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XX

财务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
1998年2月12日


总目92─律政司
分目243─雇用法律服务及有关的专业费用

    请各委员向财务委员会建议﹐保留律政司刑事检
    控科下述顾问职位﹐由1998年7月1日起至1999 年
    8月17日止─

      一个顾问职位
      (副首席政府律师级别
      (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2点))
      (110,000元─116,800元)
问题

律政司现有的副首席政府律师级别顾问职位会在1998年
7月1日撤销﹐届时本司需设一名副首席政府律师级别顾
问﹐继续为世界贸易中心(世贸中心)一案提供法律意见
和进行检控。

建议

2.律政司司长建议保留现有的顾问职位约13个月﹐由
1998年7月1日起至1999年8月17日止﹐又或直至世贸中
心一案审结为止﹐两者中取日期较早者。

理由
世贸中心案件


3.世贸中心一案﹐是香港历来审讯的最复杂庞大商业罪
案之一。五名被告人被控于1990年汤臣太平洋有限公司
收购奔达国际有限公司一案中﹐串谋诈骗履行公务的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世贸中心一案涉及大量文件
﹐案情异常复杂。由被告人于 1996 年8月首次应讯起﹐
案件至今仍未审结。审讯涉及的证人证供约100份﹐部
分证供更异常冗长。证人证供共四大册﹐呈堂文件证
物也不少于32册﹐再加上大量说明文件。世易中心一
案也涉及复杂的商业概念和手法。案件共有五名被告
人﹐而各人面对的指控都不相同。本案大律师不仅要
证明五名被告人全部串谋诈骗﹐更要证明其中四名被
告人触犯《防止贿赂条例》所订罪行。

4.案件发展至今﹐法律程序日见冗长﹐案情也比预期复
杂。案件是根据《复杂商业罪行条例》提讯﹐而条例又
规定案件正式审讯前必须完成多个步骤。举例来说,拟
备证据撮要、检控论据书和法律观点,就需时约九个星
期才能完成。这些文件冗长繁复,而拟备复杂的承认事
实通知书也同样要九个星期。由目前至审讯展开前,控
辩双方还要进行其他审前程序,包括提出论据要求法院
接纳证据﹐送达证据撮要﹑检控论据书和法律观点﹐披
露未用的材料﹐以及三名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等。

5.法院现已排期于1998年4月14日审讯该案。律政司司长
估计案件的正式审讯为期约六个月,直至1998年10月下
旬为止。不过,部分被告人如出庭应讯,审讯则可能长
达九个月(直至 1999 年 1月为止)。 案件的大多数检控工
作须视乎证供记录誊本能否得到接纳,这些证供由根据
《公司条例》委任的审查员录取。该否接纳这些记录誊
本目前引起激烈爭论﹐此中的爭论涉及艰深的法律问题
,特别是《人权法案》的运作。除了该否接纳记录誊本
的相关问题外,还有记录誊本的来历等其他难题。在这
情况下,世贸中心一案的审讯可能持续至1999年6月。此
外,如被告人被判罪名成立继而提出上诉,或律政司司
长申请覆核刑罚,则审讯为期会更长。

人手需求

6. 我们已经委任一名副首席政府律师级别的顾问处理此
案﹐初步为期12月﹐由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止
。由于此案案情复杂﹐工作量繁重,且需有经验的专才
处理,中间不容间断﹐律政司司长认为必需保留这顾问
职位处理此案。基于审讯现已达致关键时刻﹐如检控小
组在现阶段解散﹐即会严重影响检控工作。世易中心一
案顾问的职责说明载于附件1。

7.刑事检控科现有的副首席政府律师全都职务繁重﹐实
无法兼顾世贸中心一案的工作﹐此案的工作需由一名副
首席政府律师级别的大律师全职处理。刑事检控科的组
织架构图载于附件2。即使可以由司內委派一名副首席政
府律师处理这项工作﹐他也要一段时间才能熟悉案情。
这会影响检控工作的成效﹐还会耗费大量审讯时间。

8. 律政司司长曾考虑把案件外判处理。不过,此举十分
昂贵。 即使在这个阶段可以从本地大律师中选聘领讼大
律师的副手﹐这名副手的酬金会按每星期五个工作天计
算,款额大约每月 457,600 元。另外﹐副手也可能收取
325,000元的基本讼费。聘用这名大律师服务12个月,便
得支付酬金总额达5,816,200元。在同一时间內保留顾问
职位的员工开支总额为2,470,644元,保留顾问职位而不
把案件外判处理显然更具成本效益。

9.基于上文第5段所述的情况,律政司司长建议把顾问职
位任期延长12个月另加积存的假期,即由 1998年7 月1日
起至1999年8月17日止。如委员批准延长顾问的任期,在
1999年6月30日之前他仍会留任处理此案。如因任何理由
,世贸中心一案可于1999年6月之前审结,我们会终止顾
问合约,因为合约条文订明﹐任何一方在给予对方三个
月书面通知,或在支付一个月费用以代替通知后,便可
以终止合约。案件审理期间,我们会密切留意并覆检这
个顾问职位所需的实际任期。

对财政的影响

10. 按薪级中点薪额估计﹐实施上述建议所需的额外年
薪开支为–

职位数目
一个顾问职位1,360,800 1


11. 实施上述建议增加的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
薪金和人员间接费用﹐合共2,470,644元。实施上述建议
不需增设非首长级职位。

12.我们已经在1998至99年度预算草案预留足够拨款﹐支
付这项建议的开支。

背景资料

13. 聘用上述顾问之前﹐世贸中心案件原由刑事检控科
一名饶富处理商业罪行经验的副首席政府律师负责。负
责该案的副首席政府律师于1997年6月30日约满后不再受
雇于政府。鉴于此案案情复杂并需要有经验的专才处理
,我们聘用了一名擅长处理商业罪行的副首席政府律师
级别顾问﹐负责案件的检控工作﹐初步拟定任期 12个月
﹐由1997年7月1日起至1998年6月30日止。

公务员事务局的意见

15.公务员事务局考虑过案情的复杂程度和有需要继续
提供现级别的辅助人员后,同意在刑事检控科开设一
个顾问职位,并认为拟设职位的职系和职级安排是恰
当的。

律政司
1998年1月

EC(97-98)XX附件1

刑事检控科顾问的主要职责
副首席政府律师级别(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2点)


直接从属副刑事检控专员,并就下述职务向刑事检控专
员负责–

(1) 以英国领讼大律师副手身分,就世界贸易中心(世贸
中心)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执行检控工作,并且负责该
案件诉讼程序中所引起的其他职务;以及

就世贸中心案件向刑事检控专员提供意见,并在有需要
时,执行刑事检控专员指派的其他职务。

刑事检控科
刑事检控专员
(LO)


说明
(LO)律政专员(首长级(律政人员)薪
级第6点)

(PGC)首席政府律师(首长级(律政人
员)薪级
第3点)

(DPGC)副首席政府律师(首长级(律
政人员)
薪级第2点)

目前为英国领讼大律师的副手﹐并
正提出延长聘用期的顾问职位。

冻结高级政府律师职位以开设的
编外职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