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86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3月25日



总目122-香港警务处
分目001薪金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

  1. 修订初级警务人员职系的薪级,由1998年
    4月1日起生效,详情如下 ─

职级 薪级
(警务人员薪级)
现行薪点 建议薪点
警员 第1至13点
(14,240元至20,400元)
第1至14点
(14,240元至20,995元)
警长 第14至21点
(20,995元至25,480元)
第14至22点
(20,995元至26,135元)
警署警长 第21至28点
(25,480元至32,220元)
第21至29点
(25,480元至33,830元)

  1. 就此而把 1998-99 年度香港警务处常额编
    制內所有非首长级职位按薪级中点薪额估
    计的年薪值上限提高119,345,640元,即由
    8,859,120,000元增至8,978,465,640元。

问题

自上次在1992年检讨初级警务人员职系薪酬以来,初
级警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的复杂程度都有所改变,现
行的薪级未能充分反映这个情况。

建议

2.我们建议修订初级警务人员职系的薪级,把警员、
警长和警署警长的顶薪点提高一点,详情如下 -

职级 薪级
(警务人员薪级)
现行薪点 建议薪点
警员 第1至13点(1)
(14,240元至20,400元)
第1至14点(2)
(14,240元至20,995元)
警长 第14至21点
(20,995元至25,480元)
第14至22点
(20,995元至26,135元)
警署警长 第21至28点
(25,480元至32,220元)
第21至29点
(25,480元至33,830元)

注 ─

(1)不包括服务满18和25年而分别获得的第14和15点的长期服务增
薪点。

(2)不包括服务满18和25年而分别获得的第15和16点的长期服务增
薪点。

初级警务人员的现行和建议薪级详情载于附件1。我
们也建议把 1998-99 年度香港警务处按薪级中点薪额
估计的年薪总值上限提高 119,345,640 元,即由
8,859,120,000元增至 8,978,465,640 元,以包括因修订
薪级而需提高的警员职级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的年薪
值。

理由

3.警队有 90% 的人手属初级警务人员。他们是前线人
员,经常面对公认危险的情况并承受与警务工作有关
的压力。他们必须迅速适应工作环境上的改变,以便
在行动层面执行新的法例、政策和程序。自上次在
1992年检讨该职系的薪酬以来,初级警务人员的工作
范围、职责和工作的复杂程度都已显著增加。1997年
7 月,警务处处长向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提交一份详尽
的申述书,以初级警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的复杂程度
自1992年以来均有所改变为理由,要求检讨初级警务
人员的薪级。

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于 1997年8 月委聘顾问,就警队
所提交的申述书进行独立而客观的评估。顾问在1997
年10月中提交报告,所得结论是,虽然初级警务人员
的工作范围和复杂程度自1992年以来有所增加,但增
加幅度未足以构成有需要进行全面薪酬检讨。不过,
由于涉及的改变十分明显,且对所有初级警务人员均
有影响,故值得予以某种形式的承认。顾问所指的主
要事项包括初级警务人员对下述改变的积极回应:有
关服务质素和管理方式的新措施、各项新法例制定后
在工作程序上的变更、执行警务工作方面的改变 ( 例
如处理示威的管制方法 ) 、引入新科技带来的影响、
英军撤离后须肩负的新职责,以及他们在过渡期间的
工作表现。

5.顾问建议把警员的顶薪点提高一点;把警长和警署
警长的起薪点和顶薪点各提高一点;把目前服务满五
年的警员可获第四个跳薪点的安排提前一年;服务满
六年的警员如符合某些条件便可获得新设的第五个跳
薪点。顾问估计实施这些建议所需的每年经常费用约
为1亿5,800万元。有关报告的摘要载于附件2

6.在仔细研究有关报告后,我们同意顾问的意见,即
尽管现时并无充分理据支持须就初级警务人员的薪酬
进行全面检讨,但他们的工作范围和复杂程度确有所
增加,而对他们的技能和学识要求也相应提高。我们
亦同意顾问的观察结果,就是初级警务人员的职务和
职责在近年日益繁重,应加以承认。然而,我们并不
认为顾问的建议全部可取,尤须留意的是,现时警队
在招募或挽留初级警务人员方面并无困难。

