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PWSC(97-98)144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3月25日
总目708-非经常资助金及主要系统设备
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22EF-崇基学院教学大楼重建计划第V期
24EF-崇基学院新教学大楼扩建工程
- 把22EF号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提高
58,040,000元,即由90,460,000元增至
148,500,000元,以及把24EF号工程计
划的核准预算费提高 31,261,000 元,
即由72,973,000元增至 104,234,000 元
,(上述费用均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以及
- 通过下文第3段所载的建议,把24EF号
工程计划分为「A」、「B」两个阶段
,以及把 24EF 号工程计划的「B」阶
段计划与 22EF号工程计划合并,作为
单一的发展项目。
问题
22EF和24EF两项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不足以支付工
程计划下的工程费用。
建议
2.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下称「教资会」)秘书长在
征询作为教资会技术顾问的建筑署署长的意见后,应
香港中文大学(下称「中大」)的要求,建议把22EF
号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提高58,040,000元,即由
90,460,000元增至148,500,000元,以及把 24EF号工程
计划的核准预算费提高31,261,000元,即由72,973,000
元增至104,234,000元, ( 上述费用均按付款当日价格
计算)。这项建议获教育统筹局局长支持。
3.教资会秘书长并在建筑署署长与教育统筹局局长的
支持下,建议通过把24EF号工程计划分为「A」、「
B」两个阶段,分别提供约 1 400平方米和4 100平方
米净面积的地方,以及把24EF号工程计划的「B」阶
段计划与 22EF 号工程计划合并,作为单一的发展项
目。这样的安排既沒有改变总共可提供的可用地方,
也沒有改变两项工程计划的目的。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4.22EF号工程计划是中大崇基学院教学大楼第V期重
建计划。这期重建计划原拟兴建一幢13层高的大楼,
提供 6 000 平方米可用净面积的地方,作演讲堂、课
室和办公室用途。
5.24EF号工程计划下的工程,是崇基学院新教学大楼
扩建部分的建造工程,原拟提供 5 500 平方米可用净
面积的地方,供中大部分非理科学系使用和设置这些
学系共用的教学设施。
6.24EF号工程计划的「B」阶段计划与22EF号工程计
划合并后的工程计划范围,现包括兴建一幢12层高的
主座大楼和一幢 6 层高的行政大楼,行政大楼的部分
建造费用 (两层的费用) 由私人资助。至于以公帑进行
的部分工程计划,会提供 10 100平方米可用面积的地
方,作演讲堂、课室和办公室用途。24EF号工程计划
的「A」阶段计划则会提供余下1 400平方米的地方,
作课室和学生共用设施用途。
理由
7.24EF和22EF两项工程计划现时的预算费分别为
72,973,000元(按1991年3月价格计算)和90,460,000元(按
1992年6 月价格计算 ),是先后于 1992年3 月和1993年
5月获财务委员会批准。中大以核准的拨款,完成两项
工程计划的拆卸、地盘平整和地基工程。
8.由于受到有关土地的限制,另外为了加快提供核准
辟设的地方,以及改善总纲规划,使空间设计更理想
和重建/扩建的设施与现时的环境更为配合,中大建
议把 24EF 号工程计划分为「A」、「B」两个阶段,
分别提供约1 400平方米和 4 100 平方米净面积的地方
,另外把「B」阶段的工程并入 22EF号工程计划內,
合共提供10 100平方米净面积的地方,继而根据这样
的安排进行详细设计和建造工程。把两项工程计划下
的有关工程合并,不会影响两项工程计划所提供的可
用地方,也不会改变拟议工程计划的目的和性质。
9.尽管22EF和24EF两项工程计划下有某些工程合并,
然而两项工程计划仍然会有各自的独立帐目,以维持
有效的财政管制。有关费用是按所提供地方的面积来
分摊,但个别工程计划下一些本身独有的项目所需的
费用则除外。从建筑署署长建议中大接纳承投上层结
构建造工程的索价最低投标书来看,上述两项工程计
划的核准预算费均不足以支付工程计划下的工程费用
、专业人员费用与家具和设备费用。所需的额外款项
会按比例分配予该两项工程计划。需要额外款项的理
由如下-
| 需要额外款 项的理由
| 22EF 千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 | 24EF 千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
|
---|
(a) |
由厘定费用至
接获标书期间
,建造工程与
家具和设备的
价格上升
| 52,360
| 90.2
| 27,886
| 89.2
|
(b) |
由于建造价格
上升,以致专
业人员费用亦
相应增加
| 5,680
| 9.8
| 3,375
| 10.8
|
|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 总计
| 58,040
| 100.0
| 31,261
| 100.0
|
