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LS42号文件
1997年10月31日临时立法会
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1997年10月24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
法律事务部报告
提交临时立法会会 议席上省览日期 | : | 199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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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修订的限期 | : |
1997年11月26日(若议决延
期,则可延展至1997年12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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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隧道(政府)条例》(第368章)
《1997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规例》(第482号法
律公告)
《青马管制区条例》(1997年第2号)
《1997年青马管制区(一般)(修订)规例》(第488号
法律公告)
《行车隧道(政府)规例》 (第368章,附属法例)第11
(a)条及《青马管制区(一般)规例》(1997年第244号法
律公告)第14(2)条准许任何车辆在其主体条例所界定
的隧道內运载只供驱动该车辆的汽油,或运载最多
不超逾20公升并存于紧密封盖的罐內的汽油,而罐
內的汽油是由该车辆运载以供上述用途的。《行车
隧道(政府)条例》(第368章)所提述的各条隧道是香
港仔隧道、机场隧道、狮子山隧道、城门隧道及将
军澳隧道。
政府当局拟于1997年下半年开展石油气的士试验计
划。然而却发现*汽油*一词不包括气体燃料,故现
行法例不容许石油气驱动的车辆使用行车隧道。
《1997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规例》(第482号法律
公告)及《1997年青马管制区》(一般)(修订)规例》(
第488号法律公告)各自修订其主体规例的有关条文
,以准许仅为供驱动车辆本身而载有燃料(包括液
化石油气)的车辆通过其主体条例所界定的隧道。《
1997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规例》的另一个目的,
是更改主体规例內自动缴费车辆行车线标志的顏色
组合。
政府当局将于1997年11月动议一项议案,以修订根
据《海底隧道条例》(第203章)、《东区海底隧道条
例》(第215章)、《大老山隧道条例》(第393章)及《
西区海底隧道条例》(第436章)订立的附例,藉此容
许石油气的士亦可使用各条受该等条例管制的隧道
。据政府当局表示,待该等可容许使用石油气驱动
的车辆的立法修订开始实施后,方会开展石油气的
士试验计划。
议员可参阅运输局于1997年10月22日发出的临时立
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TRAN 3/10/28),以了解
有关背景资料。
《雇员补偿保险征款条例》(第411章)
《1997年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征款率)(修订)令》(第
483号法律公告)
《雇员补偿保险征款条例》(第411章)
《1997年雇员补偿保险征款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
(第484号法律公告)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的规定,雇主必须
购买雇员补偿保险,而根据《雇员补偿保险征款条
例》(第411章),须就所有保单的保险费缴付征款。
根据《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征款率)令》(第411章,附
属法例)第2条,目前的征款率是保险费的3.5%,款
项按主体条例附表2所列的比例分配如下 -
- 2/7(即1%)给职业安全健康局(职安局);
- 2/7(即1%)给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及
- 3/7(即1.5%)给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
《1997年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征款率)(修订)令》(第
483号法律公告)修订《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征款率)
令》第2条,将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率提高1%,增至
4.5%。
《1997年雇员补偿保险征款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
(第484号法律公告)将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资源
净额分配予指明团体的比率调整如下 --
- 4/9(即2%)给职安局;
- 2/9(即1%)给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
及
- 3/9(即1.5%)给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
议员可参阅教育统筹局于1997年10月24日发出的临
时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EMB 2/7/3051/85),
以了解有关背景资料。
《1997年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征款率(修订)令》(第
483号法律公告)将由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议员请注意,研究《1997年职业性失聪(补偿)(修订)
