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
PWSC (97-98)50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7年10月15日
总目706-公路
运输-道路
459TH-永泰道行车天桥和相关道路交界处的改善
工程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把459TH号工程计划提
升为甲级;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 1亿
2,833万元,用以兴建永泰道行车天桥,并在相关的
道路交界处进行改善工程。
问题
柴湾道与永泰道交界处不能应付日后小西湾发展后
的交通需求。
建议
2.路政署署长建议把459TH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1亿2,833万元,用
以兴建一条由柴湾道至永泰道的新行车天桥,并在
相关的道路交界处进行改善工程。这项建议获运输
局局长支持。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3.这项工程计划的范围包括-
- 兴建一条双线行车天桥,让车辆可由柴湾
道西行线直往永泰道北行线;
- 扩阔常安街与柴湾道之间的一段永泰道;
- 修改柴湾道与永泰道交界处和柴湾道与新
业街交界处的路口设计;
- 兴建相关的交通岛和行人路,设置环境美
化地带和辅助交通设备;以及
- 为受道路扩阔工程影响的约252个住宅单位
和两所学校实施间接消减噪音措施。
理由
4.永泰道以东的一段柴湾道是通往小西湾区的主要
通路。根据1993年完成的港岛东区交通研究的结论
,小西湾于2001年全面发展后,现时的柴湾道与永
泰道交界处将不能应付日后的交通需求。我们预期
,届时的交通需求量会较现时柴湾道与永泰道交界
处的通车量超出5%。我们建议兴建一条双线行车天
桥,橫越该交界处,让车辆可由柴湾道西行线直往
永泰道北行线,从而改善该交界处的道路容量。除
建议兴建行车天桥外,我们还建议进行上文第3段(b)
至(d)项所述的相关改善工程。在2001年,建议的改
善工程完成后,柴湾道与永泰道交界处的剩余容量
将为25%。
5.由于进行建议的改善工程,以及最终会增加交通量
,柴湾道与永泰道交界处附近的两所学校1和约252
个住宅单位会受到噪音滋扰,噪音水平会超过「香
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所定的上限。基于该处现时的
情况,设置隔音罩、路旁隔音屏障和铺设路面减音
物料这些直接消减噪音措施,都不能有效地减低噪
音水平,而且亦不切实际。我们需要实施间接消减
噪音措施,为上述受影响的住宅单位和学校安装隔
音窗和空气调节设备。
财政影响
6.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建议工程的建设费用为
1亿2,833万元(见下文第7段),分项数字如下-
| | | 百万元 |
|
---|
(a) | 行车天桥 | | 46.94 |
|
(b) | 道路和渠务工程 | | 23.46 |
|
(c) | 环境美化工程 | | 3.30 |
|
(d) |
间接消减噪
音措施(即安
装隔音窗和
空气调节设
备) | | 16.87 |
|
| (i)工程费用 | 10.22 | |
|
| (ii)研究和实施 阶段的顾问 费 | 1.81 | | |
| (iii)驻地盘人员 的员工开支 | 4.84 | |
|
(e) | 应急费用 | | 9.06 |
|
小计 | 99.63
| (按1996年 12月价格 计算)
|
(f) | 通胀准备金 | | 28.70 |
|
总计 | 128.33
| (按付款当 日价格计算)
|
7.如获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万元 (按1996 年12月 价格计算)
| 价格 调整因数 | 百万元 (按付款 当日 价格计算)
|
---|
1998-1999 | 32.64 | 1.16358 | 37.98
|
1999-2000 | 39.95 | 1.26830 | 50.67
|
2000-2001 | 15.09 | 1.38244 | 20.86
|
2001-2002 | 5.98 | 1.50686 | 9.01
|
2002-2003 | 5.97 | 1.64248 | 9.81
|
| 99.63 | | 128.33
|
8.我们按政府对1998至2003年期间工资和建造价格趋
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
