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
PWSC(97-98)82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7年11月26日
总目704-渠务
环境保护-污水收集设施及污水处理系统
286DS- | 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第I阶段:
完成柴湾和将军澳至观塘及观塘至昂船洲的
污水隧道系统 |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开立一个新项目,并
把这个项目直接列入甲级;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估计费用为20亿元,用以完成柴湾和将军澳至
观塘,以及观塘至昂船洲的污水隧道系统。
问题
当局必须先取得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的拨款,然后才能批
出合约,以完成第 I 阶段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下柴湾和
将军澳至观塘,以及观塘至昂船洲的污水隧道系统。
建议
2.渠务署署长建议开立一个新项目,并把这个项目直接
列入甲级;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费用为20亿元,
用以完成上述污水隧道系统。这项建议获工务局局长支
持。
工程计划的范围和性质
3.这项工程计划包括完成四条污水隧道的工程,隧道的
范围分别由柴湾至观塘(隧道BA)、将军澳至观塘 ( 隧道
C)、观塘至土瓜湾(隧道D)和土瓜湾至昂船洲(隧道E)。
这四条未完成的污水隧道的位置图载于附件1。这些隧
道组成了东面的污水隧道系统,约占第I阶段策略性污
水排放计划下污水隧道总长度的82%。上述污水隧道会
把柴湾、筲箕湾、将军澳、观塘和土瓜湾这些集水区的
污水输送至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处理。第 I阶段的主要工
程项目的位置图载于附件2。这些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上
述四条隧道,以及青衣至昂船洲的隧道(隧道F)和葵涌
至青衣的隧道(隧道G)。
4. 这项工程计划的范围包括-
- 完成由柴湾经筲箕湾至观塘,长4.8公里的污水隧
道(隧道BA),以及在隧道內敷设污水管道。其中
一段长0.6公里的隧道的挖掘工作,已由违约的承
造商根据DC/93/13号合约完成;
- 完成由将军澳至观塘,长5.3公里的污水隧道(隧
道C),以及在隧道內敷设两条污水管道。其中一
段长0.2公里的隧道的挖掘工作,已由违约的承造
商根据DC/93/13号合约完成;
- 完成由观塘至土瓜湾,长3.6公里的污水隧道(隧
道D)。其中一段长0.2公里的隧道的挖掘工作,
已由违约的承造商根据DC/93/14号合约完成;
- 完成由土瓜湾至昂船洲,长5.5公里的污水隧道
(隧道E)。其中一段长0.1公里的隧道的挖掘工作
,已由违约的承造商根据DC/93/14号合约完成;
- 完成竖井和附属的工地工程,包括完成-
- 柴湾初级污水处理厂和筲箕湾初级污水处理
厂由地面至隧道,深约130米的竖井(约60%的
工程已由违约的承造商根据 DC/93/13 号合约
完成);
- 观塘初级污水处理厂和土瓜湾初级污水处理
厂由地面至隧道,深约140米的竖井(约20%的
工程已由违约的承造商根据 DC/93/14 号合约
完成);
- 观塘泵房和将军澳初级污水处理厂的竖井,
以及柴湾和土瓜湾的施工竖井的最后修整工
作(这些竖井的挖掘工作已根据不同的前期工
程合约完成);
- 观塘泵房和上述工地的附属工地工程;以及
- 为驻工地人员提供的工地设施。
理由
5.1994年,我们在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项下批出两份
造价合共 13亿元的合约(合约编号DC/93/13和DC/93/14)
予承造商,以建造第 I阶段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的污水
隧道系统(包括六条污水隧道,即 隧道BA、隧道C、
隧道D、隧道E、隧道F和隧道G)。工程于1995年1月展
开,定于1997年5月完成。可是自1996年年初开始,工
程进度显著放慢。1996年6月,承造商单方面暂停将军