(第2号)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已成立。条例草案
于1997年10月15日已提交临时立法会,其中一项目
的是增加拨予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的征款0.8%,
即由1.5%增至2.3%。法案委员会已于1997年10月24
日举行过1次会议,并将于1997年11月4日举行第2次
会议。议员如支持《1997年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征款
率)(修订)令》(第483号法律公告)及《1997年雇员补
偿保险征款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第484号法律公
告),须于《1997年职业性失聪(补偿)(修订)(第2号)条
例草案》的委员会审议阶段提出修正案,以调整该
等比率。
《受保护地方(保安)条例》(第260章)
《1997年受保护地方(宣布)令》(第485号法律公告)
本命令宣布大屿山狗虱湾为受保护地方,作为政府
爆炸品仓库的用途,以及对《受保护地方令》(第260
章,附属法例)的附表作相应修订。
议员可参阅保安局发出的临时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档号:SBCR 23/1476/59),以了解有关背景资料。
《稅务条例》(第112章)
《安排指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民用航空
服务)(双重课稅)令》(第486号法律公告)
此命令根据《稅务条例》(第112章)第49条指明于
1995年5月5日在香港签订的香港政府和德意志联邦
共和国政府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第八A条(而该协
定经由藉在1997年5月8日签订的商定修订而修订)为
一项双重课程宽免安排。
议员可参阅库务局于1997年10月发出的临时立法会
参考资料摘要(档号:FIN CR L/M 211/94),以了解
有关背景资料。
《稅务条例》(第112章)
《安排指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
于民用航空服务)(双重课稅)令》(第487号法律公告)
此命令根据《稅务条例》(第112章)第49条指明在1997
年7月25日于香港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的
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第十四条为一项双重课稅宽
免安排。
议员可参阅库务局于1997年10月发出的临时立法会
参考资料摘要(档号:FIN CR L/M 201/94),以了解
有关背景资料。
《陆运义勇军及海军义勇军恩恤金条例》(第
202章)
《1997年陆运义勇军及海军义勇军恩恤金条例(修
订附表)令》(第489号法律公告)
此命令调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保卫香港的香港陆
军义勇军军官及队员及香港海军义勇军成员因伤残
或去世而须支付的恩恤金、补助金及其他津贴的付
款率。
以往受益人通过在4月初收到英国《海军、陆军及空
军等(伤残及去世)恩恤金令》(该英国法令)而每年调
整的恩恤金加幅。该英国法令现已由在1997年6月20
日开始实施的《义勇军及海军义勇军恩恤金条例》
(该条例)(第202章)取代。因此,受益人在4月初至6月
19日期间并不获得恩恤金额的通胀调整。政府当局
建议向受益人发放一笔补助金,以弥补他们在此段
期间內根据该英国法令而应获得的金额。故此,在
1997年6月20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香港特别行政
区政府建议调整的幅度总计是7.2%,这相当于以12
个月来计算6%的增幅。受益人的恩恤金额调高6%
,与1997至98年度公务员退休金的增幅一致。
议员可参阅卫生福利局于1997年10月8日发出的临时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CR 8/3231/92 pt8),以了
解有关背景资料。
此命令适用于1997年6月20日或以后根据该条例所支
付的抚恤金。
《香港大学条例》(第1053章)
《1997年香港大学规程(修订)(第2号)规程》(第490
号法律公告)
此规程修订《香港大学条例》(第1053章)附表內的
《香港大学规程》,以--
- 更改某些学士学位的名衔;
- 将某些新设学位及研究文凭列为大学所
颁授的学位及其他学术资格;
- 规定只有属学院院务委员的全职教师才
有资格被选为学院院长;
- 将分别由校监所委任和由校务委员会所
委任的既非主管人员亦非教师的校务委
员人数,均由6名增至10名;及
- 修订名誉学位委员会的组成。
《电气产品(安全)规例》
《电气产品(安全)规例(1997年第187号法律公告)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第491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7年10月24日为《电气产品(安全)规
例》(1997年第187号法律公告)第2条(释义条文)、第
9条(认可核证团体)、第10条(认可制造商)、附表4(有
资格申请获认可为认可核证团体的组织)及附表5(获
认可为认可制造商方面的规定)开始实施的日期。
《植物品种保护条例》
《植物品种保护条例(第490章)1997年(生效日期)公
告》
(第492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7年10月24日为《植物品种保护条例
》(第490章)开始实施的日期。该条例旨在为保护植
物品种订定条文,使香港在该方面能够根据《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履行其义务。
《植物品种保护规例》
《植物品种保护规例(1997年第279号法律公告)1997
年(生效日期)公告》
(第493号法律公告)
此公告指定1997年10月24日为《植物品种保护规例
》(1997年第279号法律公告)开始实施的日期。该规
例所规定的事项包括备存植物品种权利注册纪录册
的方式,以及在发出授权证之前提出反对的程序。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助理法律顾问
林秉文
199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