7.考虑过各项有关因素后,我们建议把警员、警长和
警署警长的顶薪点提高一点。鉴于初级警务人员的工
作日趋复杂,职责亦越趋繁重,而维持他们的士气和
对工作的热诚也十分重要,故我们认为上述安排实属
恰当。实施有关建议可令三个职级的大部分初级警务
人员获得适量加薪。

财政影响

8.倘把警员的顶薪点提高一点,警员职级按薪级中点
薪额估计的年薪值便须由 204,840元提高至210,900 元
。不过,警长和警署警长两个职级按薪级中点薪额估
计的年薪值则仍维持不变,即分别为 282,120 元和
351,360元。1998-99年度在总目122「香港警务处」项
下实施上述建议所需增加的年薪值,按薪级中点薪额
估计,合共为119,345,640元。

9.实施这项建议,估计全年所需的经常开支为9,850万
元,其中约有7,000万元的经常开支会由警务处处长透
过警队推行促进效率措施省回的款项支付。至于1998-
99年度的不足之数,我们会根据获转授的权力,提供
所需的追加拨款。

背景资料

10.自小贩管理队于1993年成立以来,员佐级协会 ( 下
称「协会」)已再三要求当局检讨初级警务人员的薪级
。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下称「纪常会
」)和政府曾考虑多份有关薪酬检讨的申述书,但由于
未能提出充分理据支持,故均遭否决。

11. 1997年4 月,协会向前总督请愿,要求设立独立的
调查委员会,研究他们的薪酬检讨要求。政府虽然于
1997 年 6月否决设立调查委员会的要求,但答允研究
初级警务人员不满的原因。 1997年7 月,警务处处长
提交新的薪酬检讨建议,强调初级警务人员的职责和
工作的复杂程度自上次在1992年检讨薪酬以来均有所
转变。 1997年8 月,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委聘顾问对上
述建议进行独立评估。顾问曾进行广泛的工作视察,
并与警队管理层和前线警务人员面谈,其后于1997年
10月提交报告。

12.在1998年2月10日的会议上,行政会议通过上文第2
段的建议。我们亦于1998年2月23日向临时立法会公务
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简报有关建议。

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3. 纪常会认为应采纳上文第2段的建议。



保安局
1998年3月



EC(97-98)86附件1

初级警务人员的建议修订薪级


现行薪点建议薪点
警员 警务人员薪级
第1至13点
(14,240元至20,400元)
警务人员薪级
第1至14点
(14,240元至20,995元)
警长 警务人员薪级
第14至21点
(20,995元至25,480元)
警务人员薪级
第14至22点
(20,995元至26,135元)
警署警长 警务人员薪级
第21至28点
(25,480元至32,220元)
警务人员薪级
第21至29点
(25,480元至33,830元)



#注:目前定在第14和15点的警员长期服务增薪点会相应调高至
第15和16点。



警务人员薪级表

支薪点薪值(元)支薪点薪值(元)
29 33,830 13 20,400
28 32,220 12 19,825
27 30,610 11 19,340
26 29,280 10 18,690
25 28,405 9 18,130
24 27,570 8 17,575
23 26,745 7 17,070
22 26,135 6 16,550
21 25,480 5 16,065
20 24,810 4 15,595
19 24,180 3 15,120
18 23,510 2 14,670
17 22,850 1 14,240
16 22,220
15 21,610
14 20,995


EC(97-98)86附件2


报告摘要
检讨初级警务人员薪酬及服务条件顾问报告


职权范围

    顾问研究的职权范围如下-

    研究警务处处长支持检讨初级警务人员薪级的申
    述书,并就下列事项向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提供意
    见-

  1. 是否有充分理由要求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
    条件常务委员会(纪常会)检讨初级警务人
    员的薪酬和服务条件;以及

  2. 建议有何措施可解决初级警务人员对薪酬
    和服务条件所关注的问题。

背景

2. 导致进行今次研究的背景如下-

1993年7月16日,财务委员会批准以重组一般事务
队的方式设立一个新的小贩管理主任职系;