澳至观塘(隧道C)和青衣至昂船洲(隧道F)两条隧道的工
程。另外四条隧道的工程亦于1996年7月停工。
6. 我们曾与承造商的高层管理人员举行多次会议。承造
商声称隧道內的渗水问题是意料之外的,而且较合约所
预计的情况严重。承造商提出建议,要求更改工程设计
、施工方法和付款方式,但均不为政府所接受。虽然只
是其中两条隧道出现渗水问题,但承造商却沒有解释其
他隧道有何问题,便停止所有六条隧道的工程。
7. 我们委聘外界的法律顾问和独立的隧道专家提供专业
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后,我们作出一些技术上的更改,
以助恢复施工。我们亦与承造商举行数次会议,研究这
些技术上的更改项目和其他阻碍隧道工程重新展开的技
术问题。不过,承造商并不合作,沒有复工,只是不断
要求重新议定合约內有关技术和财务两方面的条款。
8.鉴于承造商未有尽其所能继续施工,我们不得不在
1996年12月4日收回工地。其后,我们委聘不同的承造商
在隧道工程复工前,分别为现有的隧道工地提供保养和
保安服务。
工程计划在技术上的可行性
9.经检讨后,我们认为隧道的设计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而可行性研究亦相当全面。事实上,已完成的昂船洲排
放管道,在建造时遇到的岩石问题,与这六条隧道中一
些隧道的问题大致相同。再者,完成西面两条隧道(葵涌
至青衣和青衣至昂船洲)的合约是按原来的设计和隧道挖
掘方法拟定的,而该份合约已于今年7月顺利批出。
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项下拨款进行这项工程计划的
需要
10.建造这六条隧道的款项原本由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
拨付。我们估计,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非经常帐现有
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完成六条污水隧道所需的33亿3,000
万元修订费用。工程计划的原来预算费(13亿800万元)和
修订预算费(33亿3,000万元)的分项数字的比较载于
附件3
。修订的工程计划预算费增加20亿2,200万元,主要是由
于需要重新调配资源和提供钻挖隧道机器,以及因合约
要重新招标、通货膨胀和遴选承造商的特别条件这些因
素令价格上升所致。
11.扣除根据违约的承造商已完成的工作而支付予承造商
的实际费用,为局部完成的隧道提供所需的保养和保安
服务的费用,以及解决纠纷的法律费用后,污水处理服
务营运基金非经常帐余下的款项,只足以支付完成青衣
至昂船洲(隧道F)和葵涌至青衣(隧道G)两条西面隧道的5
亿5,000万元费用。因此,我们需要20亿元额外拨款,完
成余下柴湾和将军澳至观塘(隧道BA和隧道C),以及观
塘至昂船洲(隧道D和隧道E)四条东面的污水隧道。
12.我们预测在未来数年,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会出现
经营赤字,而在可见的将来,其财政状况也沒有希望好
转。因此,该基金将不可能履行其法定任务,以收入支
付开支。有见及此,我们于1997 年11月19日向临时立法
会提出决议案,要求由1998 年 3月31日起结束该基金。
该决议案已获通过。因此,我们建议改为在基本工程储
备基金项下拨款完成西面隧道系统的工程。
工程计划的急切性
13.我们已完成东面污水隧道尚未完成的工程的详细设计
。为了完成这些污水隧道工程,俾能早日达致推行重点
工程项目的目标,我们计划在1997年12月展开建议的工
程,在2000年年初完工。我们认为有需要立刻把这项工
程计划直接列为工务计划甲级工程项目,原因如下-
- 上述四条隧道是第I阶段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的主
要部分。尽早推行这项工程计划可避免进一步延
后改善维多利亚港的水质;
- 昂船洲污水处理厂于1997年5月启用,现时所处理
由现有污水收集系统在九龙西北部地区收集的污
水,只占该厂污水处理设计负荷量的25%。两条
西面隧道在 1999 年8月完成后,昂船洲污水处理
厂的使用率会增至50%。然而,只有待拟建的东
面隧道系统完成后,昂船洲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负
荷量方能在第I阶段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下,获