由于高架构筑物的地基工程数量,可能会因实际土
地情况而改变,我们会以重新计算工程数量的合约
形式,为上述工程招标。另外,由于合约期超过21
个月,因此合约会订有可因应通胀调整投标价格的
条文。我们会委聘顾问进行详细研究,以确定哪些
楼宇会受日后的交通噪音影响,并建议所需的间接
消减噪音措施。顾问和其驻地盘人员会负责实施上
述措施。按人工作月数估计的顾问费分项数字载于
附件。
9.估计这项工程计划会令每年的经常开支增多72万
3,000元。
公众咨询
10.我们于1995年1月24日咨询东区区议会交通及运输
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委员支持这项工程计划,但
促请政府密切监察施工期间的交通情况,以免造成
区內交通挤塞。
11.我们于1995年7月20日把环境影响评估结果提交东
区区议会,并于1995年9月13日把结果提交东区怡湾
和环泰分区委员会。对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所提出
只采用安装隔音窗和空气调节设备这些间接技术补
救措施的建议,东区区议会和上述两个分区委员会
均不表赞同。东区区议员要求政府考虑采取直接技
术补救措施,包括在行车天桥安装隔音罩。
12.环境影响评估研究已彻底研究实施直接技术补救
措施的方案,包括使用隔音罩、隔音屏障和路面减
音物料。不过,我们认为这些措施既不切实际,成
效也不大,原因如下-
- 在行车天桥装置隔音罩
我们认为这方案在减低噪音水平或减少
受噪音影响的住宅单位方面效用不大。
道路噪音主要来自地面交通。隔音罩只
可为少量的受影响单位减低约1至2分贝
的噪音。即使装置隔音罩,所有受影响
的住宅单位所承受的噪音,仍超出「香
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所定的规限。按1996
年12月价格计算,预计装置隔音罩所需
的费用约为4,770万元。
- 在行车天桥装置隔音屏障
我们认为装置隔音屏障这个减音方法比
装置隔音罩的效用更低。隔音屏障只能
为少量的单位减低约1分贝的噪音。按
1996年12月价格计算,预计装置隔音屏
障所需的费用约为680万元。
- 在地面道路装置路旁隔音屏障
我们认为这个方案也是不切实际。除非
在隔音屏障的多处地方设置车辆出入口
,否则隔音屏障会限制紧急车辆的出入
。然而,设置车辆出入口却会大大降低
屏障在减低噪音方面的成效。隔音屏障
更会阻碍行人路和遮挡司机视线。
- 铺设路面减音物料
这些物料只适用于让车辆通行无阻地高
速行驶的毕直和平坦道路,并不适用于
这项工程计划下的行车天桥和道路交界
处。车辆转弯和剎掣,会令路面很快磨
蚀,以致经常要填补和重铺路面。路面
维修工程不单止费用高昂,还会阻碍交
通。
13.我们在1995年11月21日向东区区议会环境改善委
员会解释这些研究结果。不过,东区区议会环境改
善委员会委员并沒有改变初衷,并通过决议,赞成
采取直接技术补救措施。
14.在咨询东区区议会环境改善委员会的同时,我们
先后在1995年10月20日和27日,根据道路(工程、使
用及补偿)条例,在宪报刊登这项工程计划的公告,
其后收到两份反对书。其中一份反对书来自东区区
议会环境改善委员会,另一份反对书则由一些东区
区议员和地方居民组织联同程介南社区服务处提出
。两份反对书均反对兴建沒有隔音罩的行车天桥。
由于收到反对书,我们于1996年6月6日向东区区议
会环境改善委员会进一步解释有关建议,但委员会
仍议决反对兴建拟议不设隔音罩的行车天桥。
15.前总督会同行政局于1997年3月11日审议上文第14
段所述的反对书,并基于公众利益,否决这些反对
。
16.环境问题咨询委员会于1995年11月20日通过上述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环境影响
17.我们于1995年7月完成这项工程计划的环境影响评
估研究。研究确定交通噪音是主要问题。到2011年,
沿拟建行车天桥和扩阔路段的大部分现有住宅楼宇
和两所学校所承受的噪音,会超出「香港规划标准
与准则」所定可接受的规限。基于该处现时的情况
,实施直接消减噪音措施在减低噪音水平方面,不
但成效不大,而且不切实际。研究指出,应为约460
个受影响的住宅单位和两所学校实施间接技术补救
措施,即安装隔音窗和空气调节设备。
18.不过,根据最新资料,我们预计受道路交通噪音
影响的住宅单位会日少。房屋署署长已制订柴湾村
的重建计划2。第10座现正进行拆卸,以便兴建一所
中学。新校的设计已考虑到环境影响评估的结果,
并已加入消减噪音措施3 ,这些措施会在建议的学校
范围內实施,以消减潜在的交通噪音影响。第13座
现时定于1999/2000年清拆,清拆楼宇后所得的土地