1996年4月30日,员佐级协会 (协会) 在警队管理层
支持下,向纪常会提交申述书,要求按照初级警务
人员与小贩管理主任职系两者之间的比较,进行薪
酬检讨。在申述书內,协会把影响两个职系的工作
因素作一比较,认为初级警务人员的薪酬并未订在
正确的水平,因为小贩管理主任职系的顶薪点比初
级警务人员的顶薪点每月多5,680元 ( 1996年4月1日
的情况);

当局对协会的检讨薪酬要求,不表支持,原因如下:

(i)整体工作性质、入职资格等并无重大改变;

(ii)警队员佐级职系并无招聘或挽留人手的问题;

(iii)基于与非纪律部队的薪酬对比关系而要求进行薪
酬检讨,并无充分理由支持;

(iv)小贩管理主任职系的五级结构,不可以完全与初
级警务人员的三级结构互相比较;

(v)如果比较两个职系的基本招聘职级,初级警务人
员的薪级比小贩管理主任职系同等职级还要优厚;

(vi)在五年的服务期內,初级警务人员除正常的按年
增薪外还享有四个跳薪点;以及

(vii)与文职职系及其他纪律部队同级的人员比较,初
级警务人员已享有较佳的晋升机会和有关福利。

1996年10月22日,纪常会向前总督提出否决为初级
警务人员进行薪酬检讨的意见,原因是上次的薪酬
检讨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当时,公众人士十分担
忧治安情况,以致警队面对的招聘和挽留人手问题
更趋严重,但初级警务人员的招聘和挽留人手问题
已不再存在,而协会要求进行薪酬检讨一事如果获
通过,将会对其他纪律部队及整个公务员队伍有深
远影响;

纪常会的意见在 1997年1月16 日的警察评议会会议
上转达协会。协会不接纳纪常会的建议,并要求把
事件提交前总督,由总督考虑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检讨初级警务人员的薪级;

1997年4月30日,警务处处长把协会要求成立独立
调查委员会审议初级警务人员薪级的上诉书呈交前
总督;

1997年 6月16 日,前总督否决协会成立调查委员会
的要求,但指示公务员事务司 ( 现称公务员事务局
局长 ) 和警队管理层调查提交上诉书的起因,以及
研究有何措施可解决协会所关注的问题;以及

1997年7月10日,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与协会的执行
委员会会面。会议的结果是,警队管理层在1997年
7 月 31日把一份申述书呈交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列
出自初级警务人员的薪酬上次进行检讨后,警队的
职责在过去五年(即1992至1997年)有何改变和发
展,以及这些改变如何影响初级警务人员的工作。

检讨前先对两个相关问题进行的探讨

3.进行检讨前,顾问探讨了两个相关的问题:(a)要求
把初级警务人员薪级与小贩管理主任职系薪级互相比
较的问题;以及(b)要求检讨初级警务人员薪酬和服务
条件的问题。

(a)与小贩管理主任职系的薪酬比较

4.是项探讨再次证实,不能把初级警务人员和小贩管
理主任职系的薪酬作比较。顾问留意到,对于大多数
初级警务人员,与小贩管理主任职系薪酬的比较,在
他们心目中仍然是问题所在,故建议应向他们转达下
列资料,纠正任何错误的讯息-

初级警务人员应明白一个事实,就是根据现有原
则和惯例,与小贩管理主任职系进行薪酬比较,
机会微乎其微;

拣选不同类别的某一职系作为比较对象,是不合
逻辑的;

小贩管理工作公认是令人厌恶的,而警队的工作
则多元化、充满挑战和饶有意义。申请转职加入
小贩管理主任职系的警员为数甚少,便是很好的
证明;

小贩管理主任职系是经过三年仔细考虑和彻底研
究才设立。当局应让初级警务人员 ( 特别是近年
才加入警队者 ) 认识小贩管理组织的情况和发展
历史;

当日厘定小贩管理主任职系的薪级时,由于要使
在职人员的实收薪金维持不变,因此实在沒有多
大作出改变的余地;

直至1992年3月31日,一般事务队巡察员(重组后
属小贩管理主任职系第三级,即高级小贩管理主
任 ) 的薪酬,即使不把特别津贴计算在內,也与
警长的薪酬相若;