得充分使用,届时才能达成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的
目标,使流入维多利亚港的污染物减少70%;以
及
- 我们为现有隧道工地提供保养和保安服务的每月
开支为550万元。及早复工便无须再支付这些服
务费用。
改善招标程序的措施
14.我们曾检讨招标程序,认为遴选程序并无问题。违约
的承造商在预先审查资格时,被评为具备足够经验,而
且在进行类似隧道工程方面有良好纪录。该承造商承投
两份合约的标书均符合规定且索价最低,但两份标书的
投标价与第二最低投标价相差不大(分别低2%和11%)。
15.吸取了与前承造商合作的经验,我们会在重新招标时
采取以下的保障措施-
- 投标者须交出相等于投标价10%的保证金(而非一
般合约包括已作废的污水隧道合约所定的1%),以
增加承造商在财务上的承担;
- 投标者须提供母公司的担保证明,以增加承造商
所属的公司集团的承担;
- 规定完成六条隧道工程的三份合约中,批予一个
投标者的合约不得超过两份,以分散承担的风险
;以及
- 在投标前的会议向投标资格业经预审的承造商详
细介绍合约的安排。
两条西面隧道的合约在重新招标时已成功采取以上措施。
财政影响
16.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估计这项工程计划的建设费用
为20亿元(见下文第17段),分项数字如下-
| 百万元
|
---|
(a) 完成柴湾至观塘的污水隧道(隧道BA) | 207
|
(b) 完成将军澳至观塘的污水隧道(隧道C) | 366
|
(c) 完成观塘至土瓜湾的污水隧道(隧道D) | 215
|
(d) 完成土瓜湾至昂船洲的污水隧道(隧道E) | 383
|
(e) 完成竖井和附属工地工程 | 239
|
(f) 为驻工地人员提供工地设施 | 20
|
(g) 顾问费- | 140
|
(i) 施工阶段 | 20
|
(ii) 驻工地人员方面的员工开支 | 120
|
(h) 应急费用 | 110 ______
|
小计 | 1,680 (按1996年12月价格计算)
|
(i) 通胀准备金 | 320 ______
|
总计 | 2,000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
按人工作月数估计的顾问费分项数字载于
附件4。
17. 如获批准,我们会作出分期开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万元 (按1996年12月 价格计算) | 价格调整 因数 | 百万元 (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
|
---|
1997-98 | 310 | 1.06750 | 331
|
1998-99 | 760 | 1.16358 | 884
|
1999-2000 | 510 | 1.26830 | 647
|
2000-01 | 100 | 1.38244 | 138
|
| ______ | | ______
|
| 1,680 | | 2,000
|
| ______ | | ______ |
18.我们按政府对1997至2001年期间工资和建造价格趋
势所作的预测,制订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的预算。我
们计划以两份具主要总价项目的重新计算工程数量的
标准合约,完成余下的工程。由于可以清楚界定工程
主要部分(如所需的钻挖隧道机器、隧道挖掘工程、隧
道內敷设污水管道,以及完成竖井的工程)的范围,故
我们把这部分的工程纳入总价项目下。至于余下的项
目,例如土力工程,隧道的支撑工程,以及其他渠务
和管道工程,由于工程数量会因应施工时工地的实际
情况而变动,故这些项目会以重新计算工程数量的形
式进行。合约不会准许投标价格因应通胀调整。
19.估计建议的污水隧道工程会令每年的经常开支增加
350万元。
20.根据现时的排污费水平和用水量,到2001年,排污
费须有约0.5%的实际增幅,以全面弥补增加的经常开
支。
公众咨询
21.我们已就柴湾和将军澳至观塘污水隧道系统的建议
工程,在 1994年3月1日咨询东区区议会环境改善委员
会、在1994年3月7日咨询观塘区议会,以及在1994年4
月21日咨询西贡区议会。此外,我们亦已就观塘至昂
船洲污水隧道系统的建议工程,在1994年2月18日咨询
葵青区议会、在1994年2月23日咨询深水埗区议会、在
1994年3月7日咨询观塘区议会、在1994年3月15日咨询
