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临立会PWSC86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F/2/2

临时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辖下的
工务小组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1998年3月25日(星期三)
时 间:上午9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出席委员:

何世柱议员(主席)
何锺泰议员(副主席)
王绍尔议员
何承天议员
杜叶锡恩议员
胡经昌议员
梁刘柔芬议员
莫应帆议员
陈鉴林议员
刘健仪议员
简福饴议员
顏锦全议员

缺席委员:

吴清辉议员
李家祥议员
李鹏飞议员
张汉忠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梁智鸿议员
陈婉娴议员
程介南议员
冯检基议员
杨孝华议员
刘皇发议员
邓兆棠议员
霍震霆议员
罗祥国议员
谭耀宗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刘嫣华女士
库务局副局长(3)

刘励超先生
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

孔郭惠清女士
工务局副局长(计划及资源)

司徒高义先生
环境保护署署长

许雅达先生
库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工务)

刘正光先生
路政署署长

陈洪杰先生
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

蔡新荣先生
路政署助理署长(主要工程)

谭澄邦先生
运输署政府工程师(港口及机场发展)

李美嫦女士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1)

高文辉先生
建筑署总技术顾问

陈积志先生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副秘书长(1)

列席秘书:

甘伍丽文女士
总主任(1)5

列席职员:

吴文华女士
助理秘书长1

薛凤鸣女士
高级主任(1)8


工务计划

提升工程计划为甲级

总目706 ─ 公路

PWSC(97-98)143 582TH 中九龙干线 ─ 顾问设计费及
地盘勘测工作


主席告知议员,当局在小组委员会1998年2月17日上
次会议上撤回此建议,并随后在交通事务委员会及规
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一个联席会议上进行咨询后
,把此建议重新提交小组委员会研究。

2.议员同意当局应及早采取行动,以解决东西九龙之
间的各项交通问题;该等问题突出中九龙干线在策略
上的重要性。在工务小组委员会上次的会议及与事务
委员会随后举行的联席会议上,虽然政府当局已解释
提供双线三程的中九龙干线的技术困难及成本影响,
部分议员仍对建议的双程双线方案持保留态度。他们
担忧双程双线的中九龙干线在通车时,其容量会不足
以应付当时的交通需求。鉴于九龙半岛的持续发展,
他们认为日后很难有机会进一步扩阔中九龙干线,或
建造另一条贯通东西九龙交通的主干道路。他们亦关
注到有关的建造工程在2003年年底才动工,并在2007
年年底前完成,工程计划需时甚长。议员询问,当局
可否提前进行工程,使工程计划可早日完成。

3.就一位议员有关两个事务委员会讨论结果的提问,
联席事务委员会 1998年3月13 日会议的主席刘健仪议
员汇报,当局向与会人士简介中九龙干线各个双程三
线方案的技术问题及成本影响。会上并无就该建议进
行任何表决。虽有大部分议员接纳或不反对此项建议
,亦有少数议员持保留态度。

4.关于工程计划的时间表,路政署署长及运输局首席
助理局长(5)表示,当局打算在1998年 5月批出详细设
计的顾问合约,并在1999年年底在宪报上就有关道路
计划刊登通告。建造工程订于2003年年底展开,以便
有充分时间处理道路计划刊宪后所接获的反对意见、
拆卸受影响的楼宇及安置/重配地方予受影响的居民
。他们表示目前的时间表属保守估计。倘道路计划在
宪报上刊登法定通告后并无出现其他复杂情况,推行
时间或可提早约一年。他们向议员保证,当局会采取
措施加快工程计划,例如分阶段建造干线,并在完成
某些路段所需的收地及安置/重配工作后,立即在那
些路段展开工程。当局的目标是尽快完成工程计划。

5.关于中九龙干线双程三线方案的技术困难及成本影
响,路政署署长表示,这些方案在技术上虽可行,但
会带来各项重要问题。就双程三线明挖回填式隧道方
案而言,主要的问题在于对东面多幢住宅楼宇的影响
,有关的拆卸及安置费用约需60亿元。这会是双程双
线中九龙干线工程预算费的两倍。至于双程三线深层
隧道方案,隧道的內底需要在地面以下约70米,以避
免对楼宇产生影响。虽然在道路网西面所作出的必要
更改不会是不可克服的问题,但隧道的东面入口在技
术上不可能在理想的位置,与九龙东南部发展区的拟
建道路网连接。车辆因此需要行驶一段很长的距离才
接驳到九龙东南部发展区的道路网。除了约40亿元的
额外工程费用外,隧道入口至九龙东南部发展区道路
网的连接路会占用九龙东南部发展区预留作其他发展
用途的大部分土地。

6.至于双程三线中层隧道方案,运输署政府工程师(港
口及机场发展 ) 解释,这个方案的主要问题是对土瓜
湾区住宅楼宇的重大影响。隧道的內底会在地面以下
约50米,而这个深度兴建一条隧道,必须在施工期间
进行主要的巩固工程,沿隧道路线加强该一带楼宇的
地基。

