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LS39号文件
1997年10月24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7年10月17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
法律事务部报告
提交临时立法会 会议席上省览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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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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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修订的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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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19日(若议
决延期,则可延展至
199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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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条例》(1997年第59号)
《铁路(豁免)令》(第466号法律公告)
此命令是因应《铁路条例》(1997年第59号)的制定而
订立。该条例就新铁路计划的实施及就收地以兴建
未来的铁路(包括将由地下铁路公司兴建的铁路)所
须依循的制度,设立法律架构。故此,《地下铁路
(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第276章)最终须予废
除。
该条例第45条载有关乎根据第276章而实施的铁路以
及最终须废除第276章的过渡性条文。此命令是根据
前述第45条而订立,以豁免地下铁路的指明部分(即
根据第276章所规管的部分),包括各条已完成的现
有地铁路线、在兴建中的机场铁路及鲗鱼涌纾缓挤
塞工程(鲗鱼涌工程)(此项工程的铁路范围图则已根
据第276章于1997年5月在宪报公布),使其不在该条
例的实施范围內。
此命令由指定日期起不再就指明的地下铁路部分而
具有效力,但如该铁路部分在紧接指定日期前为现
有铁路,则属例外。指定日期将由运输局局长藉在
宪报刊登的公告指定。根据运输局于1997年10月8日
发出的临时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TBCR 2/4/2
/1016/89(97))所述,政府当局打算在鲗鱼涌工程于
2000年12月完成后,才在宪报公布指定日期。
*《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
《1997年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修订)规例》(第473
号法律公告)
此规例调高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208
章,附属法例)就使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的许可证
须缴付的费用。上次调整该等费用是在1996年6月,
现调高2至24%不等,以反映渔农处发出许可证的全
部成本。
此规例将由1997年11月28日起实施。
议员可参阅规划环境地政局于1997年10月15日发出的
临时立法会参考文件摘要(档号:PELB (P) 50/04/33(96
) Pt.2),以了解更多资料。一份列明现行收费及建议
收费的比较表载于该资料摘要附件C。
*《海岸公园条例》(第476章)
《1997年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修订)规例》(第
474号法律公告)
此规例调高根据《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规例》(第
476章,附属法例)使用海岸公园和海岸保护区有关
的许可证的首次签发收费及续期收费。上次调整该
等费用是在1996年7月,现调高约5.8%,以反映以
1997至1998年度价格计算的签发许可证的全部成本
。
此规例将由1997年11月28日起实施。
议员可参阅规划环境地政局于1997年10月15日发出的
临时立法会参考文件摘要(档号:PELB (P) 50/04/33(96)
Pt.2),以了解更多资料。一份列明现行收费及建议
收费的比较表载于该资料摘要附件C。
*《危险品条例》(第295章)
《1997年危险品(一般)(修订)规例》(第475号法律
公告)
*《危险品条例》(第295章)
《1997年危险品(政府爆炸品仓库)(修订)规例》
(第476号法律公告)
*《矿务条例》(第285章)
《1997年矿场(安全)(修订)规例》(第477号法律公
告)
*《矿务条例》(第285章)
《1997年矿场(一般)(修订)规例》(第478号法律公
告)
第475号法律公告调高就(a)批给或续发有关制造、贮
存、移动及排放若干第1类危险品(爆炸品)的牌照或
许可证;及(b)发出该等牌照或许可证的复本,以及
更改、增订或批注该等牌照或许可证,而须缴付的
费用。
第476号法律公告调高就寄存在政府爆炸品仓库的爆
炸品或爆炸品附件及由该仓库运走炸品或爆炸品附
件而须缴付的费用。
第477号法律公告调高就矿场燃爆证书的发出、续期
及注明而须缴付的费用。
第478号法律公告调高有关探矿牌照、采矿牌照及采
矿租约的租金,发新牌照稅及费用,以及调高有关
购买及弃置矿物事宜所需批准或牌照的收费。
建议的增幅约为14%,并会由1997年11月28日起实施
。上次调整上述费用及收费是在1996年11月。
议员可参阅工务局于1997年10月17日发出的临时立
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WB 276/32/34),以了解有
关背景资料。根据该资料摘要第14段所述,政府当
局已咨询过危险品常务委员会的意见,该委员会约
有50%的成员来自私人机构,包括化工、航运、汽
油及货仓业代表。该委员会并不反对建议的加幅。
*《应课稅品条例》(第109章)
《1997年应课稅品(修订)规例》(第479号法律公告)
此规例调整根据《应课稅品规例》(第109章,附属
法例)签发某些牌照及所提供服务的收费。
上次调整该等收费是在1996年12月。当局已实施分
阶段增加收费的计划,以便在五年內收回全部成本
,此次是根据该计划第二年建议调高收费。
议员可参阅库务局于1997年10月发出的临时立法会
参考资料摘要(档号:FIN R2/73),以了解有关背景
资料。据该资料摘要第15段所述,当局已向由应课
稅品业代表组成的香港海关顾客联络小组简报建议
的收费调整。小组成员对建议调整收费并无提出反
对。一份列明现行收费及建议收费的比较表载于该
资料摘要附件B。
此规例将由1997年12月1日起实施。
*《除害剂条例》(第133章)
《1997年除害剂(修订)规例》(第480号法律公告)
此规例调高《除害剂规例》(第133章,附属法例)附
表所指明的费用。该等收费是渔农处处长就下列事
项征收的费用:除害剂的注册、签发输入、制造、
售卖和/或供应和管有任何除害剂的牌照或许可证
。
上次调整该等收费是在1996年6月28日。政府当局现
建议把各项费用增加7%至15%,按照1997年至1998
年度价格计算,可达到收回全部成本的目标。议员
可参阅卫生福利局于1997年10月发出的临时立法会
参考资料摘要(档号:HWB/M/16/6 Pt.1 (96)),以解
有关背景资料。一份列明现行收费及建议收费的比
较表载于该资料摘要附件C。
此规例将由1997年11月28日起实施。
《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第1109章)
《1997年香港中文大学规程(修订)规程》(第481号
法律公告)
此规程旨在修订《香港中文大学规程》
- 修改大学校董会组织的类别:废除大学
校董会中来自香港以外大学或教育组织
的成员;增加监督所指定的成员人数,
以及增加大学校董会所选出的通常在香
港居住的成员人数;
- 就指定或选举大学校董事宜提供更大弹
性;及
- 增设会计学硕士(M. Acc.)、临床药剂学
硕士(M. Clin. Pharm.)及教育博士(Ed. D.)
的新学位。
*表代调高收小费的项目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助理法律顾问
冯秀娟
199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