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简 报
1997年10月13日
临时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法庭使用中文


目 的

本文旨在向议员汇报推行法庭使用中文的最新情况,以
及提供有关司法机构可就该计划运用的资源的资料。

背 景

2. 被告人、诉讼人及证人均有权在法庭采用任何一种语
文。他们如有需要,可获提供传译服务。律师及裁判官
自1974年起可于裁判法院采用法定语文的其中一种。

3.基本法第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
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

4. 司法机构推行法庭使用中文计划的目标,是建立双语
法庭制度,使法庭可采用中文或英文审讯案件。司法机
构不会强行要求当事人及律师使用中文。法官的职责是
适当地审理案件,以确保公义。法官在考虑某宗案件是
否适合采用中文审讯前,会征询有关人仕。至于决定选
择采用那种语文,则会以案件能获得公正快捷的处理作
为准则。

现 况

实施情况


5.除了裁判法院及审裁处外,法庭使用中文计划实施情
况如下:

法 庭案件种类可以使用中文
的日期
区域法院
及土地审裁处
民事案件、婚姻案件
、雇员赔偿案件、刑
事案件及土地审裁处
案件
1996年2月16日
高等法院
原讼法庭
来自裁判法院、劳资
审裁处、小额钱债审
裁处及淫亵物品审裁
处的上诉案件
1996年12月1日
来自小额薪酬索偿仲
裁处的上诉案件
1997年6月2日
任何其他案件,包括
民事及刑事案件
1997年6月27日
高等法院
上诉法庭
任何来自高等法院原
讼法庭、区域法院及
土地审裁处的上诉案
1997年6月27日
使用中文审讯的案件数量

6. 自1974年起,在裁判法院、劳资审裁处及小额钱债审
裁处审讯的案件,大部份是使用中文。在裁判法院审讯
的案件中,约有六成使用中文;在劳资审裁处及小额钱
债审裁处,则约有九成的案件以中文审讯。下列数字显
示较高级别法院自取消使用中文的法定限制日期起计,
使用中文审讯的案件数量:

法庭/审裁处获处理的
案件
数目
使用中文
审讯/上诉
案件的数目
在获处理案
件总数中的
百分比
区域法院
(由1996年2月16日起计)
159726516.6%
土地审裁处
(由1996年2月16日起计)
2813142550.7%
高等法院原
讼法庭
— 来自较低级别法院
的上诉案件
(由1996年12月1日起计)
90314716.3%
— 审讯
(由1997年6月27日起计)
9615*16.3%15.6%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
(由1997年6月27日起计)
1366*4.4%


注(*) — 首席大法官于 1997年 6月27日前,特别批准在
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以试验性质使用中文审讯的案件,
分别有9宗及8宗。

在法庭使用中文计划投入的资源

7. 司法机构在法庭使用中文计划投入的资源,可分为两
大类。第一类是直接开支,即全部只用于是项计划的开
支。第二类是间接开支,即一般旨在改善法庭服务,及
有助法庭使用中文的工程成本。

8. 司法机构在推行法庭使用中文计划方面的直接及间接
开支,其撮要列于附件。详细內容如下。

直接开支

员 工

9.法庭传译主任职系就法庭使用中文计划提供重要的支
援。为实施上文第5段所述计划,司法机构自1994 年增
设22 个法庭传译主任职位,以应付因推行上述计划而
增加的工作,特别是翻译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 按法官的命令,翻译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的裁决
    及判刑理由、小额钱债审裁处及劳资审裁处的判
    决、与及诉讼人提交的法律文件。

  2. 按法官的命令,翻译高等法院的判词及总结词、
    高等法院民事案件中的状书、与及诉讼人提交的
    法律文件。

  3. 鉴证录音和录影带纪录,在各级法庭作呈堂之用。
10.法庭传译主任职系也为沒有律师代表的诉讼人提供传
译服务。诉讼人若不明白法庭文件的內容(例如令状、裁
决及判决理由等),可向法庭传译主任办事处求助,该办
事处会向诉讼人讲述文件的內容。

11.法庭传译主任除了处理上述直接与司法程序有关的工
作外,亦为法律界执业人士就中文审讯提供实际而有用
的参考资料。法庭传译主任在双语法官的督导下,把若
干重要案例的提要及判刑指引译成中文,每月在《香港
律师》刊登。

12.司法机构正考虑成立一个专责小组,将法官认为对法
律界有参考价值的中文判词翻译成为英文。

13.司法机构在不损及法官公正快捷地处理案件的原则下
,采取务实的方法处理翻译数量,以确保资源足以应付
。在一般情况下,会尽早决定在法律程序中使用哪种语
言,以减低于程序进行后期翻译大量文件的需要。法律
程序的正式纪录与为进行上诉而制备的文本不同,进行
上诉时,法庭会决定那部份正式纪录需要逐字誊写文本
,及是否需要翻译该文本。若有需要,翻译那些部份。
这种做法既省时,又节省开支,避免了浪费时间及资源
誊写与翻译不必要的部份。

培 训

法官及司法人员的培训

14.司法机构在过去两年定期为法官及司法人员筹办语文
培训课程:

