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2)1034号文件
档 号:CB2/BC/5/97
1998年2月20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8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目的
本文件旨在汇报《1998 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的商议工作,并请议员支持在1998年3月4日恢复条例草
案的二读辩论。
条例草案
2. 条例草案在1998年1月14日提交临时立法会,其目的
是:
- 停止应用《入境条例》(第115章)(下称"该条例")第
IIIA部所载现时只适用于抵港越南人的特殊条文;
- 澄清有关羁留某些人以等候遣离香港的权力;及
- 赋权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行使目前只有入境事务
处处长及副处长方可行使的发出遣送离境令及下
令作出羁留的权力。
3.关于停止应用该条例第IIIA部条文的规定倘获得通过,
将被当作由条例草案刊登宪报当日,即1998 年1月9日开
始实施。
法案委员会
4.在1998年1月23日內务委员会会议上,议员决定成立法
案委员会研究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的委员名单载于
附
录。
5.法案委员会由杨孝华议员担任主席,与政府当局举行
了一次会议。
法案委员会的商议过程
6.法案委员会商议的要点综述于下文各段。
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
7.该条例第IIIA部载有特殊条文,处理在未获许可的情
况下从越南入境人士的个案,使当局可配合"第一收容
港政策"进行羁留、甄别及覆核甄别决定的工作。法案
委员会支持取消该项政策的决定,因此亦支持为落实
该项决定而停止应用该条例第 IIIA部条文,从而令有
关该项政策的条文不再适用于新抵港的人士。
条例草案的追溯效力
8.法案委员会注意到,条例草案第2条规定该条例第IIIA
部条文不再适用于新抵港的越南非法入境者,此条倘获
得通过,即会在条例草案刊登宪报当日开始生效。法案
委员会对条例草案的追溯效力表示关注。
9.政府当局解释,当局不会轻率提出具追溯效力的条例
草案。倘政府当局只宣布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而未
有同时实施相应的法例修订,便有可能吸引大批越南人
及来自內地的越南非法入境者在条例草案开始生效之前
涌入本港,要求港府把他们甄别为难民或给予庇护。为
免在临时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期间,出现大批越南人及
来自內地的越南非法入境者涌入本港的问题,政府当局
认为条例草案第 2 条应由刊登宪报当日开始生效。政府
当局进一步表示,自宣布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以来,
当局只截获 35 名越南非法入境者。政府当局亦证实,
根据条例草案的规定,新抵港的越南人及来自內地的
越南非法入境者将获得相同的对待。
10. 鉴于政府当局指出可能会出现上述后果,法案委员
会接纳条例草案第2条应被当作由1998年1月9日开始生
效。
日后向越南非法入境者发出遣送离境令的安排
11.政府当局回应法案委员会时解释,随著该条例第IIIA
部条文不再适用,当局须根据该条例第 18 条(倘在抵港
后两个月內遣送离境)或第19条(倘在抵港后超过两个月
遣送离境 ),把越南非法入境者遣离香港。由于在越南
非法入境者抵港后,当局通常需时 4至 6个月才可把他
们遣送离境,政府当局将须根据该条例第 19 条执行遣
送离境的工作。按照现行的第 19 条,遣送离境令必须
由入境事务处处长或副处长亲自发出,至于高级首席
入境事务主任级或以上的人员,则获赋权根据该条例
第IIIA部条文发出遣送离境令。根据 1997 年的纪录,
在该年抵港的越南非法入境者约有1 700人,入境事务
处处长或副处长须花费多得不成比例的时间来处理该
等个案,例如发出所需的遣送离境令。有及见此,政
府当局认为有需要赋权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级人员根
据第19条发出遣送离境令,以分担此等额外的工作量。
建议
12. 法案委员会建议:
- 在1998年3月4日临时立法会会议上恢复条例草案
的二读辩论;及
- 条例草案第2条应被当作由 1998 年1月9日开始生
效,以免出现大量越南人及来自內地的越南非法
入境者在当局修订法例前涌入本港的情况。
征询意见
13.谨请议员支持上文第12段所载的法案委员会建议。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2月16日
附录
《1998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Bills Committee on
Immigration (Amendment) Bill 1998
杨孝华议员(主席) Hon Howard YOUNG, JP (Chairman)
何锺泰议员 Dr Hon Raymond HO Chung-tai, JP
李启明议员Hon LEE Kai-ming
李鹏飞议员Hon Allen LEE, JP
杜叶钖恩议员 Hon Mrs Elsie TU, GBM
周梁淑怡议员 Hon Mrs Selina CHOW, JP
胡经昌议员Hon Henry WU
夏佳理议员Hon Ronald ARCULLI, JP
陈荣灿议员Hon CHAN Wing-chan
廖成利议员Hon Bruce LIU Sing-lee
刘江华议员Hon LAU Kong-wah
刘汉铨议员Hon Ambrose LAU Hon-chuen, JP
合共 : 12位议员
Total : 12 Memb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