7.路政署助理署长补充,在接近地面及中层深度的方
案中,隧道的阔度均受到地面以上楼宇位置的限制,
并由于此项限制,当局提出双程双线的方案。若要避
免对楼宇构成影响,隧道将需要建于深层的地底,但
该深层隧道不可能在理想的位置与地面的道路网连接
。至于当局因何为中九龙干线采用接近地面深度而非
中层深度隧道方案的问题,他解释,本地专家和承造
商对于兴建接近地面深度的隧道掌握较佳的技术,该
种技术已在多项工程计划中应用,例如地下铁路的该
等工程。此外,由于中层深度方案的隧道会仍在混合
地层中,以及隧道深度的沉降层有所增加,对楼宇的
地基会有较严重的影响,在施工期间和完工后可能导
致行人路及楼宇下陷,因而会涉及高度风险。

8.议员从路政署署长处获悉在中九龙干线以外,日后
仍会有其他贯通东西九龙的道路计划,他们询问有关
的详情。运输署政府工程师表示,当局会在预计于
1999年 3 月完成的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中考虑可否兴
建一条南面的连接路,经梳士巴利道连接西九龙和九
龙东南部。路政署助理署长补充,政府当局会继续研
究能否进一步改善贯通九龙东西交通的现有道路。这
些道路的容车量目前受到沿街通路和灯号控制路口的
限制。至于当局有否兴建连接东西九龙的铁路计划,
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表示,这个问题会在进行第二
次铁路发展策略研究时考虑。政府的政策是发展可有
效地衔接铁路及公路的运输基础设施。

9.一位议员促请政府当局考虑到双程双线的中九龙干
线在建成时或不足以应付交通需求的问题,并加快东
九龙铁路线的研究工作。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在回
应时表示,当局是根据可用的规划数据,为应付直至
2011年的交通需求而规划中九龙干线。第三次整体运
输研究会涵盖至2016年为止的运输规划。

10.一位议员指出,土瓜湾及红磡区的进一步发展会导
致交通流量增加,他询问,拟议的顾问研究会否考虑
把中九龙干线连接这些地区的道路网。他认为,把分
支线并入中九龙干线的路线,而非进行新的道路计划
以应付不断增加的交通量,在时间和成本上或会更有
效益。路政署署长表示,由于干线的隧道式设计,增
建分支线会有重大的技术困难。此外,当局将需清拆
更多现有楼宇才能提供该等分支线。运输局首席助理
局长(5)补充,当局兴建中九龙干线的目的,是为了直
接贯通东西九龙的交通。若在此干线增建分支线,便
不能达到此一目的。他证实,当局会在第三次整体运
输研究及其他地区性的运输研究中,考虑是否需要新
的策略性道路计划,以应付中九龙的日后发展所导致
的交通量增加。他向议员保证,政府当局会密切监察
中九龙的交通需求,并制定相应的短期及长期交通措
施。

11.关于兴建中九龙干线所采用的明挖回填式技术,议
员关注在施工期间对交通的影响。路政署助理署长表
示,那些会有最大困难的路段,是西面橫过弥敦道、
漆咸道北及东面橫过马头围道的那些路段。为尽量减
少对交通的影响,兴建工程会分段进行,而在任何时
间最多只会封闭一条行车线。弥敦道及加士居道交界
的现有的空地会作为临时的交通改道。拟议的顾问研
究亦会包括一个在施工各个阶段有关交通管理措施的
详细规划。一位议员关注到分段施工或会令工程进一
步延误,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在回应时表示,根据
当局的初步评估,现行的工程时间表已顾及进行交通
及环境影响消减措施的需要。

12.鉴于议员对工程计划的进度及施工期间的交通影响
表示关注,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就这些方面向有关的事
务委员会定期提供最新资料,政府当局答允此项要求。

13.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修订以资助金进行的工程计划的范围/更改其承担额

总目708 ─ 非经常资助金及主要系统设备


PWSC(97-98)14422EF 崇基学院教学大楼重建计划
第V期

24EF 崇基学院新教学大楼扩建工程

14.一位议员提到文件的附件,并询问各项费用的通胀
调整水平因何会有差异。他认为文件未有就工程预算
费的增加建议提供足够的资料,例如投标的时间及有
关的价格指数。

15.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解释,通胀调整出现差异,主要
是由于投标时间不同和应用不同的价格指数。工程计
划24EF「A」阶段的工程在1995年年底投标并业已完
成,而「B」阶段的工程则仅在 1997年年底投标。此
外,在计算建筑工程和屋宇装备工程的预计价格升幅
时,应用了不同的投标价格指数。由于在过去数年,
建筑工程的实际投标价格较屋宇装备工程的投标价有
较大的增幅,当局应用了较高的投标价格指数来预计
建筑工程项目的价格升幅。就家具和设备而言,目前
并无投标价格指数。建筑署已就有关的个别工程计划
评估此项费用的拟议升幅,并认为建议的升幅属合理。

16.至于工程计划22EF的家具和设备的预算费大幅上升
63.38%的问题,建筑署总技术顾问表示,由于有关的
家具和设备仍未购置,预算费仅属估计;而工程计划
24EF「A」阶段的家具和设备大部分则业已购置,因
此预计的升幅为较低的17.49%。这说明该项差异部分
是由于投标时间相距两年所致。

17.应主席的要求,建筑署总技术顾问答允提供有关工
程计划各项费用的通胀调整差异的进一步详情。

18. 此项目在席上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9.主席多谢议员在小组委员会会议上的积极参与,并
多谢政府当局对议员的关注事项作出回应。库务局副
局长亦多谢主席和议员就工务计划建议进行的商议工
作及提出宝贵意见。

20. 小组委员会会议于上午10时3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