旺角区议会,以及在1994年3月18日咨询九龙城区议会
。上述各区议会均沒有反对进行建议的工程计划。
22.1994年3月11日,我们根据《污水隧道(法定地役权)
条例》,在宪报公布柴湾和将军澳至观塘的污水隧道
系统工程。1994年4月21日,观塘丽港城第 3期的业主
提出反对。我们与反对人士讨论和向他们澄清工程计
划的细节后,反对人士于1994年6月27日撤回反对意见
。此外,我们又在1994年2月25日根据《污水隧道 ( 法
定地役权)条例》,在宪报公布观塘至昂船洲的污水隧
道系统工程。葵青区两名货柜码头营办商提出反对。
我们与反对人士讨论和向他们澄清工程计划的细节后
,反对人士于1994年7月15日撤回反对意见。
23. 我们于1996年11月26日和1997年1月7日向立法局提
交资料简介,告知议员隧道工程延误、收回隧道工程
合约、以及需要额外拨款以另行委聘承造商完成余下
的工程。1997年9月19日,我们就有需要在1998 年3月
31日结束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以及有需要向财务
委员会申请额外拨款以完成地底隧道两项事宜,咨询
环境事务委员会。我们并于1997年9月26日咨询规划地
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
24.由于在这项工程计划项下进行的工程,在以往就一
些工程计划进行咨询工作时,已征询有关区议会的意
见,而法定程序亦已完成,我们认为无须就这项工程
计划再进行公众咨询。
环境影响
25.环境保护署委聘的顾问已就第I阶段策略性污水排放
计划完成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研究结果于 1996
年6月获环境问题咨询委员会通过。研究的结论是,在
施工期间,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纾减的,影响
程度不会超出既定的标准和准则。策略性污水排放计
划实施后,维多利亚港主要水域的水质会有显著的改
善。
26.至于短期影响,我们会实施工程合约所定的纾减环
境影响措施,控制施工期间的噪音、尘埃和工地流出
的水所造成的滋扰。此外,我们会在施工期间和有关
设施运作后,实施周详的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以确
保环境方面符合有关规定。
土地征用
27.在这项工程计划下进行的工程无须征用土地。
背景资料
28.前立法局根据《营运基金条例》通过决议案,于19
94年3月11日设立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排污收费计
划在1995年4月1日实行后,该基金便负责提供上述决
议案所订明的所有服务。
29.1994年7月,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工务委员会批准
把010SS号工程计划「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第I阶段:柴
湾及将军澳至观塘的污水隧道系统」列入甲级(营运基
金项目),以建造DC/93/13号合约所订定,由柴湾和将
军澳至观塘的两条污水隧道(隧道BA和隧道C)。1994
年12月,工务委员会再批准把017SS号工程计划「策略
性污水排放计划第I阶段:观塘及葵涌至昂船洲的污水
隧道系统」列入甲级(营运基金项目),以建造DC/93/14
号合约所订定,由观塘和葵涌至昂船洲的四条污水隧
道(隧道D、隧道E、隧道F和隧道G)。按付款当日价格
计算,010SS和017SS两项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分别
为5亿5,800万元和7亿5,000万元,合共13亿800万元。
30.我们计划就收回两项隧道工程合约引致的损失,包
括完成隧道工程的额外费用追讨赔偿。在隧道工程完
成后,我们便能确定损失的数额。
工务局
1997年11月
PWSC(97-98)82附件3
工程计划原来的预算费与
修订预算费的比较
工程计划原来的预算费与收回DC/93/13号和DC/93/14号
合约后的修订预算费的比较如下-
| 工程计划原 来的预算费 | 收回DC/93/13号和DC/93/14号 合约后的修订预算费
|
---|
| 在污水处理 服务营运基 金非经常帐 项下拨款支 付 | 在污水处理 服务营运基 金非经常帐 项下拨款支 付 | 将在基本工 程储备基金 项下拨款支 付
|