|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22EF和24EF两项工程计划的核准与修订预算费(按付款
当日价格计算)的比较,连同有关费用的款额出现差异
的理由,分别载于
附件1和
附件2。
财政影响
10.22EF号工程计划的修订预算费为148,500,000元(按付
款当日价格计算)。扣除核准承担的90,460,000元后,我
们需要把核准工程计划预算费提高 58,040,000元。至于
24EF号工程计划,修订预算费为 104,234,000 元(按付款
当日价格计算)。扣除核准承担的72,973,000元后,我们
需要把核准工程计划预算费提高31,261,000元。
11. 如获委员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年度 | 22EF
| 24EF
|
---|
| 千元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
---|
|
直至1997年3月31日
| 62,800
| 50,700
|
1997-98
| 1,380
| 3,420
|
1998-99
| 27,000
| 22,000
|
1999-2000
| 57,320
| 28,114
|
| ________
| ________
|
总计
| 148,500
| 104,234
|
| ________
| ________
|
12.提高核准工程计划预算费的建议不会引致每年的经
常开支增加。
公众咨询
13.我们认为增加新合并的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无
须进行公众咨询。
环境影响
14.上述两项工程计划均不会对环境造成长远影响,而
提高核准工程计划预算费不会对环境造成其他影响。
中大会实施有关工程合约所定的纾减环境影响措施,
控制施工期间的噪音、尘埃和地盘流出的水所造成的
滋扰,以符合既定的准则。
土地征用
15. 这项建议无须征用额外土地。
背景资料
16. 22EF和24EF 两项工程计划是中大重建计划的部分
项目。在这项重建计划下,中大崇基学院校园內大部
分的陈旧教学设施会予以重建。
17. 1991年1月,财务委员会批准-
- 拨款1,800,000元予22EF号工程计划,以便为崇
基学院教学大楼重建计划第V期进行地盘勘测
和初步设计工作;以及
- 拨款800,000元予24EF号工程计划,以便为中大
崇基学院新教学大楼扩建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工
作。
18. 1992年3 月,财务委员会批准把24EF号工程计划的
预算费修订为72,973,000元(按1991年3月价格计算),以
便进行工程计划下的工程[见 FCR(91-92)170 号文件 ]。
1993年5月,财务委员会又批准把22EF号工程计划的预
算费修订为90,460,000元(按1992年6月价格计算),以便
进行工程计划下的工程[见FCR(93-94)19号文件]。
19.在较早期的重建计划下重建的校舍全面启用,而在
上述两项工程计划下的有关校舍內所有的教学活动均
迁往别处进行后,两项工程计划的工程于1995年动工
。1997年10月,中大为工程计划合并部分的上层结构
建造工程进行招标,而索价最低的投标书的有效期到
1998年4月8日便会届满。
20.22EF和24EF两项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是分别按
1992年6月和1991年3月价格计算的,现时不足以支付
由厘定费用至接获标书期间,因价格上升而增加的费
用,因此,须增加这两项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
21.按照教资会的工作指引,如1995年4月前获批准的
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并非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有
关院校可申请拨款,支付因投标价格指数上升而引致
的额外开支。相反,如投标价格指数下降,工程计划
的核准预算费则会削减。
22.由1995年4月1日起,所有新核准的教资会资助的基
本工程计划,均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工程计划预算费
。这样,计算所得的预算费便会计及由施工直至完工
为止,预计因应通胀而增加的建造费用。教资会资助
院校须以不超过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核准工程计划
预算款额完成工程计划。
教育统筹局
1998年3月
PWSC(97-98)144附件1
22EF-崇基学院教学大楼重建计划第V期
核准与修订的工程计划费用的比较如下-
| | 核准的工程 计划费用 千元
| | 修订的工程 计划费用 千元
| | 增加的费用 千元
|
---|
(a)
| 地盘勘测 工作和地 盘开拓工程
| 3,000
| | 4,140
| | 1,140
|
(b)
| 建筑工程 和其他建 造工程
| 44,830
| | 80,750
| | 35,920
|
(c)
| 屋宇装备 工程
| 25,870
| | 36,150
| | 10,280
|
(d)
| 专业人员 费用
| 8,840
| | 14,520
| | 5,680
|
(e)
| 家具和设备
| 7,920
| | 12,940
| | 5,020
|
| | ______ |
| ______ |
| ______
|
| 总计
| 90,460
| (按1992年6 月价格计算)
| 148,500
|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58,040
|
| | ______ |