最初建议的结构,是由两个分开的职系组成,包
括一个「按职责分级」的三级员佐级职系,以及
一个在该职系之上的「主任级」职系。更改现有
首席小贩管理主任职级或首席小贩管理主任连同
总小贩管理主任职级的名称,是可以考虑的;

根据现有的小贩管理职务结构,首席小贩管理主
任为地区指挥官,负责全面指挥地区所有更次和
小队的成员,以及须向高级卫生督察汇报小贩管
理事宜并在处理小贩管理事宜方面担任高级卫生
督察的代表;总小贩管理主任为更次指挥官,负
责每更內所有小队的调配和行动;高级小贩管理
主任为小队指挥官,负责管理两个支队;小贩管
理主任为支队指挥官,负责监督五名助理小贩管
理主任及数名工人和司机;助理小贩管理主任则
为基层行动的主任级人员;

鉴于小贩管理行动涉及很多维持治安措施,例如
控制人群、逮捕小贩和检取物品,新设的小贩管
理主任职系最初的一个人手方案是聘用由警队借
调过来的人员。不过,这个建议首先遭警队反对
,继而证实不可行;

员工以指称另一职系有「缺点」的方式而要求提
高薪酬,既有歪常理,又不合逻辑,因为即使他
们的要求获接纳,结果亦只是该另一职系减薪而
不是他们的职系加薪;以及

由于职系的薪酬结构是根据一个标准的「由下而
上」程序制定,比较两个职系的薪级时,亦应采
用同一次序。

(b)初级警务人员的薪酬检讨

5.检讨前进行的探讨得出的结论是,为初级警务人员
进行薪酬检讨,不论是透过全面检讨纪律部队所有职
系的薪级进行,还是单独为他们特别进行薪酬检讨,
在现阶段都无必要。

6.顾问列举了自1979年以来进行的全面薪酬检讨(即公
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 (薪常会)在1979年进
行的「公务员薪俸结构检讨」;凌卫理委员会在1988
年就纪律部队薪酬及服务条件进行的检讨;薪常会在
1989年进行的「公务员薪俸结构检讨」;以及纪常会
在1989至1991年期间,就纪律部队薪酬及服务条件进
行的检讨 ) ,并作出以下结论:鉴于目前的社会、经
济和政治环境及其他情况,在现阶段进行全面检讨,
并无迫切需要或足够理由,而由于全面检讨涉及的范
围广泛、细节繁多,故由进行策划、筹备至完成有关
工作,需时甚久。此外,透过全面检讨纪律部队的薪
酬来检讨初级警务人员的薪酬,未必符合有关人员的
最佳利益,原因如下:(i)用来厘定纪律部队员佐级薪
酬的17个因素,目前是否全部仍然适用,或适用程度
是否无变,均值得商榷;(ii)初级警务人员在 1990年9
月因为私人机构的基准薪酬有变而获得的薪酬改善 (
生效日期追溯至1989年10月1日),现在是否仍然完全
合理,亦属疑问;(iii) 初级警务人员的薪酬曾在 1992
年获得改善 ( 特别由于当时招聘和挽留人手均有困难
,警员在入职后首两年获得两个额外跳薪点 ),但在
目前招聘和挽留人手都沒有困难,以及治安已改善的
情况下,这项薪酬调整是否完全合理,仍有待研究;
以及 (iv) 由于新应征者及入职者须具备的学历有所改
变,招聘职级应否如一般公务员一样只有两个入职薪
点而非警员职级现时享有的三个薪点这一问题,亦要
旧事重提。

7.至于特别为初级警务人员进行独立的薪酬检讨一事
,所得结论是,说服纪常会在现阶段特别为初级警务
人员的薪酬及服务条件进行独立的薪酬检讨,并无足
够理由。作出这个结论时,已顾及下列各 点-

薪常会和纪常会均认为,除非某些职系因为受到
特别的情况影响而出现特别问题,否则暂时不应
进行任何薪酬检讨;

