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临 时 立 法 会 內 务 委 员 会
1997年8月29日举行的会议

议   程


  1. 通过1997年8月22日第16次会议的纪要

  2. (临立会CB(2)204号文件)

  3. 续议事项


    1.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
      的情况

    2. 有关“议事规则工作小组建议对《议事
      规则》作出的修订”的咨询文件

      (临立会CB(2)142号文件,该份文件已于
      1997年8月20日随临立会CB(2)162号文件
      发出。)

  4. 临时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5. 1997年8月27日提交临时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
    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该等附属法例于
    1997年8月22日在宪报刊登)

    (临立会LS21号文件容后奉上)

  6. 将于1997年9月3日临时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
    的其他事项


  7.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997年香港终审法院(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8. 将于1997年9月10日临时立法会会议席上处
    理的事项


    1. 质询
      (临立会CB(3)120号文件)

    2.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3.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
      及三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4. 议员议案

      1. 有关“设立教师节”的议案

        杨耀忠议员已作出预告,表示拟动
        议上述议案。议案的措辞已于上次
        会议席上研究。

      2. 有关“检讨地区行政”的议案

        陈财喜议员已作出预告,表示拟动
        议上述议案。议案的措辞已于上次
        会议席上研究。

  9. 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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