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2)94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2/PL/BCS
临时立法会
文康广播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8年1月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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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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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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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莫应帆议员(主席)
朱幼麟议员
吴清辉议员
胡经昌议员
陈财喜议员
杨孝华议员
刘汉铨议员
霍震霆议员
缺席委员:
马逢国议员(副主席)
周梁淑怡议员
杨耀忠议员
顏锦全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议程第II项
文康广播局副局长(文化及康体)华陈真妮女士
文康广播局文物政策参事叶祖康先生
文康广播局古物古迹办事处
执行秘书(古物古迹)
招绍瓒先生
议程第III项
文康广播局副局长(文化及康体)华陈真妮女士
文康广播局首席助理局长(康乐及体育)麦敬年先生
规划署助理署长(全港及次区域)伍谢淑莹女士
列席秘书:
- 总主任(2)2
- 李蔡若莲女士
列席职员:
- 高级主任(2)2
- 徐伟诚先生
I. 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临立会CB(2)801号文件)
1997年12月5日会议的纪要获确认通过。
II. 保存及保护考古遗址
(临立会CB(2)784(01)号文件)
2.文康广播局副局长(文化及康体)应主席所请,向议员
简述政府当局所提供文件的內容。议员与政府当局在
会上的讨论要点如下:
用于保护文物的资源
3.在用于保护文物的资源方面,文康广播局副局长(文
化及康体 ) 指出,在 1997 至 98 年度,政府共拨款约
2,000万元以保护文物及加深巿民对香港文物的认识。
此外,卫奕信勋爵文物信托、香港赛马会和私人发展
商等非官方的机构,均有拨款资助这些抢救发掘的工
作。在1995至96年度,非官方机构共拨款约 800 万元
进行文物保护的工作。在1997至98年度,这方面的资
助款项更有所增加,主要用以资助举办 "文物年" 计划
。当局预计在1998至99年度,非官方机构将会拨款约
400万元进行文物保护的工作。
考古工作
保存考古遗址
4.执行秘书(古物古迹)在回答一位议员的提问时指出,
在进行某些发展计划时,不一定可以保存得到考古遗
址。举例说,在赤𫚭角兴建新机场,便无可避免地令
该区的考古遗址不复存在。执行秘书 (古物古迹) 表示
,古物古迹办事处备存一份有关本港考古遗址的纪录
。该处可以透过与负责规划、地政及工务等各个部门
所订定的常设行政安排,于各项会影响考古遗址的发
展工程处于规划阶段时,获悉有关情况。该处会评估
该等发展对考古遗址的影响,并力求保存该等遗址。
如证实无法保存遗址,必须予以拆毀,古物古迹办事
处会向有关发展商寻求资助,用以在这些考古遗址进
行抢救发掘的工作。
抢救发掘的工作
5. 一位议员关注进行抢救发掘工作的资源可能不足。
他认为政府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在重建工程动工之前
进行抢救发掘的工作。举例说,当局可以成立一支常
设的抢救文物队伍,专责进行这类发掘工作,同时亦
可向香港以外地区的专家寻求协助。
6.文康广播局副局长 (文化及康体) 在回应时解释,按
照国际惯例,考古工作的目标是要力求保存考古遗址
。如果有关考古遗址受发展工程影响,同时又实在无
法加以保存,古物古迹办事处会采取适当的折衷方法
,包括在遗址进行重建前尽量抢救和发掘有关的资料
。近年来,政府已拨出更多资源,用以进行保护文物
活动和推展有关的教育/宣传活动。执行秘书 ( 古物
古迹 ) 补充说,当局自 1996 至 97 年度起,每年拨款
75万元予古物古迹办事处,用以进行抢救发掘的工作
。该处会要求当局由1998至99年度起,把这项拨款增
加至150万元。
7.在人力资源方面,执行秘书 (古物古迹) 表示,大部
分抢救发掘计划都由古物古迹办事处的內部人员亲自
负责。在1997年,由于古物古迹办事处需要全力应付
举办 "文物年计划" 的繁重工作量,因而令交由外界承
办的抢救发掘计划数目有所增加。为应付保护文物方
面日益繁重的工作量,当局会透过文物交流计划邀请
国內及其他海外地区的文物发掘专家来港,以加强各
项抢救发掘计划的人手。
历史建筑
