加
面试,但在甄选面试中各人均未能证明自己具备卓
越的行政/领导才能。
5.基于这个原因,以及过往的招聘工作均不成功,
保安局局长已于1997年7月委聘顾问进行一项独立研
究,目的是要确定多项事宜,其中包括香港戒毒会
的未来服务路向、精简该会管理架构的办法、总干
事在执行香港戒毒会的策略路向方面所需的主要才
能,以及填补总干事职位的最佳方法。
6.顾问研究将于本年內完成,而下一轮招聘工作须
考虑顾问的建议,故未能在现时的编外职位到期撤
销(即1998年4月1日)之前完成。因此,有需要保留这
个编外职位,以确保香港戒毒会能顺利运作。由于
总干事需要监察香港戒毒会辖下一所戒毒中心于1998
年年底前完成的迁建工程,故这个职位的延续性在
此时尤其重要。虽然这个编外职位的建议保留任期
为一年,倘若香港戒毒会在1998年招募得一名合适
人选,我们便会召回该名政府借调人员,而该职位
则会撤销。香港戒毒会的组织图载于附件1,其总
干事的职责说明,则载于附件2。
财政影响
7.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这个职位的年薪开支如下-
这项建议每年的开支总额(包括薪金和员工间接费用)
为1,935,720元。
8.我们会向香港戒毒会收回这项建议的全部开支,
包括员工间接费用。
背景资料
9.香港戒毒会于1982年成立时,未能从私人机构物
色到适合人选出任总干事一职。我们其后应香港戒
毒会的要求,借调一名职级属首席行政主任的公务
员以编外形式出任这个职位。多年以来,香港戒毒
会不断尝试招聘总干事,但始终不成功。因此,我
们必须按年保留这个编外职位。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0.公务员事务局支持上文第6段的建议,保留这个
编外职位,并在考虑过出任人员所须肩负的职务和
职责后,认为该职位的职系和职级安排均属恰当。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1.由于这个首席行政主任职位属编外性质,故如获
准保留,当按照议定程序,向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
件常务委员会报告。
保安局
1997年10月
EC(97-98)29附件2
香港戒毒会总干事
职责说明
- 就制订和实施戒毒治疗及康复政策事宜
,向香港戒毒会执行委员会提供辅助和
意见。
- 监察和检讨所有服务计划,并确保这些
计划在临床、财政和运作方面均具成效
。
- 管制来自政府资助金和慈善机构的拨款
,并制订有关的开支预算。
- 为香港戒毒会聘用、管理和培训所需人
手,包括医务、护理、社会工作和行政
人员,并策动他们工作。
- 确保香港戒毒会在执行职务方面,能够
实施适当的程序和行政安排,并获得所
需的设备和地方。
- 与卫生署、社会福利署、保安局禁毒处
,以及其他提供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的
非政府机构保持有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