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

PWSC(97-98)66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7年11月12日


总目711-房屋
供水-食水供应
B270WF-元朗供水设施-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库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把 B270WF 号工程计
    划提升为甲级;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
    8 亿5,480万元,用以建造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库和进
    行相关的水管敷设工程。
问题

到 2000年,天水围现时的食水和沖厕用水供应系统的供
水量,将不足以应付该区各项发展项目所引致的食水和
沖厕用水需求。

建议

2. 水务署署长建议把 B270WF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8亿5,480万元,用以
建造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库,以及敷设相关的食水管和沖
厕用水水管。这项建议获房屋局局长支持。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3. 这项工程计划的范围包括-

  1. 建造储水量达80 000立方米的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库;

  2. 由元朗市镇至拟建的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库敷设长约
    4.2公里、直径1 400毫米的干管;

  3. 由拟建的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库至天水围敷设长约4.4
    公里、直径1 800毫米的主配水管;

  4. 在天水围敷设长约2.4公里、直径介乎600至 1 600毫
    米的食水配水管;以及

  5. 在天水围敷设长约2.0公里、直径介乎150至600毫米
    的沖厕用水配水管。
理由

4.天水围现时是由橫洲食水配水库供应食水,该配水库
每日可供水 78 000立方米。政府在1994年决定发展天水
围发展区第3、30和31区,以及天水围预留区约 53公顷
的土地,以便增建房屋,在2004年供增多的约170 000人
口入住。鉴于这些地区的房屋发展计划规模庞大,我们
预期有关地区的食水和沖厕用水需求量,会由现时的每
日 65 000立方米增至2000年的每日115 000立方米。到
2000年,每日的供水量尚欠37 000立方米才足以应付所
需。

5. 为了应付增加的用水需求和确保新发展项目获得供水
,我们需要在丹桂村北建造一座储水量达80 000立方米
的食水配水库和进行相关的水管敷设工程,以改善现有
的供水系统。如无法提供足够食水应付需求,天水围的
房屋发展计划便会受到影响。

财政影响

6.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
为8亿5,480万元,分项数字如下-

百万元
(a) 建造费用514.0
(i) 配水库175.3
(ii) 敷设水管338.7
(A) 物料99.7
(B) 敷设工程239.0
(b) 顾问费55.9
(i) 施工阶段3.0
(ii) 工地人员开支52.9
(c) 应急费用57.0
______
小计626.9
(按1996年12月
价格计算)
(d) 通胀准备金227.9
______
总计854.8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按人工作月数估计的顾问费分项数字载于附件

7.如获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万元
(按1996年12月
价格计算)
价格调整因数百万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1998-99119.01.16358138.5
1999-2000198.11.26830251.3
2000-01108.51.38244150.0
2001-02114.71.50686172.8
2002-0386.61.64248142.2
_____________
626.9854.8
_____________


8. 我们按政府对 1998至2003年期间工资和建造价格趋势
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我们会
以总价合约形式为建议的配水库建造工程招标。至于水
管敷设工程,由于我们未能确知岩土和现有设施的情况
,以致无法以合乎总价合约所需的精确程度,准确预计
挖掘量、特别弯曲度、路面修复情况和许多其他项目,
因此我们会以重新计算工程数量的合约形式,为这项工
程招标。由于施工期超过21个月,配水库的建造合约和
水管敷设工程合约均会订有可因应通胀调整价格的条文。

9.我们估计每年的经常开支会增加191万元。这项工程计
划本身会引致水费增加,水费的实质增幅为0.4% 。

公众咨询

10.我们分别于1997年7月24日和7月31日,征询元朗临时
区议会辖下环境改善委员会和交通及运输委员会的意见
。两个委员会均支持这项工程计划。

环境影响

11. 环境保护署署长于1995年3月完成一项环境检讨,所
得的结论是,这项工程计划不会对环境造成长远影响,
因此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我们会在工程合约订明标
准的环境污染管制条文,藉以控制施工期內的噪音、尘
埃和地盘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扰,以符合既定的标准和
准则。我们亦会把废水排放至公共污水收集系统,以控
制配水库在运作时产生的废水所造成的影响。

土地征用

12.这项工程计划无须征用土地。地政总署署长会清理 6
公顷政府土地,以兴建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库。这项土地
清理工作不会影响任何住戶。估计清理土地的费用为50
万元,我们会在总目 701「土地征用」项下拨款支付这
笔费用。

背景资料

13.我们于1995年9月把B270WF号工程计划提升为乙级。

14. 我们已委聘顾问就这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和地盘勘
测工作,所需的940万元费用已在整体拨款分目B100HX
「为工务计划丁级工程项目进行小规模房屋发展和有关
工程、研究及勘测工作」项下拨款支付。顾问已大致完
成详细设计工作。

15.现时,承办商通常需要数月时间向供应商购买所需物
料,然后才能在工地实际展开水管敷设工程。鉴于我们
须完成水管敷设工程,以配合房屋发展计划和天水围的
其他工程计划,房屋局局长已批准在整体拨款分目
B100HX 「为工务计划丁级工程项目进行小规模房屋发
展和有关工程、研究及勘测工作」项下增订一个项目,
预计会为这个项目提供 490万元,用以在工程合约生效
前购买 B270WF号工程计划所需约 5% 的水管物料。这
样,合约一生效,获选的承办商便会有一些所需的水管
物料展开水管敷设工程。

16.我们会在是次会议把一份相关的文件(PWSC(97-98)65)
提交委员审批。该份文件建议把总目709项下34WF号工
程计划「元朗至屯门之间增设输水干管设施」的一部分
提升为甲级。34WF 号工程计划项下由元朗至丹桂村的
一段水管会在山下路、朗天路和元朗公路毗连的行人径
敷设,这段水管的路线会与B270WF号工程计划下建造
的一段水管的路线相同。为免对公众造成不便,以及为
了减低成本,我们建议以一份合约敷设上述两段水管。
我们计划于1998年4月展开B270WF号工程计划和34WF
号工程计划的一段水管敷设工程,于2000年10月竣工。

房屋局
1997年11月




PWSC(97-98)66附件

B270WF-元朗供水设施-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库


顾问费详情

估计顾问费分项数字
顾问的员工开支

预计的人
工作月数
总薪级
平均薪点
倍数估计费用
(百万元)
(a)施工阶段工
程的顾问费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15
9
40
16
3.0
3.0
2.5
0.5
(b)由顾问委聘
的驻工地人员
进行工地监督
工作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296
475
40
16
2.1
2.1
34.4
18.5
_____
顾问的员工开支总额55.9
_____




  1. 施工阶段工程的顾问费是暂定费用,包括在第56/96
    号顾问合约「元朗供水设施-丹桂村北食水配水
    库」的整笔报价內。待B270WF 号工程计划获准
    提升为甲级后,便可由政府审批通过。

  2. 采用倍数3乘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员工开支
    总额(包括顾问间接费和利润),是因为有关人员会
    受聘在顾问的办事处工作。(在 1996 年4月1日,总
    薪级第40点的月薪为55,390元,总薪级第16 点的月
    薪为 18,595 元)。如工地人员由顾问提供,则采用
    倍数2.1。

  3. 上述有关驻工地人员的数字,是根据水务署署长
    拟订的预算计算出来。待我们聘请驻工地人员后
    ,才能知道实际所需的人工作月数和实际所需的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