---|
| 百万元 | 百万元 | 百万元
|
---|
(a) 柴湾和将军澳至观
塘的污水隧道(隧道BA
和隧道C),以及附属的
竖井和工地工程 | 558 | 240 (已完成的部分 工程的费用) 918
|
(b) 观塘至昂船洲的污
水隧道(隧道D和隧道E)
,以及附属的竖井和工
地工程 | 476 | 214 (已完成的部分 工程的费用) | 896
|
(c) 葵涌至昂船洲的污
水隧道(隧道F和隧道G)
,以及附属的竖井和工
地工程 | 274 | 666 (包括预留给余 下工程的5亿 5,000万元) | ─
|
| _______ | _______ | _______
|
小计(a)+(b)+(c)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 1,308 | 1,120 | 1,814
|
(d) 现有隧道工程的保 养和保安 | ─ | 155 | ─
|
(e) 解决纠纷的法律费用 | ─ | 55 | ─
|
(f) 额外的顾问费、驻
工地人员方面的员工开
支,以及为驻工地人员
提供工地设施的费用 | ─ | ─ | 186
|
| _______ | _______ | _______
|
总计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 1,308 | 1,330 | 2,000
|
2.完成六条污水隧道的预算费用总额由13亿800万元增至
33亿3,000万元(13亿3,000万元+20亿元),增加了20亿
2,200万元。费用增加的理由如下-
| 百万元 | 占总共所增加 费用的百分比
|
---|
(a) 重新调配工地资源和进行 准备工作的费用 | 290 | 14
|
(b) 重新提供符合合约规定的 钻掘隧道机器的费用 | 265 | 13
|
(c) 因工程合约重新招标而导 致价格上升 | 485 | 24
|
(d) 因收回原来合约而导致工 程延迟完成,价格因通胀而上升 | 292 | 14
|
(e) 遴选承造商的特别条件导 致余下工程的价格上升 | 140 | 7
|
(f) 应急费用由工程预算费的
3.5%增至8%,以支付完成工
程合约期间可能出现的额外
工程的费用 | 154 | 8
|
(g) 现有隧道工程的保养和保 安 | 155 | 8
|
(h) 解决纠纷的法律费用 | 55 | 3
|
(i) 额外的顾问费、驻工地人
员方面的员工开支,以及为
驻工地人员提供工地设施的 费用 | 186 | 9
|
| _______ | _______
|
总计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 2,022 | 100
|
| _______ | _______
|
3.在1998年3月31日前,我们会由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
拨款支付完成西面两条隧道工程的费用,以及2(g)和2(h)
项的费用。我们另外需要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项下拨款
支付完成余下东面四条污水隧道工程的费用,按付款当
日价格计算,所需费用为20亿元。
PWSC(97-98)82附件4
估计顾问费的分项数字
顾问的员工开支 | | 预计的人 工作月数 | 总薪级平 均薪点 | 倍数 | 估计费用 (百万元)
|
---|
(a) 施工阶段的顾问费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73 140 | 40 16 | 3.0 3.0 | 12.13 7.81
|
(b) 由顾问委聘的驻工
地人员进行工地监督工作 | 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 | 465 1 690 | 40 16 | 2.1 2.1 | 54.09 65.99 ______
|
顾问的员工开支总额 | 140.02 ______ |
注
1.采用倍数3乘以总薪级平均薪点,以计算员工开支总额
(包括顾问间接费和利润),是因为有关人员会受聘在
顾问的办事处工作。(在1996年4月1日,总薪级第40点的
月薪为55,390元,总薪级第16点的月薪为18,595元。)若工
地人员由顾问提供,则采用倍数2.1。
2.上述数字是根据渠务署署长拟订的预算计算出来。我
们必须在建造工程完成后,才能知道实际所需的顾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