警队的员佐级职系并无特别的招聘和挽留人手问
题;以及

在目前情况下单独为初级警务人员进行薪酬检讨
,会对其他纪律部队带来深远影响。

另一方案

8.由于全面检讨薪酬的可能性短期內仍然渺茫,加上
特别为初级警务人员进行薪酬检讨的理由并不充分,
因此,顾问提出了另一个方案,就是考虑采取甚么措
施以解决初级警务人员对薪酬所关注的问题。根据这
个方案,警队自1992年至1997年在管理和职责方面足
以影响初级警务人员的种种发展和改变,均根据现行
的薪酬原则和惯例仔细调查和评估,以决定应提出甚
么建议,从而解决初级警务人员所关注的问题。在制
定有关建议时,顾问认为应适当地顾及现行的薪酬原
则和惯例、初级警务人员的薪酬结构和职系架构,以
及对其他纪律部队可能产生的影响。

薪酬原则和工作因素

9. 顾问亦留意到,政府的薪酬原则如下:

    「提供足够的薪酬去吸引、挽留及激励合适的人
    才,为市民提供有效能和有效率的服务。这个薪
    酬应是公务员本身和他们所服务的市民都认为是
    公平的,而与私人机构薪酬保持大致相若的原则
    ,是评定公务员的薪酬公平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
    。」

10.顾问留意到,纪常会在1990年检讨和厘定纪律部队
员佐级的薪酬时,是以17个工作因素为依据,包括资
历、技能和知识、体格要求、个人须肩负的责任、工
作范围和复杂程度、采取行动的酌情权/自由、压力
、辛劳程度、危险程度、纪律、自由受到限制、社交
隔离情况、工作时数、须随时奉召出动、轮班模式、
所费心力的程度,以及前途问题。

有关警队申述书的分析

11.详细审阅警队所提交的申述书是这项检讨的主要工
作。顾问已审慎研究申述书载列的所有项目和因素。
分析结果夹附于报告內,其中一些重点现列述如下-

  1. 资历水平

    过去多年,资历较佳的人员不断增加:1996-97
    年度,在新入职的人员中,有47%在中学会考中
    取得五科E级或以上,而1993-94年度的百分比仅
    为25%。

  2. 技能和知识

    显示初级警务人员的技能和知识有所扩增的例子
    如下-

    所有警员须使用更大火力的枪械,而女性初
    级警务人员亦要佩带枪械;

    使用资讯科技的机会增加;

    须使用现代化的设备;

    须具备更多辅助军事知识和技能;

    须接受警察训练学校和警察机动部队的加强
    训练和其他专门战术训练,学习额外的技能
    和知识;

    须对现今复杂的罪案现场和新的犯罪趋势有
    深入认识,以对付各种犯罪活动;

    须认识新法例、警队新订的程序和处理事件
    的新技巧;以及

    须增加管理、人际关系和改善工作表现等方
    面的知识和技能,以配合警队的服务质素策
    略和有所改变的服务文化。

  3. 工作范围和复杂程度

    显示工作范围和复杂程度有所扩增的例子如下-

    新订的管理措施;

    新法例的影响;

    因英军撤走而要额外承担的职责;

    近年各项发展和改变所带来的额外职责;

    动员警队中志愿和兼职人员参与特别职务的
    机会有所增加;以及

    各项新工作,包括保护证人、保护儿童和处
    理家庭暴力,以及酒后驾驶的执法行动等。

  4. 压力

    初级警务人员工作压力日益沉重的例子如下-

    要佩带枪械;

    担忧执行职务时会发生危险;

    值勤时须时刻保持警觉;

    容易被市民投诉;

    须适应各种改变,例如管理改革。

  5. 训练

    由于当局改善训练计划和开办新课程,警察训练
    学校和警察机动部队的课程范围扩大,训练期亦
    已延长。当局并在不同的警务工作范畴,例如刑
    事部、水警、交通等,提供额外的专门训练。

  6. 效率和成效

    警队的效率和成效均见改善,这一点可见于罪案
    数字持续下降、非法入境者人数减少、政权交接
    期间过渡顺利、交接仪式和国际货币基金/世界
    银行会议举行期间警队表现出色、警队的公众形
    象大有改善,以及投诉警察个案减少等。

研究结果摘要

12. 检讨结果如下:

初级警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和复杂程度普遍扩增;

初级警务人员为有效执行职务所须具备的技能和
知识,在范围和水平方面都扩增;