8.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第 11 段载述,当局为保护重要
古迹和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而订有一个评级制度,把
历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文康广播局副局长 ( 文化
及康体 ) 表示,有关建筑物由古物古迹办事处负责鉴
别,再由古物咨询委员会根据以下分级准则进行评级 ─
评级 | |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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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 具有重要价值的建筑物,须在可行范围內
尽力加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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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 具有特别价值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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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 具有若干价值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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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当局会不断将最新的资料加入这些建筑物的
名单內,并会将名单送交各有关部门传阅,以便有关
部门可在任何可能影响该等建筑物的发展或规划工程
进行前,先行征询古物古迹办事处和古物咨询委员会
的意见。在分级准则方面,执行秘书 (古物古迹) 表示
,古物古迹办事处会先行对那些被大专院校的学者和
专家视为具历史意义的建筑物进行实地考察,以评估
有关建筑物的历史价值,然后再由古物古迹办事处编
订这些建筑物的名单。文康广播局副局长 ( 文化及康
体 ) 表示,由于香港近年的发展一日千里,当局现正
进行两项全港性的研究,以便编制一份有关历史建筑
物和考古遗址的详尽清单,并就保存和保护文化遗产
的工作制订长远策略。
9. 一位议员质疑这个把建筑物分为三个等级的评级制
度,在保存历史建筑方面能否发挥效用,因为有关的
评级对私人发展商并无约束力。执行秘书 (古物古迹)
表示,有关的评级只供內部参考,并无法律效力。到
底受重建工程影响的该等建筑物会加以保存、迁置还
是拆毀,完全由有关的发展商决定。不过,古物古迹
办事处与各私人发展商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力求保存
有关文物。假如有关文物实在无法加以保存,古物古
迹办事处会在有关建筑物遭拆毀之前,尽量抢救其资
料及历史文物。
10.有关座落于九龙公园的香港博物馆现址的评级,文
康广播局副局长 (文化及康体) 表示,该座建筑物已被
评定为三级建筑物,并已将有关的评级知会巿政总署
。由于主席身兼临时巿政局博物馆委员会的主席,他
在申报利益后表示,在策划兴建拟议的香港当代艺术
馆工程期间,临时巿政局和古物古迹办事处就有关的
评级缺乏沟通,他对这个情况表示失望。他表示,博
物馆委员会一直不知道香港博物馆现馆址的评级,因
而浪费了大量时间和资源来研究香港当代艺术馆的设
计,但这个设计却须拆毀现时的香港博物馆。在得悉
香港博物馆现馆址的评级后,博物馆委员会似乎需要
检讨该委员会就香港当代艺术馆的设计所作的决定。
检讨有关法例
11.有关政府当局拟于 1998 年检讨《 古物及古迹条例
》一事,文康广播局副局长 (文化及康体) 表示,现行
条例约于20年前制订;当局打算检讨有关条例,以评
估这项条例在保存、保护及推广本地文化遗产方面的
效用。政府亦正在检讨有关政策,以期找出须予改善
之处,同时确定哪些地方需要增拨资源。文康广播局
文物政策参事在回答一位议员的提问时表示,拟议的
检讨工作将于1998年展开,希望于一至两年內完成。
当局在进行检讨时会考虑海外地区在保护文物方面的
经验,同时亦会顾及其他立法转变对保护文物工作的
影响,例如在 1997 年2月制定《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后,对保护文物的工作产生何种影响。
12.一位议员建议,政府应该考虑订立法例,以保护及
保存历史遗址及建筑物。主席补充说,巿区发展步伐
急速,重建工程更是有增无减,政府实应对《古物及
古迹条例》作出适当修订。他又促请政府提出一个具
体的检讨法例时间表,并提高检讨工作的透明度。政
府当局察悉这些意见。
教育及宣传
13.主席表示,有关历史文物的教育工作应由小学阶段
开始。就此,他建议古物古迹办事处与各小学及中学
