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LS39号文件

1997年10月24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7年10月17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

法律事务部报告

提交临时立法会
会议席上省览日
1997年10月22日
作出修订的限期 1997年11月19日(若议
决延期,则可延展至
1997年11月26日)

《铁路条例》(1997年第59号)
《铁路(豁免)令》(第466号法律公告)

此命令是因应《铁路条例》(1997年第59号)的制定而
订立。该条例就新铁路计划的实施及就收地以兴建
未来的铁路(包括将由地下铁路公司兴建的铁路)所
须依循的制度,设立法律架构。故此,《地下铁路
(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第276章)最终须予废
除。

该条例第45条载有关乎根据第276章而实施的铁路以
及最终须废除第276章的过渡性条文。此命令是根据
前述第45条而订立,以豁免地下铁路的指明部分(即
根据第276章所规管的部分),包括各条已完成的现
有地铁路线、在兴建中的机场铁路及鲗鱼涌纾缓挤
塞工程(鲗鱼涌工程)(此项工程的铁路范围图则已根
据第276章于1997年5月在宪报公布),使其不在该条
例的实施范围內。

此命令由指定日期起不再就指明的地下铁路部分而
具有效力,但如该铁路部分在紧接指定日期前为现
有铁路,则属例外。指定日期将由运输局局长藉在
宪报刊登的公告指定。根据运输局于1997年10月8日
发出的临时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TBCR 2/4/2
/1016/89(97))所述,政府当局打算在鲗鱼涌工程于
2000年12月完成后,才在宪报公布指定日期。

*《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
《1997年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修订)规例》(第473
号法律公告)

此规例调高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208
章,附属法例)就使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的许可证
须缴付的费用。上次调整该等费用是在1996年6月,
现调高2至24%不等,以反映渔农处发出许可证的全
部成本。

此规例将由1997年11月28日起实施。

议员可参阅规划环境地政局于1997年10月15日发出的
临时立法会参考文件摘要(档号:PELB (P) 50/04/33(96
) Pt.2),以了解更多资料。一份列明现行收费及建议
收费的比较表载于该资料摘要附件C。

*《海岸公园条例》(第476章)
《1997年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修订)规例》(第
474号法律公告)

此规例调高根据《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规例》(第
476章,附属法例)使用海岸公园和海岸保护区有关
的许可证的首次签发收费及续期收费。上次调整该
等费用是在1996年7月,现调高约5.8%,以反映以
1997至1998年度价格计算的签发许可证的全部成本

此规例将由1997年11月28日起实施。

议员可参阅规划环境地政局于1997年10月15日发出的
临时立法会参考文件摘要(档号:PELB (P) 50/04/33(96)
Pt.2),以了解更多资料。一份列明现行收费及建议
收费的比较表载于该资料摘要附件C。

*《危险品条例》(第295章)
《1997年危险品(一般)(修订)规例》(第475号法律
公告)

*《危险品条例》(第295章)

《1997年危险品(政府爆炸品仓库)(修订)规例》
(第476号法律公告)

*《矿务条例》(第285章)
《1997年矿场(安全)(修订)规例》(第477号法律公
告)

*《矿务条例》(第285章)
《1997年矿场(一般)(修订)规例》(第478号法律公
告)

第475号法律公告调高就(a)批给或续发有关制造、贮
存、移动及排放若干第1类危险品(爆炸品)的牌照或
许可证;及(b)发出该等牌照或许可证的复本,以及
更改、增订或批注该等牌照或许可证,而须缴付的
费用。

第476号法律公告调高就寄存在政府爆炸品仓库的爆
炸品或爆炸品附件及由该仓库运走炸品或爆炸品附
件而须缴付的费用。

第477号法律公告调高就矿场燃爆证书的发出、续期
及注明而须缴付的费用。

第478号法律公告调高有关探矿牌照、采矿牌照及采
矿租约的租金,发新牌照稅及费用,以及调高有关
购买及弃置矿物事宜所需批准或牌照的收费。

建议的增幅约为14%,并会由1997年11月28日起实施
。上次调整上述费用及收费是在1996年11月。

议员可参阅工务局于1997年10月17日发出的临时立
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WB 276/32/34),以了解有
关背景资料。根据该资料摘要第14段所述,政府当
局已咨询过危险品常务委员会的意见,该委员会约
有50%的成员来自私人机构,包括化工、航运、汽
油及货仓业代表。该委员会并不反对建议的加幅。

*《应课稅品条例》(第109章)
《1997年应课稅品(修订)规例》(第479号法律公告)

此规例调整根据《应课稅品规例》(第109章,附属
法例)签发某些牌照及所提供服务的收费。

上次调整该等收费是在1996年12月。当局已实施分
阶段增加收费的计划,以便在五年內收回全部成本
,此次是根据该计划第二年建议调高收费。

议员可参阅库务局于1997年10月发出的临时立法会
参考资料摘要(档号:FIN R2/73),以了解有关背景
资料。据该资料摘要第15段所述,当局已向由应课
稅品业代表组成的香港海关顾客联络小组简报建议
的收费调整。小组成员对建议调整收费并无提出反
对。一份列明现行收费及建议收费的比较表载于该
资料摘要附件B。

此规例将由1997年12月1日起实施。

*《除害剂条例》(第133章)
《1997年除害剂(修订)规例》(第480号法律公告)

此规例调高《除害剂规例》(第133章,附属法例)附
表所指明的费用。该等收费是渔农处处长就下列事
项征收的费用:除害剂的注册、签发输入、制造、
售卖和/或供应和管有任何除害剂的牌照或许可证

上次调整该等收费是在1996年6月28日。政府当局现
建议把各项费用增加7%至15%,按照1997年至1998
年度价格计算,可达到收回全部成本的目标。议员
可参阅卫生福利局于1997年10月发出的临时立法会
参考资料摘要(档号:HWB/M/16/6 Pt.1 (96)),以解
有关背景资料。一份列明现行收费及建议收费的比
较表载于该资料摘要附件C。

此规例将由1997年11月28日起实施。

《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第1109章)
《1997年香港中文大学规程(修订)规程》(第481号
法律公告)

此规程旨在修订《香港中文大学规程》

  1. 修改大学校董会组织的类别:废除大学
    校董会中来自香港以外大学或教育组织
    的成员;增加监督所指定的成员人数,
    以及增加大学校董会所选出的通常在香
    港居住的成员人数;

  2. 就指定或选举大学校董事宜提供更大弹
    性;及

  3. 增设会计学硕士(M. Acc.)、临床药剂学
    硕士(M. Clin. Pharm.)及教育博士(Ed. D.)
    的新学位。


*表代调高收小费的项目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助理法律顾问
冯秀娟
199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