初级警务人员的角色扩增;以及

初级警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成效均有改善。

总括而言,上述改变虽然难以直接量度和量化,但可
透过有形和无形的指标显示出来。

13.顾问认为,初级警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和复杂程度、
技能和知识及效率和成效的扩增是独特的,而这些扩
增一并造成的影响,应该以某些形式加以承认。

其他考虑因素和观察结果

14.在建议采取有关措施以解决初级警务人员对薪酬和
服务条件所关注的问题时,顾问已考虑下列因素-

建议采取有关措施,用意在于承认初级警务人员
在职责方面的改变;

相对于薪酬原则、目前的就业市场,以及初级警
务人员现有的薪级已较其他同级人员优厚的事实
,作出的调整应符合比例;

一般而言,服务满四年左右的警员,应已接受足
够的训练,能以相当的经验、自信和独立性在特
殊范畴执行职务;

初级警务人员过去十年的整体薪酬增幅,大致上
可与其他纪律部队同级人员看齐;

警员较其他纪律部队同级人员高出的薪酬,在他
们完成警察训练学校的训练后迅速增加,并在他
们入职后第四年达到高峰,但在第四年后却逐渐
减慢,到第六或七年后当警员达到顶薪点时便稳
定下来;

与其他纪律部队或文职职系的同级人员比较,警
员服务满两年的薪酬高得多;

警员在入职后第六至八年达到顶薪点,其后一般
会在顶薪点停留多年,因为他们平均要服务满
12.9年才有机会晋升警长职级。现时有62%的警
员、56%的警长和58%的警署警长已达顶薪点;

协会和其总区/区委员会,主要由警长或警署警
长代表;以及

当局对多项改善初级警务人员薪酬和服务条件的
措施,均表支持,但若干旨在改善警佐薪酬结构
的建议已因为缺乏协会的支持而放弃。

建议

15.建议作出的调整如下-

(a)薪级

改为
警员 警务人员薪级
第1至13点
(14,240元至20,400元)
警务人员薪级
第1至14点
(14,240元至20,995元)
警员
(超过18年
年资)
警务人员薪级
第14点
(20,995元)
警务人员薪级
第15点
(21,610元)
警员
(超过25年
年资)
警务人员薪级
第15点
(21,610元)
警务人员薪级
第16点
(22,220元)
警长 警务人员薪级
第14至21点
(20,995元至25,480元)
警务人员薪级
第15至22点
(21,610元至26,135元)
警署警长 警务人员薪级
第21至28点
(25,480元至32,220元)
警务人员薪级
第22至29点
(26,135元至33,830元)

(b)跳薪点

  1. 建议把目前服务满五年的警员可获第四个跳薪
    点的安排提前一年,以便给予有上进心的警员
    更多适时的鼓励,让他们早点自我改进;以及

  2. 建议服务满六年的警员可获得新设的第五个跳
    薪点 ( 资格准则建议由警队管理层在咨询当局
    后制定 ) 。增设跳薪点,是承认具备一定经验
    的警员所须履行的职责较前繁重。这样做,可
    一面激励警员不断提升技能和知识,一面奖励
    长期表现优异的警员。其中一项拟设条件,是
    警员除要有六年年资和在过去三年有良好工作
    表现纪录外,还必须曾就警务工作的特别范畴
    接受至少一项额外训练。

16.建议初级警务人员的起薪点应维持不变,但由于第
四个跳薪点提前一年发放,或增设第五个跳薪点,或
顶薪点提高,年青警员仍可期望薪酬会在中期內有改
善。

17.各项建议所带来的即时影响包括:(i)75%的在职警
员会因为薪级调整或跳薪点修订而受惠;(ii)所有警长
的薪级均提高一点;以及(iii)所有警署警长的薪级亦提
高一点。

财政影响

18.实施建议的首年最高实际开支总额估计为1亿5,800
万元,而所需增加的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的年薪值为
每年1亿7,140万元。

结论

19.检讨所得的结论是,社会发展一日千里,公务员的
职责必然出现变化,以配合情况、需求和市民的期望
等三方面的转变。警队也不例外。这些转变对初级警
务人员的影响虽然并不异乎寻常,但却广泛而全面,
而对于一个纪律部队的「员佐级职系」,这些转变整
体上相当显著,因此,在顾及现行的原则和惯例,以
及当前的情况下,顾问建议作出一些适度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