课 程参加人数
10次普通话课程89人
4次中文写作研讨会76人
2次广东话课程27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 数:16次192人

15.此外,由于法庭将更广泛使用中文,司法机构于1996
年12月进行了一连串模拟审讯,为司法人员提供在法庭
练习使用中文的机会,并邀请了法律界人士参与。

16.为了准备以中文审讯有陪审团的案件,双语法官定期
讨论有关为陪审团编写的中文指引范本及具体指引。今
年 1 月,司法机构举行了一连串模拟审讯,评估一般陪
审员对以中文宣读的总结词的理解程度,这些筹备工作
有助于顺利进行以中文审讯有陪审团的案件。

17.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在来年将进一步加强法官及司法
人员的语文培训,尤其着重中文写作的培训,并会举办
课程,以帮助他们更有效地以中文进行审讯和撰写判词
。现正考虑将中文写作研习班作为新入职人员的就职培
训项目之一。

18. 我们已在1997/98及1998/99年度预留了170万元编纂法
庭常用的英汉法律词汇。这套词汇将为法官及司法人员
进行中文审讯提供有用的工具,并确保用词一致。

非司法人员的培训

19.非司法人员对推行法庭使用中文计划提供重要的支援
,司法机构定期为他们举办语言培训课程。

课 程出席人数
45次普通话训练课程385人
37次中文写作课程189人
3次广东话培训课程5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 数:85次579人


20.法庭传译主任职系为法官及司法人员推行该计划提供
直接支援。过去两年为他们举办的专门培训包括:

  1. 举办了27次以法律翻译及法例为题的研习班,各研
    习班均在星期六早上举行,共有983人次参加。

  2. 9 名法庭高级传译主任获挑选前往北京大学修读一
    项专设的法律及语言课程。

  3. 举办了翻译判词的课程,共有29名法庭传译主任参
    加。
21.1997/98年度用在培训的开支预算为80万元。不过,这
项数目未能完全反映整体情况,因为大部份培训开支已
纳入司法机构的总开支分配额內。

购买中文法律书籍和期刊

22.在1996/97年度,司法机构图书馆动用了14万元购买中
文参考书籍。1997/98年度,估计会用20万元,添置中文
法律书籍。

间接开支

重新发展「案件及传票管理系统」

23. 司法机构在本年8月加强「案件及传票管理系统」的
效能,以简化裁判法院及各检控部门处理传票的程序,
并提高该系统处理中文的功能。上述项目的开支估计为
3,590万元。在项目完成后,1997/98年度的经常性费用将
为170万元。

数码录音及逐字誊写文本系统

24.「数码录音及逐字誊写文本系统」可确保法庭准确
快捷地备存纪录,使法官及司法人员毋须笔录冗长的
证供。「数码录音及逐字誊写文本系统」对法庭使用
中文尤为重要,因为该系统能提供中文案件的纪录,
并可准确快捷制备誊本。至目前为止,共有 159 个法
庭安装了该系统:

法 庭已安装「数码录音
及逐字誊写文本系
统」法庭的数目
终审法院1
高等法院25
区域法院 (包括土地审裁处
及小额钱债审裁处)
38
裁判法院 (包括死因裁判法
庭,淫亵物品审裁处)
85
劳资审裁处10
_______________
总 数︰159


25. 计划在1998年中,全部现时高等法院余下的13个法庭
都设有数码录音及誊写文本系统。

26. 上述项目的开支估计为 11,320万元,已投入该系统之
金额共9,420万元。1997/98年度的经费为3,690万元,而在
1998/99年度为4,440万元。

在法庭使用即时传译

27. 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司法机构推行了一个试验计划,
评估法庭使用即时传译的可行性,并于1995/96年度财政
预算內为该计划预留1.3亿元经费,若试验结果令人满意
,便会付诸实行。经全面审议后,我们认为在法庭审讯
的过程实行即时传译并不适当,因为即时传译如有出错
不易及时察觉,这些差异可能会导致妨碍司法公正的严
重后果。因此,我们已取消在法庭实行即时传译的计划
,并于1995年2月28日及1997年1月11日向委员会报有
关的工作进度。

结 论

28.法庭使用中文计划对香司法程序整体发展影响深远。
我们会根据中文审讯的经验,定期检讨现行的做法或作
出新的安排。司法机构会密切注视在法庭使用中文的情
况,提供所需的资源,以确保双语法庭制度,得以顺利
运作。

司法机构政务长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十月




附件

拨予在法庭使用中文计划的资源

直接开支
1996/97
百万元
1997/98
百万元
I.员工费用- 96/97-增设三个法庭传译主任职位
97/98-增设十三个法庭传译主任职位
1.38.3
II.培训0.560.8
III.购买中文法律书籍及期刊0.140.2
IV.编制法庭常用词汇- 1.0
____________
总额:2.0010.3


间接开支

项目开支
(估计)
项目开支
(截至97年9月的实际开支)
经常性开支
(1997/98估计)
百万元百万元百万元
I.重新发展「案件及传
票管理系统」
35.919.5 1.7
II.「数码录音及逐字誊
写文本系统」
113.294.236.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额:149.1113.7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