合作举办活动,并建议该处与 "文物之友" 合作举办有
关保护文物的讲座及活动。政府当局察悉这项建议。
广旅游业
14.一位议员认为政府应该以新加坡在保护文物方面的
经验作为学习的楷模,因为能好好保护文物,对推广
旅游业大有裨益。执行秘书 (古物古迹) 在回应时表示
,政府曾经参考新加坡在保护文物方面的经验。当局
曾经委派官员到新加坡考察,研究新加坡在保护文物
方面的心得。此外,在古物古迹办事处曾经举办的 3
次会议上,新加坡的专家曾应邀来港参与其中两次,
担任演讲嘉宾。他表示,当局近年来一直不遗余力,
以期提高巿民对本地文物的兴趣,同时亦致力提供更
多机会,让巿民更容易欣赏得到这些本地文物。中西
区文物径现已开放,而当局亦会举办一些有专人带领
的参观活动,安排巿民前往各考古及历史遗址参观。
以上安排不但能令巿民更容易欣赏得到本地文物,同
时亦能推广旅游业。古物古迹办事处亦已印备有关各
古迹文物所在地点的地图,以供巿民取阅。此外,该
处亦有将地图送交香港旅游协会,以便该会派发给游
客。
15.由于在巿区重建的过程中,会有越来越多的历史建
筑物遭拆毀,主席建议政府研究,以保存整个历史文
物区的方式来保存文物是否可行。举例说,当局可研
究能否保存某一街道上的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他又
建议当局鉴定一些有关传奇人物的古迹遗址,例如与
张保仔有关的历史遗址,为游客提供更多参观景点。
一位议员认为,当局应该参考沿中西区文物径竖立纪
念碑的做法,在其他地区的重要历史遗址和建筑物旁
边竖立纪念碑,以资纪念。他又建议当局在新机场设
有查询香港文物的资讯站。政府当局察悉这些建议。
III. 新的康乐及体育场馆
(临立会CB(2)784(02)号文件)
16.文康广播局副局长(文化及康体)应主席所请,向议
员简介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她表示本港缺乏可举行
多种国际体育赛事的场馆,亦欠缺可供各体育总会使
用的训练设施。为解决这个问题,规划署已委聘顾问
,就有关提供康乐休憩设施的指引进行研究,并暂时
预留 3 个可作兴建康体场馆用途的地点,其中包括西
九龙填海区。
17.议员赞成在本港兴建一座新的大型康乐及体育场馆
的建议。鉴于香港旅游协会亦计划在西九龙填海区举
办世界博览会 (世博) ,一位议员要求政府当局在考虑
选址时,以同时适合作上述两项用途的选址为佳,以
免重复运用资源。他表示在世博结束后,用以举办世
博的地点便可开放给市民使用。规划署助理署长 ( 全
港及次区域 ) 在回应时表示,举行世博只属临时用途
,而且暂定用作举行世博的地点并非拟建场馆的地点
。不过,她同意把这项建议转告各有关方面,以供考
虑。
咨询两个市政局
18.政府当局在文件第11段指出,规划署会就顾问研究
所得的结果,先行咨询临时市政局和临时区域市政局
的意见。一位议员请政府当局澄清该段的意思。规划
署助理署长 (全港及次区域) 解释,规划署一直有咨询
两个市政局对该项研究的意见,并已于1997年10月和
11月将初步研究结果分别提交临时市政局和临时区域
市政局。当局将于 1998 年1月将顾问的最后报告提交
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通过,并会将结果告知两个市
政局。获通过的指引将予公布周知。
场馆的施工时间表
19.一位议员强调,香港实在迫切需要一座可举办国际
体育赛事的大型体育场馆。他促请政府从速规划和兴
建可举行多种体育赛事的新场馆,并向事务委员会提
交施工时间表。文康广播局副局长 (文化及康体) 回应
时表示,政府在咨询有关各方后,会尽快就新体育场
馆的兴建地点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初步计划,政府
希望在1998年年中开始进行该项可行性研究,预计需
时数月方可完成。待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政府便会在
周年资源分配计划下要求拨款进行有关工程。预计有
关建造工程可于2001年年底前动工。
20.一位议员认为当局应该就新体育场馆的设计咨询场
馆使用机构的意见。文康广播局副局长( 文化及康体 )
在回应这项意见时表示,政府会邀请各有关方面,如
康体发展局、各体育总会和香港旅游协会等场馆使用
机构,参与上述场馆的策划过程。
21.主席和部分议员强调,文康广播局应确保能有效地
协调各有关部门,以加快落实该项计划。文康广播局
副局长 (文化及康体) 向议员保证,政府负责建造大型
建筑工程,而文康广播局则负责统筹现时所讨论的新
体育场馆工程。政府稍后会考虑场馆的建造方法和管
理问题。
22.主席在总结讨论时重申,事务委员会认为政府应从
速兴建一座新的大型康乐及体育场馆。
IV. 下次及日后会议的讨论事项
23.议员在考虑过讨论事项一览后,同意在日后的会议
讨论以下事项 ─
1998年2月6日
- 于1998年就电视营运环境进行检讨的进展情况。
- 推广文化交流活动的政策。
24.陈财喜议员建议在 3 月份举行的会议席上讨论艺术
政策检讨的进展情况。
25.会议于下午12时1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2月5日