会发展为休憩地方。因此,假如重建计划按计划进
行,则无需在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所认定的第10座和
第13座的208个受影响住宅单位提供隔音设施,因为
行车天桥建成时,这两座住宅大厦均已拆卸。我们
只需为余下的252个受影响住宅单位实施消减噪音措
施;按1996年12月价格计算,估计所需费用为1,687
万元。
19.至于施工期间的短期影响,我们会实施工程合约
所订的纾减环境影响措施,以控制噪音、尘埃和地
盘流出的水。
土地征用
20.建议的工程无需收回私人土地。两个公共屋村和
柴湾泳池的界线,会向后推移最多九米,以便分别
在永泰道和柴湾道进行道路扩阔工程。房屋署署长
不反对让出土地。市政局亦同意让出柴湾泳池附近
的部分斜坡,供进行这项工程计划。
背景资料
21.除了柴湾村的重建计划外,房屋署署长已在翠湾
村附近,永泰道前面的土地进行一项居者有其屋计
划4。负责这项居屋计划环境事宜的顾问考虑到邻近
道路所造成的噪音滋扰后所得的结论是,在这项居
屋计划下兴建的楼宇,大部分单位(88%)所承受的噪
音水平,不会超出可接受的规限。房屋署署长会为
余下12%的单位实施间接消减噪音措施,即装置隔
音窗和空气调节设备。
22.我们于1993年6月把这项工程计划提升为乙级。
23.我们已动用內部人手,为建议的道路工程拟定详
细设计和制备施工图则,这些工作已大致完成。我
们计划于1998年4月展开道路工程,于2000年5月完
工。
24.我们将于1998年6月委聘顾问详细研究间接消减噪
音措施。顾问会于1998年11月监督这些措施的实施
情况,于2000年9月完成工作。
25.为尽量减低施工期间工程对交通造成的干扰,我
们会分阶段进行建议的工程,并会与警方和运输署
商议并实施临时交通改道计划,以确保在各个施工
阶段都会维持主要交通畅顺。
26.我们于1997年9月3日向工务小组委员会提交文件,
建议把459TH号工程计划提升为甲级(见PWSC(97-98)
44号文件)。鉴于委员关注将会提供的消减噪音措施
是否有效,我们撤回该份文件。委员更要求政府在
再向工务小组委员会建议把459TH号工程计划提升
为甲级时,在重新提交的文件內加入设置隔音屏障
所需费用的资料。本文件已提供委员所要求的资料
。
运输局
1997年9月
1--冯耀卿夫人纪念小学和柴湾信爱学校。
2--柴湾村共有十五座。除第10座和第13座外,其他十三座大
厦均不受459TH号工程计划所引致的交通噪音影响。
3--消减噪音措施包括:(a)兴建一幅2.7米高的实心围墙;(b)
尽量增加学校与道路的缓冲距离;以及(c)为受到超过65分
贝的噪音影响的课室装置空气调节设备和隔音窗。
4--这项居屋计划包括兴建两幢住宅大厦和一个6层停车场。
该停车场会为两幢住宅大厦阻隔来自永泰道的交通噪音。
房屋署署长已完成上述居屋计划的建筑工程,并于1997年8月
开始安排居民入住。
PWSC(97-98)50 附件
459TH-永泰道行车天桥和相关
道路交界处的改善工程
顾问的员工开支
| 预计 的人 工作 月数
| 总薪 级平 均薪 点
| 倍数
| 估计 费用 (百万元)
|
---|
(a)
| 顾问设 计费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4 4
| 40 16
| 3.0 3.0
| 0.66 0.27
|
(b)
| 实施阶段 的顾问行 政费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4 2
| 40 16
| 3.0 3.0
| 0.66 0.14
|
(c)
| 由顾问聘 用的驻地 盘人员实 地监督措 施的实施 情况
| 专业人员
| 102
| 20
| 2.1
| 4.84
|
顾问的员工开支总额
| 6.57
|
实付费用和可发还的开支 | | | |
|
(a)
| 测量设备 、电脑和 软件
| | | | | 0.08
|
总计 | 6.65
|
注
1.采用倍数3乘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员工开支
总额(包括顾问间接费和利润),是因为有关人员会受
聘在顾问的办事处工作。(在1996年4月1日,总薪级
第40点的月薪为55,390元,总薪级第20点的月薪为
22,595元。)如地盘人员由顾问提供,则采用倍数2.1
。
2.实付费用是实际承付的费用。顾问无权就这些项目
要求支付额外的间接费或利润。
3.上述数字是根据路政署署长拟订的预算计算出来。
我们必须透过一贯的费用总价竞投方式选定顾问后
,才能知道实际的人工作月数和实际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