| ______ |
| ______
|
2.(a)项(地盘勘测工作和地盘开拓工程)的费用增加
1,140,000元,原因是由1992年第二季制订原来的预算
至1995年第三季和1997年第四季分别收到承投各份合
约的标书期间,投标价格指数上升 ( 投标价格指数由
548分别上升至733和1 060,升幅为33.76%和93.43%)。
3.(b)项 (建筑工程和其他建造工程) 的费用增加
35,920,000 元,原因是由1992年第二季制订原来的预
算至1995年第三季和1997年第四季分别收到承投各份
合约的标书期间,投标价格指数上升 ( 投标价格指数
由 548 分别上升至 733 和 1 060 ,升幅为 33.76 % 和
93.43%)。
4.(c)项(屋宇装备工程)的费用增加10,280,000元,原因
是由1992年第二季制订原来的预算至预期在1998年第
二季收到标书期间,投标价格指数上升,预计通胀升
幅约为39.74%。
5.(d)项(专业人员费用)的费用增加5,680,000元,原因
是建造费用上升,以致专业人员费用 ( 按百分率计算
的费用)增加。
6.(e)项(家具和设备)的费用增加5,020,000元,原因是
原来的预算在 1992 年第二季制订,这方面的费用须
按通胀调整,预计升幅为63.38%。
PWSC(97-98)144附件2
24EF-崇基学院新教学大楼扩建工程
核准与修订的工程计划费用的比较如下-
| | 核准的工程 计划费用 千元
| | 修订的工程 计划费用 千元
| | 增加的费用 千元
|
---|
(A)
| 「A」阶段
|
(a)
| 建筑工程 和其他建 造工程
| 11,028
| | 13,549
| | 2,521
|
(b)
| 屋宇装备 工程
| 3,724
| | 4,074
| | 350
|
(c)
| 专业人员 费用
| 1,770
| | 2,115
| | 345
|
(d)
| 家具和设备
| 1,875
| | 2,203
| | 328
|
| | _______ |
| _______ |
| _______
|
| 小计
| 18,397
| (按1991年3 月价格计算)
| 21,941
|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3,544
|
| | _______ |
| _______ |
| _______
|
(B)
| 「B」阶段
|
(e)
| 地盘勘测 工作和地 盘开拓工程
| 3,326
| | 4,577
| | 1,251
|
(f)
| 建筑工程 和其他建 造工程
| 29,668
| | 47,040
| | 17,372
|
(g)
| 屋宇装备 工程
| 9,841
| | 13,046
| | 3,205
|
(h)
| 相应工程
| 1,710
| | 3,279
| | 1,569
|
(i)
| 专业人员 费用
| 5,123
| | 8,153
| | 3,030
|
(j) | 家具和设备
| 4,908
| | 6,198
| | 1,290
|
| 小计
| 54,576
| (按1991年3 月价格计算)
| 82,293
|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27,717
|
| | _______ |
| _______ |
| _______
|
24EF号工程 计划费用
总计((A)+(B))
| 72,973
| | 104,234
| | 31,261
|
| | _______ |
| _______ |
| _______
|
2.(a)项(建筑工程和其他建造工程)的费用增加2,521,000
元,原因是由1991年首季制订原来的预算至1995年第
四季收到标书期间,投标价格指数上升 ( 投标价格指
数由608上升至747,升幅为22.86%)。
3.(b)项(屋宇装备工程)的费用增加350,000元,原因是
由1991年首季制订原来的预算至1995年第四季收到标
书期间,投标价格指数上升 (投标价格指数由117上升
至128,升幅为9.40%)。
4.(c)项(专业人员费用)的费用增加345,000元,原因是
建造费用上升,以致专业人员费用 (按百分率计算的
费用)增加。
5.(d)项(家具和设备)的费用增加328,000元,原因是原
来的预算在1991年首季制订,这方面的费用须按通胀
调整,预计升幅为17.49%。
6.(e)项(地盘勘测工作和地盘开拓工程)的费用增加
1,251,000元,原因是由1991年首季制订原来的预算至
1995年第三季和1997年第四季分别收到承投各份合约
的标书期间,投标价格指数上升(投标价格指数由608
分别上升至733和1 060,升幅为33.76%和93.43%)。
7.(f)项(建筑工程和其他建造工程)的费用增加17,372,000
元,原因是由1991年首季制订原来的预算至1995年第
三季和1997年第四季分别收到承投各份合约的标书期
间,投标价格指数上升 (投标价格指数由608分别上升
至733和1 060,升幅为33.76%和93.43%)。
8.(g)项(屋宇装备工程)的费用增加3,205,000元,原因
是由1991年首季制订原来的预算至预期在1998年第二
季收到标书期间,投标价格指数上升,预计升幅为
32.57%。
9.(h)项(相应工程)的费用增加1,569,000元,原因是由
1991年首季制订原来的预算至预期在1999年首季收到
标书期间,投标价格指数上升,预计升幅为91.75%。
10.(i)项(专业人员费用)的费用增加3,030,000元,原因
是建造费用上升,以致专业人员费用 (按百分率计算
的费用)增加。
11.(j)项(家具和设备)的费用增加1,290,000元,原因是
原来的预算在1991年首季制订,这方面的费用须按通
胀调整,预计升幅为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