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CB(3)531号文件

档号:CB(3)/SC/FG

1998年1月9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报告
访问新加坡的建议


目的

本文件旨在请內务委员会通过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就其
职权范围及新加坡国会辖下香港-新加坡议员友好组织
邀请议员访问新加坡一事作出的建议,并汇报小组委员
会就是次访问提出的建议。

背景

2. 在1997年11月28日內务委员会会议席上,议员同意成
立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负责整体统筹临时立法会与香
港以外地区其他议会组织的一切议会联络活动、就日后
有关成立友好组织的建议作出研究,以及考虑与邀请议
员访问新加坡有关的事宜。

3. 小组委员会由11名议员(见附录I)组成,先后于1997年
12月12日及1998年1月6日举行会议,研究上文第2段所列
载的各项工作。小组委员会已同意向內务委员会提出下
列建议:

  1. 附录II所载小组委员会的建议职权范围应予通过;

  2. 鉴于临时立法会(临立会)的任期短暂,无须成立议
    员友好组织,但小组委员会将会专注联络有兴趣
    与临立会建立联系的议会机构;及

  3. 访问新加坡的邀请应予接受。
访问新加坡

4.小组委员会谨提出下述建议:

  1. 访问日期

    访问行程应由1998年2月12日(星期四)开始,至
    1998年2月15日(星期日)结束;

  2. 代表团人数

    代表团应由10名议员及1名秘书处职员组成。
    所有临立会议员应获邀在1998年1月16日(星期
    五)或之前表示有否兴趣参加该代表团。如届
    时有多于 10 名议员表示有兴趣,小组委员会
    应获授权挑选10名议员参加该代表团;及

  3. 访问行程

    东道国新加坡建议了一份暂定行程表。代表团
    一旦组成,便会确实定出有关行程。是次访问
    的行程拟包括与新加坡国会议长、当地负责贸
    易、劳工及金融事务的官员、新加坡巿区重建
    局,以及香港驻新加坡经济贸易办事处官员会
    晤,及听取其所作的简报。
征询意见

5.谨请议员通过上文第3及4段所载的各项建议。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月

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

成员名单
何承天议员(主席)
吴清辉议员(副主席)
朱幼麟议员
李鹏飞议员
李家祥议员
李国宝议员
林贝聿嘉议员
夏佳理议员
梁智鸿议员
刘汉铨议员
简福饴议员

前议员友好组织小组委员会的
职权范围



(1) 促进与各地议会机构的联系及与该等机构发展友好
关系;

(2) 研究有关与海外立法机关成立友好组织的建议;

(3) 处理与议员友好组织的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派遣立法局代表团往其他国家及款待来港访问的海外
代表团;及

(4) 就上述事项向內务委员会作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